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持續進行,“拍蠅打虎”行動深入人心。我們都知道:在反腐工作中,“老虎”指的是黨的高級領導干部中的貪污受賄者,而“蒼蠅”指的是基層干部中的貪污受賄者。然而,9月9日,中新網的一條新聞《聚焦基層腐敗:民生資金年年套取,閑聊間就把錢分了》則刷新了我們的認識:基層腐敗不容小覷,而某些基層領導干部,也并不像我們比喻的“蒼蠅”那樣容易被消滅,他們長期相互勾結,在一個區域內形成權力與利益的聯盟,使得當地民眾敢怒不敢言,其勢力之大,形成的負面影響之強,堪比“地頭蛇”。
“打虎”之后還有“地頭蛇”,這對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而我們應該認清的是:基層犯罪雖然涉案金額有限,但破壞力極強。社會上大多數民眾沒有機會直接接觸高層領導,他們對黨員干部的印象就是從基層干部的言行中獲得,若基層工作不力,難以做到清廉、自律,會瓦解民眾對黨的信任。另外,中央擬定的政策最終要通過基層干部的工作得以實現,而這些“地頭蛇們”用有限的權力形成了一個個與大環境隔絕的“王國”,會拖慢政策執行的速度,成為社會進步的強大阻力。
那么,怎么打垮“地頭蛇”?我們應該追根溯源,而不是“一打了之”。也就是說:治理基層腐敗,真正應該消除的不僅是貪污受賄者,還有不完善的制度。如果相應的監管制度不能得到改善,腐敗現象會一再出現,換人并不能解決問題。在《聚焦基層腐敗:民生資金年年套取,閑聊間就把錢分了》一文的最后,新聞作者也提到了基層財務公開、加強日常監管等策略,這些,我很贊同。但與此同時,筆者認為:保持基層干部選拔之初的公平與公正,斬斷干部之間千絲萬縷的親屬關系、利益共贏關系等更為重要。
習近平總書記說:“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而制度的作用,不僅在于限制權力,更在于堵住漏洞,清潔環境,讓腐敗無處生根。譬如歷年來的公務員考試、村官考試,應該加進嚴格的道德審查環節,而不只是“一考了之”,唯有如此,我黨才能在“打虎”取得階段性勝利的基礎上,乘勝消滅“地頭蛇”,打造一支忠誠、正義和清廉的黨政隊伍!
作者單位:四川省峨眉山市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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