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傳河南南陽兩名交警為搶開罰單引發激烈爭執一事,當地警方11月12日晚間通報稱,涉事的兩名警員已被停止執行職務,并責令做出深刻檢查。上述兩名警員執勤爭執事件,曝光于網友11月11日發布的一段1分多鐘的短視頻。該視頻顯示,事發時一名年輕警員同一名坐在警車駕駛室內的警員疑似因查車開罰單事件引發言語爭執。(11月13日中國網)
一起原本再平常不過的交通意外,卻因為交警搶著開罰單,甚至惡語相向而讓事件“走紅”網絡,公眾在驚愕之余對其中的荒誕更是一頭霧水,實際上,類似的交警存在執法任務的現象,卻并不少見。如2014年初,有網友曝出一張名為《西安交警雁塔大隊第四季度11月份專項整治月量化任務分解表》的照片,內容為交警雁塔大隊各個中隊11月份針對二三輪車、酒駕醉駕、渣土車、走禁線以及違停的量化任務,其中包含罰款數額和數量。
事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責令雁塔大隊立即糾正將基本工作量轉換為罰款的錯誤做法,并通報批評。而公開信息顯示,自1995年以后,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現了交通違法處罰的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
在此事件中,兩人言語爭執中的一段對話很關鍵。其中一名年輕警員稱,“你開你的(罰單),我開我的,誰能攔住(違章車輛)是誰的本事,誰也不影響誰,都把任務完成了。”該警員還稱,因被馬姓領導所逼,如果開不來罰單回去則要挨罵;而另一名民警則稱,上次其在某地執勤,年輕警員一方也跑來進行罰款,對此他們也并未吱聲。
然而,規定是規定,臨近年末罰款任務考核沖刺階段,發生在南陽的這段交警對話,恐怕并非偶然。事實上,在坊間,交警在某個時段因為要完成罰款任務,而不得不加大執法力度的“潛規則”,已成為社會的普遍認知,各方對此都是心知肚明。兩位交警因擔心完成不了罰款任務而出現“搶開罰單”的一幕,或許僅僅只是再次印證了這一社會既定認知,并將某種“潛規則”給公開化了。
交警執法有工作量的要求,實屬正常。但是將對工作量的考核轉化為具體的罰款指標,顯然溢出了正當性范疇。首先,交警執法只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即可。硬要設置罰款任務,導致出現交警“搶開罰單”的爭執倒是次要的,其對于執法公平的影響,更是“不可不察也”。其次,當交警執法的目的變成了對罰款指標的追逐,便可能存在不當的利益激勵,甚至是腐敗空間,將大大消解執法的嚴肅性。
當然,筆者不希望事件如此不了了之,背后有沒有人問責?執法任務化的荒誕何時休止?一眾潛規則如何化解?公眾拭目以待。
作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