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省2016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述責述廉會議在鄭州召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對全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進行抽查檢驗,并對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網(wǎng)易>2016-12-03>來源:大河網(wǎng) (鄭州))
眼下,又到了年末歲尾的時候,各種檢查、總結(jié)、匯報等一大堆涉及個人和單位的事情紛至沓來。“述責述廉”就是領導干部其中一件要緊事。
所謂“述責述廉”,就是將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個人廉潔從政情況向組織報告、向社會公示的一項反腐倡廉的好制度。
往往,一些領導干部領到任務后,首先就是安排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冒充“槍手”,比照模板寫或“槍手”之間相互交流“切磋”寫,內(nèi)容要么高唱贊歌、要么找些雞毛蒜皮、不痛不癢的問題交差,本人也只圈改一下了事、在會上讀一次就完事。
其實,“述責述廉”這樣的重要材料,讓“槍手捉刀”,這也是“四風”不正的表現(xiàn)。首先,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就是領導自己應履行的責任,其到底履職如何、特色亮點、缺點不足,一年到頭了,該自己去“蓋棺定論”,總結(jié)得失,謀劃未來,方能更有利于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其次,就“述職述廉”的深度來說,還是應該由領導干部親自“操刀”。誠然,“槍手”寫作技巧要高明些,但是“槍手”對于一個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開展程度、領導干部的落實情況、對單位制度建設、領導干部對單位對同事的監(jiān)督情況、群眾對責任主體的監(jiān)督基本是一無所知,“槍手”寫得起,并不能表示“述職述廉”材料的真實性。
如果領導干部將“述職述廉”交由“槍手操刀”代勞,報告必然失去真實性,只能用來敷衍上級和群眾,從而影響到上級領導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缺乏對報告人、報告單位的真實情況了解掌握,導致該教育的沒有受到教育、該整改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不能得到整改,讓一項好制度成為一個形式、一陣風,對干部隊伍廉潔從政建設的危害相當大。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diào):“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領導干部能否親自撰寫述責述廉報告材料,是判斷作風建設成效的基本手段,也是檢驗黨風廉政建設成效的一個重要途徑。只有堅持不懈地把作風建設挺在前面,督促領導干部自己動手,并加強述職述廉報告真實性檢查,杜絕官僚主義作派,并運用好述責述廉活動成果,全面壓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管黨治黨水平。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委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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