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就要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為全面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新京報)
強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就是“理”與“情”的融合。“法”講究的是理,“理在事行,理在物行”,法講究的是有理有據。在法制下有相應的規章制度約束黨員干部及人民群眾的行為,有“生硬”的規則條款指明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法的強制性保障公民的權利,又規定公民的義務。但是,單靠法律維護社會秩序,會讓社會缺少“人情”,或者會出現一些偏執,畢竟有些事情,雖然沒有違反了法律,卻也讓人民群眾難以接受,為社會不齒。
道德其實就是法律的“潤滑劑”。道德講就的是“情”,“誠實信用,鄰里有愛,樂于助人”都是情,如果能夠利用好道德的“軟約束”,讓道德與法制結合,形成“情理交融”,社會自然其樂融融。
就拿黨員干部的行為作風來說。如果單是依靠制度,把領導干部的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設立實施嚴格的用人制度、審批制度、監督制度,只是用制度來規范,可能會讓政治生態干凈、穩定。但是如是忽略了黨員干部的精神需求、事業追求、生活渴求,只是一味的對其要求,即便政治生態穩定,那么也會如同“一潭死水”。
所以對黨員干部的行為作風整治還需運用德治,注重人文關懷。幫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注重工作作風政績的同時對工作態度與成果予以肯定;培訓教育黨的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反“四風”建設,使其從內心理解并在行為接受,幫助認同黨組織的各項精神。
如是,法治與德治兩手抓,狠抓規章制度的同時注重認為情懷,“剛柔并進”“軟硬兼施”,方是治國理政的“法寶”。
作者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八角井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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