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報道稱,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腦包鎮一農民李某,為在農閑期間賺些“活兒錢”,想出了收購玉米倒賣的注意。后經人舉報,被有關機關立案偵查。經法院審理: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非法經營玉米收購,數額達21萬余元,數量較大,構成非法經營罪。
人們常說,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但這些年來,司法不公現象時有發生,引發人們的持續關注。“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罰”,“前門進后門出”的減刑假釋等問題,一樁樁、一件件都在拷問著司法的公正性。如果守不住這道防線,就會縱容和放大社會不公,阻斷老百姓維護權益的“正道”,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正如李某庭審所述,自己為自身的行為后悔不已。他說:我本想收點兒糧食賺點錢,可我不知道收玉米還得辦證,不懂法真是太害人了。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用材料來“粉飾”政績,為了突出亮點,沒有成效就只能在材料上下功夫,有的材料是以前的總結換裝搖身一變,有的甚至是網上搜的,這樣“拼湊”出來的材料來“刷成績”,只能是形式主義復燃。特別是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方面,一年當中能與百姓見幾次面,除了“12.4”、節假日等重要節點,基本上看不到干部學法用法的樣子。注意力只是盯著年終的考核評比和資料完善上,這也是當前普遍存在的癥結。對于李某來說,他的初衷只是想在農閑時掙點錢,改善一家人的生活現狀,但是,因為對法律的無知而付出沉痛代價。從小的方面來說,他們家未來兩三年內失去了一個頂梁柱;從大的方面來說,這是全社會法律意識的淡薄,暴漏出干群關系的嚴重不和諧。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實現基層的全面法治,需要加強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委對立法中重大問題的決策程序,支持人大更好發揮立法主導作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要全面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要深化司法領域各項改革,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實施好“七五”普法,推動全社會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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