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了湖南省紀委通報的28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典型問題。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6月以來,該網站已經發布了7次該省通報的“雁過拔毛”式腐敗典型問題。(人民網,1月3日)
近年來,隨著反腐力度的增強,“魔”與“道”之間的較量也越發進入白熱化。一方面,中央發出對于腐敗“零容忍”的高壓信號,凸顯正風肅紀決心與信心;另一方面,隨著腐敗分子“抗藥性”的增加,腐敗的方式也呈現多樣化,其中,尤以“雁過拔毛”式的“微腐敗”最為嚴重。相較之下,“雁過拔毛”式腐敗因其“微小”的特點,不易被檢察機關發現察覺,同時,又由于它所生存的環境多數在基層,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因而其危害性又十分巨大。因此,雁過拔毛式腐敗不容小覷。
勿以惡小而為之。縱觀十八大后落馬的領導干部,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初入仕途就大肆貪污斂財毫不顧忌的,更多的都是從一些細枝末節的不拘小節開始逐步走向腐敗不歸路的。例如,一條煙、一張購物卷、一臺電視機、一頓“感謝宴”等等,而正是由于這不起眼的幾百千把塊錢的零零碎碎的“沖擊”,才讓一個個躊躇滿志的“能吏”逐漸腐蝕變成了一個個腦滿腸肥的“蛀蟲”。
在如今高壓治貪的環境下,仍舊有如此之多的“微腐敗”發生在群眾身邊,不僅讓黨和國家的形象大打折扣,更讓群眾對反腐失去了信心,吏治得不到應有的整治,必然會對我黨的執政基礎造成莫大的損害。因此,加強對“雁過拔毛”式腐敗的治理迫在眉睫,同樣也是順應民心、合乎民意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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