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里還真有不要錢、不要物的!”山西省岢嵐縣文化局副局長馬曉明就碰上了這么一件“奇事”。岢嵐縣是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縣里扶貧工作會一開完,馬曉明就趕往水峪貫鄉娘娘廟村,與他幫扶的3家貧困戶對接。第一次上門“認親”,總不能空著手,臨行前,他帶了600元錢和3袋白面。可入戶“認親”卻出了點意外——前兩戶都高高興興地收下了,到了劉順喜家卻被拒絕了:“吃救濟,餓斷氣。當貧困戶不光彩,我不能要!”(1月8日 《人民日報》)
一則題為《“貧困的帽子不光彩”》的新聞在《人民日報》首發后,立即被多家權威新聞媒體轉載,各路評論更是紛紛點贊。的確,近段時日,關于貧困戶不立志,對扶貧政策“等、靠、要”的報道不時見諸媒體。在這樣的背景下,劉順喜作為“貧困戶”,而持有的“吃救濟,餓斷氣”的觀點似乎就成了脫貧攻堅的“新大陸”,給那些一味等候政府救濟的貧困戶無疑是當頭棒喝。我們一直提倡的“扶貧先扶志”,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治標更要治本,“當貧困戶不光彩”的觀念有了,勤勞致富的動力也就有了。
但是,稍作些思考,似乎就覺得這其間也還有一些值得深思的地方。我們說“扶貧先扶志”,但這劉順喜的“志”似乎不是“扶”起來的,而是他本來就有的。我們把這篇新聞讀完,就似乎明確了一點:原來,這劉順喜的“貧苦戶”頭銜不是自己申報核查的,而是村干部即時“算”出來的。他們家“沒過貧困標準線”,主要是連續娶了兩個媳婦,才欠下了“7萬多元饑荒”,再加上添了孫子孫女,人口多了,算下來的人均收入就少了。而村干部不管其他,只看這暫時性的收入,就一廂情愿地將其確定為“貧困戶”上報了。也就是說,劉順喜的“貧困戶”頭銜,其實是不“精準”的。
之所以這樣說,基于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對對象致貧原因沒有搞清楚。劉順喜家本來不貧困,只是因“喜事”有了大宗的支出,造成的暫時性“手頭緊”,這在任何家庭都會出現,不是真正的“貧困”。二是對對象的收入來源沒作任何分析。劉順喜家種有“40多畝地”,還能騰出勞動力外出打工,他自信“再過兩年我準能翻起來”。試問,這樣的家庭還能算“貧困戶”嗎?單憑種植的那“40多畝地”,就不太可能成為“貧困戶”。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馬曉明帶去的“認親”禮物:三戶人家共600元錢和3袋白面。這對于一戶種有“40多畝地”的人家來說,也算不得什么“救濟”。對于本身并不貧困且對致富充滿信心的劉順喜來說,要了這點“救濟”,確實不那么“光彩”。當然,劉順喜對救濟的拒絕,比起那些對政府救濟“不要白不要”,甚至想方設法假裝貧困騙取錢財的人來說,不知要高尚多少倍。這里要想說的是,我們在確定“真貧困”的過程中,似乎還有點片面。就像劉順喜這樣的家庭,只要進行一番前后分析,就不難發現,他們所缺的不是一點錢財、糧食,也不是致富的“志氣”,有可能缺的就是種植的技術。
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告誡我們,要“真扶貧”,“扶真貧”,凡事要強調一個“精準”。劉順喜“不要錢、不要物”是對脫貧攻堅中“精準”度的有力拷問。從中我們應當明白:確定貧困要“精準”。要做全方位的調研,不能僅憑暫時性的人均收入來定板;扶貧措施更要“精準”。對那些暫時基本生活都困難的人家,肯定要先給點錢物度過難關,再幫扶脫貧;對那些缺乏信心的貧困戶,就要采取多種措施幫助其提高認識,樹立致富的“志向”,再進行項目扶持;對那些本身有致富信心但缺乏項目或技術的人家,就當幫其立項目、扶技術。這樣,扶貧才能“精準”,脫貧才感“光榮”。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縣自懷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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