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歲尾時,“農民工討薪”便成為熱詞,仿佛一年一度的“節令事”。盡管相關部門和媒體強力介入,追欠薪可謂聲聲疾步步緊,但因欠薪產生的糾紛依然層出不窮。
眾所周知,農民工作為推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城鎮化建設的主力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極大貢獻,他們絕大多數來自于農村,接受教育貧乏,法律意識淡薄,只能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在城市土地上灑下熱汗,辛苦勞動,卻無法獲得與勞動相符權益和待遇,有的與用人單位并未簽訂勞動合同,致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不得不走上討薪維權的艱難路,由于面廣量大,討薪往往陷入“死結”。
一邊是國家和地方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一邊為何農民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討薪年年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易發、多發,大多數民工無法及時、足額拿到自己的“血汗錢”,以至出現“絕命討薪”,為拿到薪資,以極端方式相要挾,或跳樓、或爬塔吊……顯然,這種現象的存在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過程的一大隱患,同時也是推進民生發展的一塊“心病”。如果不能“醫好心病”,將有礙于實現“兩個一百年”戰略目標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醫病救人,需挖掘病因”,解決民工討薪難題,需找準成因,施于對策。
究其原因, 農民工欠薪問題往往盤根錯節。作為拖欠民工薪的有些企業,一方面主觀上有錢不想發。企業的本質是實現利潤最大化,企業可以利用手中的資金(農民工的薪水)去投資其它項目,賺取更多的資金為下一輪的投資“蓄力”,導致民工薪水不能按時按量派發;另一方面客觀上是想發沒錢發。一部分企業運營機制存在問題,當其因資金斷層無法繼續工程時,企業高層可能會選擇“跑路”,一旦發生,民工將去何處討薪,向何人討薪?主客觀原因相結合,為民工討薪積下一層“霾”。此外,政府有關部門保障民工勞動權益的工作力度不夠,民工討薪時常會遭遇“踢皮球”待遇,致使民工走向極端。因此,解決農民工討薪難問題刻不容緩。
農民工欠薪問題能否解決得好,關鍵還在于各地政府部門積極作為,真正關心和切實解決百姓冷暖問題。作為討薪主體的民工,首先應提高法律意識,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方能為維權提供依據;其次,采取合法合理的討薪方式,切勿采取極端手段,讓親人含淚。當然,農民工討薪問題,還涉及到相關企業和政府部門。企業應以信立本。“言無信,無以立”,需尊重民工的勞動成果,按時按量給予符合其勞動行為的薪酬。
就國家和政府部門而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就要解決好廣大人民最直接、最關心的問題。改善民生作為第一要務,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給付是其應享有的最基本權利。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構建解決農民工欠薪行為的長效機制,加大整治農民拖欠薪資問題的力度,實現農民工薪資“零拖欠”,為維護民工合法權益保駕護航。提高相關部門服務水平,切實加強監管力度,拓寬維權渠道,開通農民工討薪的綠色便捷通道,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組織專人進行普法宣傳,提高農民工合法維權意識,為民工討薪助力,切實推進民生工程向前邁進。
總之,農民工是城市建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切實保護他們的權益才能保證社會的穩定。各級政府和社會都應該積極行動,替農民工鋪好回家過年的路。讓每一個在外艱辛勞碌了一年的農民工兄弟都能安安穩穩帶著收獲的喜悅回家過年,讓那些在家里守護了一年的老人和孩子們都能迎接一份欣喜,等來他們期盼已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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