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平均要參加200次左右的酒宴,送出四五萬元份子錢”“‘整酒風’變成了‘整酒瘋’,人情債成了還不起的債”……記者近日在重慶、湖南等地采訪了解到,當前,“無事酒”盛行已成為部分地區基層群眾難以承受之重。(02月09日人民網-人民日報)
“八項規定”頒布以來,各地出臺了婚喪嫁娶管理的規定,黨員干部在嚴格執行中帶動群眾喜事簡辦,各地也在治理“整酒風”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深受群眾的歡迎。然而在一些地方酒宴名目越來越多,生日酒、升學酒、喬遷酒等接連不斷,有的農民要拿出一半收入送份子錢,“無事酒”成為群眾解不開的心疾。
治理“無事酒”基層干部要有擔當。治理黨員干部的“無事酒”有黨規黨紀可遵循,而治理民間的“無事酒”卻無法可依,不能靠一紙硬性規定或強制罰款進行約束,而是要結合地方實際綜合施策,既讓群眾打心眼里支持,又讓群眾從沉重的“人情債”中解放出來,才能在讓喜事簡辦的新風成為氣候。
干部帶頭是關鍵。現在一些村兩委干部,憑借群眾對自己手生的權利的敬畏,想方設法地舉辦名目繁多的“無事酒”,收受村里群眾的份子錢,成為發家致富的捷徑,在當地造成很壞的影響,以致“整酒風”在當地愈演愈烈。如果村兩委干部能一身正氣地執行上級婚喪嫁娶管理的規定,拒請親屬以外的群眾參與,將對群眾的行為起到引領作用。記得三年前,筆者回家參加長輩的葬禮,就嚴禁請客收禮,只是請家里親戚以便餐的方式聚一聚,結果四鄰好友以每戶出資20元,集中買了花圈、紙錢和炮,就完成了喪葬儀式。從此,社里不管誰家遇到這樣的事,都是如法炮制,再也沒有了份子錢的負擔。
喜事簡辦要因事而異。對群眾的紅白喜事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作出強制規定,否則會在群眾的抵制中半途而廢。村兩委干部要結合村情,把移風易俗納入《村規民約》,變成群眾的自覺遵守的規矩,并成立紅白理事會對群眾進行跟蹤指導。同時把結婚、再婚等喜宴區別對待,控制規模、范圍和份子錢的數額;把如生日酒、升學酒、喬遷酒等這樣的“無事酒”控制在近親的范圍內;對老人的喪事辦理,由白理事會牽頭,各戶出資20-30元統一購置花圈、紙錢等,主家以便飯待客。從而讓喜事辦得儉樸而體面,群眾又從份子錢的負擔中解放了出來。
移風易俗要創新方式。村兩委在治理“無事酒”中要走出硬性規定和強制罰款、取消困難群眾低保待遇等的怪圈,在制定《村規民約》、利用紅白理事會等對群眾進行引導,算好經濟帳、精力帳、人情帳的同時,利用紅黑榜、獎勵等柔性方式進行引導,何愁喜事簡辦的新風不成氣候, “份子錢”也不再成為群眾解不開的心疾。
作者單位:鹽亭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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