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出建議,修改《婚姻法》第六條,將男女法定結婚最低年齡定為18周歲,其理由是農村青年18歲結婚并不鮮見。2012年,黃細花提出這一建議時,引發網友爭議。黃細花今年將再次把這一建議帶上兩會,同樣引發了激烈爭議。
筆者非常欣賞“黃代表”這種鍥而不舍的精神,當然也為她的固執己見而糾結。據悉,這一建議在2012年時就引來爭議,最終以“流產”告終。今年卻又提出來,想必同樣會引來爭議,最后無疑會得到同樣的結果,因為這是一個有悖國情、人體生理特征和真正民情的建議。
首先,“婚齡降低到18歲”有悖國情,不利于國民素質的提高。從我國現有學制情況看,一般人是六、七歲啟蒙,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或職高)三年,那么到高中畢業時所有的人皆已進入18歲的婚齡階段。這勢必造成不少學生早早地走進婚姻的“圍城”,而結婚后必然會生兒育女——而18歲正是人生精力最旺盛、記憶力最強的時期,也是長知識、學技術的黃金時代,若是此時結婚,那么不少人會因家庭和孩子的牽累而影響或中斷學業,同時也會給繼續求學的人帶來不少恐慌和郁悶,令他們難以心無旁騖繼續深造,這對提高全民素質將會受到影響。
其次,“婚齡降低到18歲”不符合人體的生長規律。18歲左右雖然身體內各種重要器官逐步發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歲之后才能完全鈣化,而妊娠分娩對生殖器官、骨盆腔、腰骶椎骨及盆底肌內影響很大。女性的生育年齡在23~30歲之間為最佳時期,男性為25~35歲。英國科學家研究顯示早育寶寶智商低,在15至18歲期間就生育的女性中,有42%的人會出現產前抑郁,19到22歲生育的女性中,有36%的人會出現產前抑郁。專家指出,母親早育的孩子智商低于平均水平。19.4%的早生早育兒童在與老師和同齡人的交往中容易產生情緒問題。而在母親生育年齡為19至22歲的孩子中,出現這種問題的比例是23.2%。母親較晚生育的孩子在同齡人中表現較好。從這一點看,現時實行的女性20歲婚齡是比較科學的。
最后,“婚齡降低到18歲”不符合真正的民情。當今中國農村確實存在早婚早育的現象,一些偏僻的鄉村甚至出現16歲就舉行了婚禮,但這只是部分鄉村落后的表現,其當事者往往是因早早輟學,在社會上東游西蕩,無所事事,作父母的為防止其惹事生非,才不得不讓其“早婚”。試想,若是其子女一心上學,且學習認真,成績優異,完全有考上大學的希望,那么作父母的還有誰會允許孩子早早地結婚呢?此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農村那些早婚早育的,由于年齡小,缺乏對家庭的責任心,一旦發生矛盾極易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離婚率升高,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總之,少數農村人早婚是一種無奈之舉,而非真正的民意,更不能成為“婚齡降低到18歲”的理由?
(作者簡介:林日新,系湖南省武岡市灣頭鎮人,中學高級語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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