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wěn)定的意見》,引發(fā)輿論關注。最高檢反貪總局三局局長孫忠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要突出打擊為“村霸”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杜絕“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操縱“兩委”換屆選舉。
近年來,在部分鄉(xiāng)村里“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猖獗,一些“土皇帝”“土霸主”在村莊橫行霸道,嚴重破壞了基層社會的公平正義、損害了群眾和國家的利益、傷害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感情。檢察機關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可以說為農村基層治理提供了堅實法治后盾。這不僅體現(xiàn)了檢察機關高度關注民生,重視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這種維護公正的法治精神也值得高度肯定。
農村經濟發(fā)展的落后、個別基層組織人員為“村霸”充當保護“保護傘”、基層“兩委”班子選舉制度不健全、基層組織弱化等種種因素導致了“村霸”的滋生,也為基層治理造成阻礙。因此,要為基層治理護航,嚴打“村霸”刻不容緩!
嚴厲打擊村霸,一要強化執(zhí)法部門監(jiān)督執(zhí)紀作用,檢察、紀檢監(jiān)察、公安、社會綜治的協(xié)作配合力度,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尤其要突出打擊為其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二要強化農民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要讓廣大農民掌握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要形成人人懂法、守法、護法的良好氛圍。這樣,內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做基礎,外有健康的法治氛圍做保障,“村霸”等鄉(xiāng)村惡勢力就會失去滋生的土壤和空間;三要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健全村調解委員會、治保會、民兵等組織,壯大農村社會治安力量,以強大的正能量震懾住“村霸”邪惡勢力。
農村治,則國家安。當下之急,我們只有擼起柚子嚴打“村霸”,還鄉(xiāng)村社會一個寧靜,農民的權利才更有保障,國民的福祉才會漸行漸近,基層治理才會日漸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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