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國將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這是在“準生證”制度實施多年后,我國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重大變革。
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陳友華介紹,目前在全國多個地方,準生證已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務證,如江蘇生一孩已經不再需要審批。陳友華認為,與以前生孩子需 “審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備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隨著政策的調整,準生證將被取消。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在各地的計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務證還不會被取消。既然“計劃生育服務證”在一段時間內還不會被取消,那么它會不會成為新形勢下的“準生證”,會不會讓“準生證”卷土重來,換湯不換藥?
按照我的理解,所謂“生育備案制”,就是在夫妻生孩子之前,只要到計生部門備案,向政府報告一聲:我們要生孩子了!生孩子之后,到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同樣是一種登記。雖說取消了“準生證”,但既然需要到計生部門備案,那么,如果計生部門不予備案,就等同于不給“準生證”,仍然讓你生不成,等于沒有拿到生育指標,那么生下的孩子仍有可能會被視為超生,仍然可能成“黑戶”。即使不征收社會撫養費,但在給孩子上戶口時,仍然會遇到困難與麻煩。這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防止新的計生政策在執行時走樣。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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