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指出,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推進北方縣城和重點鎮集中供熱全覆蓋,將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設置為市。
關于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意見,文件提出:
——提升縣城和重點鎮基礎設施水平。加強縣城和重點鎮公共供水、道路交通、燃氣供熱、信息網絡、分布式能源等市政設施和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運行,提高縣城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能力,加快重點鎮垃圾收集和轉運設施建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生活垃圾及污泥。推進北方縣城和重點鎮集中供熱全覆蓋。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發展潛力大、吸納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的支持力度。
——加快拓展特大鎮功能。開展特大鎮功能設置試點,以下放事權、擴大財權、改革人事權及強化用地指標保障等為重點,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部分縣級管理權限,允許其按照相同人口規模城市市政設施標準進行建設發展。同步推進特大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設市模式創新改革試點,減少行政管理層級、推行大部門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加快特色鎮發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創新機制,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推動小城鎮發展與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相結合、與特色產業發展相結合、與服務“三農”相結合。發展具有特色優勢的休閑旅游、商貿物流、信息產業、先進制造、民俗文化傳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鎮,帶動農業現代化和農民就近城鎮化。提升邊境口岸城鎮功能,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政策,提高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和人流物流便利化程度。
——培育發展一批中小城市。完善設市標準和市轄區設置標準,規范審核審批程序,加快啟動相關工作,將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設置為市。適當放寬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設置標準,加強產業和公共資源布局引導,適度增加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數量。
——加快城市群建設。編制實施一批城市群發展規劃,優化提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推動形成東北地區、中原地區、長江中游、成渝地區、關中平原等城市群。推進城市群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構建核心城市1小時通勤圈,完善城市群之間快速高效互聯互通交通網絡,建設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高速公路為骨干的城市群內部交通網絡,統籌規劃建設高速聯通、服務便捷的信息網絡,統籌推進重大能源基礎設施和能源市場一體化建設,共同建設安全可靠的水利和供水系統。做好城鎮發展規劃與安全生產規劃的統籌銜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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