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宣布允許農民將其土地作為銀行貸款的抵押物,讓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自主確定貸款抵押率、額度、期限、利率,簡化貸款手續,加強貸款風險控制。這是中國首次允許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抵押融資。
中國土地分為國有與集體兩種屬性,農民的土地為集體所有,但不能轉化為建設用地,而是必須先轉讓給政府國有化后才能入市,中間巨大的價差歸為土地財政。對于農民而言,土地是不可流動且無法變現的財產,只有固定期限的使用權。因此,農民無法抵押自己的房屋或耕地獲得信貸,這限制了農民的收入,事實上,以過低的價格征地也不能保障農民的利益。
近些年來,中國政府試圖打破這個僵局,推動土地改革。事實上,土地改革是中國經濟轉型,推動新型城鎮化的基礎,是中國新一輪制度紅利的核心。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中國經濟轉型的前提和目標,而土地作為最主要的資源,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最終實現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不僅是市場化的需要,也是提高農民經濟能力的關鍵。
在當前環境中,這項政策盡管是土地改革進步的關鍵一環,但其主要目的,還是希望賦予農民融資能力,以幫助中國樓市“去庫存”。也就是說,希望農民增加杠桿來幫助消化住宅庫存與擴大內需。但是,效果尚待觀察。
農民宅基地(尤其是遠離城市的)對于銀行而言,很難估價,也很難流通變現,因此,銀行是否有積極性推動這項業務在商業上仍待觀察。對于耕地而言,目前很多地方都允許轉讓承包權或出租,因此,新政策似乎影響不大。當然,目前關鍵所在是城市郊區的農村土地隨時可能被征用,這些地方的宅基地有改變性質的可能,更容易抵押和流動。
希望農民通過土地抵押融資并增加杠桿,存在困難,因為農民并沒有固定的收入,除了過少的農業收入外,進城打工多為“臨時工”。如果通過抵押農村土地而獲得用于進城購房首付的資金,農民要還雙份的抵押貸款,壓力很大,如果其工作出現問題,償債能力將受到沖擊。
中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期,從粗放式的依靠低端投資的發展模式向具有更高效率的創新性與服務型經濟轉型,在這個過程中,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就是從事低端經濟活動的農民工,這包括勞動密集型的低端制造業,以及基礎設施、地產業等投資將逐步過剩的領域,因此,農民工就業將比任何時候都變得不夠穩定,考慮到這種前景,鼓勵農民加杠桿購房是非常危險的。
現在有一種想當然的觀點認為,只要取消戶籍制度,進行土地改革,城市化率較低的中國還有巨大的空間來吸收農民進城。但是這種觀點忽略了農民進城的先決條件是他們必須擁有長期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如果不能提供工作,農民入城就缺乏經濟基礎。
中國已經基本完成工業化,2015年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為56.1%,這個數據還包含那些暫時居住在城鎮而無居所的農民。也就是說,中國工業化進程并未帶來相應足夠高的城市化率,而且城市建設水平遠超城市人口的增長。按照一般規律,工業化帶動城市化,從而推動更多人口流入城市。問題是,現在中國工業化基本完成并開始轉型,很難再大規模吸收農民進城。
一個真相是,所謂“樓市存在巨大的供應過剩”是一個虛假的結論,因為相對應的是中國還有數億農民居住在農村,存在巨大的進城生活的需求。因此,并不存在真正的過剩,而是有效需求不足,而這種斷裂,是長期以來追求GDP而忽略分配正義的結果。所以,應該從改善農民工收入與社保條件入手,提高他們的消費力,他們才有能力在城市落戶扎根。我們希望,能夠真正推進并盡快完成土地改革,給農民更多的權利與自由,讓他們發揮自己的能力自由抉擇,這可能會釋放出巨大的潛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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