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2015年我國共有鄉村教師約330萬人,他們常年堅守在農村,為了教育事業默默付出,但是他們的生存狀況卻不容樂觀:工資低、任務重、環境封閉而艱苦,導致越來越多的人才“留不住”。
和許多國家一樣,日本也長期存在城市和農村教育機會和教育質量的差距問題。那么,日本鄉村教師是否也面臨同樣的困境?
偏僻學校成為評價教育的指標
凡是參觀過日本學校的人都會驚訝地發現,即便是偏僻的農村學校也會配備游泳池、音樂教室以及器具齊備的實驗室、圖書館和計算機教室。雖然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日本的經濟實力,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各地方公共團體、學校和教師為振興偏僻地區教育作出的共同努力。
其實,過去在日本,地理上的隔絕被等同為文化經濟上的落后,教師不愿去偏僻地區工作,這些地區的學校設施狀況也不佳。1960年前后,日本全國只有8.5%的中小學教師人口在偏僻地區從教。其中,50歲以上的高齡教師比例較高,大多數年輕教師只是持有臨時教師資格,缺少執教經驗。
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偏僻地區的教師們發起了一系列運動,他們召開全國大會,發表了決議書。決議書中明確提出,“偏僻地區學校能否成功運營是評價日本教育的一個重要指標。”
于是,日本制定了《偏僻地區教育振興法》,該法規定,為振興邊遠地區的教育,中央財政補助市町村在鄉村貧瘠地區辦學的費用,主要包括學校教材、教具、師資培訓、教職員工住宅建設、員工生活福利、體育和音樂設施配置、師生衛生保健等。中央政府也有責任通過國庫資金支持教師住宅和集會場所。
如今,偏僻地區學校的設施也都得到了大幅改善。為了解決家住偏遠地區孩子的上學問題,有些地方還配備了校車,讓學生們上學更加方便。
用什么保障教師隊伍穩定
當然,鄉村學校能夠成功辦學的原因,除了較為充足的資金之外,更為重要的是有良好而穩定的教師隊伍。
曾經,日本的鄉村教育基本上是公辦或私人書塾,師資主要由地方選拔人才出任,來源相對復雜,待遇也不穩定;明治維新以后,政府開始在鄉村直接創建學校,較為偏遠或居住人數少的地方則由政府指導、鄉民自籌建立學校,教師則是由政府委派或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士充當,逐步建立了鄉村教師的任職資格制度;二戰戰敗后,日本將國家政策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鄉村教師的待遇也相對提高。
隨著日本在經濟、社會等方面的發展,到21世紀初,日本已經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鄉村教師師資保障體系,這一體系主要由法律制度、人事制度、生活優待、進修深造、人員交流等方面組成。
具體而言,鄉村教師的師資保障主要是工作待遇、職稱晉升、師資管理和進修深造四大方面。
首先,日本將鄉村教師納入公務員隊伍管理。日本把教師作為公務員的一部分,鄉村基礎教育階段的教師免評職稱,一旦成為教師,就是終身制,享受公務員待遇,并且具有公務員身份。由國家確保其工資和福利待遇,全國所有學校實行統一的教師工資標準、統一的福利待遇。日本的教師待遇在全國任何學校都是相同的。
教師之間工資的差別,在于工作年限的長短不同,不同區域、不同學校沒有區別,更不存在所謂的先進教師和落后教師的區別。日本的教師不評任何先進與級別,對每個人都是一視同仁。城市與鄉村、東西南北都沒有太大差別。
舉例來說,一名40多歲的教師每月的基本工資在35萬日元左右(約合23000元人民幣),此外還有諸如交通費、家屬費等因人而異的各種津貼。教師如果在鄉村地區工作,還會發放額外的鄉村教師津貼。
輪崗制度促平衡
那么,教師的鄉村選拔制度是怎樣的?在日本,鄉村教師,不論是在公立或私立學校工作,都以縣(相當于中國的省級行政單位)為單位進行管理,縣教育委員會統一負責全縣教師培訓、招聘工作,中小學教師的進修和交流等也主要由縣一級單位負責,市教育委員會參與教師的進修、交流和評價等工作。學校沒有權力決定招聘和解雇教師。在師資培訓方面,日本已經取消了師范類院校,中小學教師都是由普通大學培養、受過高等教育和學歷層次較高的人擔任。
鄉村教師招聘錄用和進修深造的專業化與標準化程度較高,確保了鄉村地區學校的教育質量。日本鄉村教師的招聘錄用,每年由縣一級的教育委員會制定招聘計劃,然后向社會公開發布消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統一的、嚴格的招聘考試,最后由縣教育委員會決定聘用人員名單。
在進修深造方面,鄉村教師必須參加與自己任職年限相應的培訓和進修,全國各級教育委員會必須為鄉村教師的進修提供機會和相應的保障條件,特別是對新任教師、任職5年的教師和任職10年的教師培訓尤為重視。例如,對新任教師培訓和進修的主要內容為:如何引導鄉村學生進行小組活動、如何進行農村地區家庭的教師訪問,以及如何輔導“后進生”等。
另外,日本社會不再有對于偏僻地區教師的偏見,其中的一個原因在于教師輪崗制度。日本會讓通過考試的正規教師,在規定的教育區域內輪崗。這些教育區域有城市的學校,也有農村以及偏遠地區的學校。這種輪崗制度可以保持學校間的師資力量的平衡。
創造力將弱勢轉成優勢
但是,日本的鄉村教師培養之路也并不一帆風順。
進入21世紀以后,日本社會早已出現少子化現象,學齡前兒童減少,并存在嚴重的老齡化問題。隨著城鎮化的加劇,越來越多的人從農村轉移到城市生活。日本鄉村教育也面臨著學校規模越來越小,數量逐年減少的困境,日本鄉村教育出現了前所未遇的困境,主要是鄉村的“空心化”和“荒廢化”。
因為鄉村學校生源急劇減少,教師需求下降,大量師資流向城市或生活條件更好的農村地區,經驗豐富的教師不愿留在生源稀少的鄉村,鄉村學校教師往往是大學剛剛畢業的學生,教學質量較以往有所下降。
面對這一困境,日本政府修訂了《學校教育法》《社會教育法》《義務教育費國庫負擔法》和《義務教育諸學校設施國庫負擔法》,加大了對鄉村地區學校的教學投入,著重提高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例如,為鄉村教師建造教職工宿舍和住宅。其中,宿舍分配給教師居住,無償使用或收取少量租金;住宅以低廉的價格出售給教職工。政府以此手段將優秀教師留在農村地區。
此外,面對鄉村學校生源減少的情況,政府采取了合校和設立教學點的方式。由于日本已經是一個發達國家,交通便利,擁有高效率的公共交通,這為學校合并后學生上學創造了方便,減輕了合校的民間阻力。但是,日本是群島國家,一些在小島上的學校不能采取合校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對于這些學校,政府選派專門的教師在島上設立教學點,這些教學點與普通學校在師生待遇、校園建設等方面沒有太大差別,只是規模較小,最少只有幾個學生。當然,日本能夠實現這一設置,與其發達國家的經濟實力是分不開的。
總體而言,日本能夠實現鄉村教師的師資保障機制,根本原因是對于教育的重視,對教師地位的尊崇,也有經濟實力雄厚和教育資金充足的因素。還有至關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日本的城鎮化率很高,鄉村地區本身就已經很少,政府負擔相對較輕,農業、農村和農民在日本已經不是一個問題。
如今,與競爭壓力大的城市學校相比,有的日本家長認為,大自然環抱的偏僻小學校更具魅力,特地從都市轉學到農村小規模學校就學的案例也屢見不鮮。就這樣,在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下,日本的鄉村學校和教師用創造力將弱勢轉變成了優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上海觀察(綜合自 新華網、中國日報網、《學習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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