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以農業現代化工程為引領,積極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土地流轉適度集中。
2008年建立省級土地規模流轉補貼制度,重點補助流向家庭農場、合作社等主體的流轉行為,9年來省級投入近5.5億元。制定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意見,建立上限控制、資格審核、分級備案、風險保障金等監管制度。先后出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全省62個縣建成流轉交易市場,鄉鎮流轉服務平臺實現全覆蓋。制定適度規模“江蘇標準”,重點扶持100畝至300畝的種糧農民。堅持以市場機制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確保流轉規模與城鎮化進程、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
二、家庭農場連片集聚。
一是培育家庭農場隊伍。建立集教育培訓、財政獎補、農村金融等于一體的綜合扶持政策體系。出臺發展指導意見,全面開展認定登記,設立省級財政扶持專項,每年投入9000萬元扶持家庭農場項目超過1000個。二是引導集聚發展。加強土地集中整理,建設涵蓋農技農經、倉儲烘干、農業機械、信貸保險等功能的綜合服務中心,引導家庭農場集聚發展。全省112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吸納超過5000個家庭農場等主體,輻射帶動88萬農戶。
三、社會服務合作集約。
一是創新供給機制。引導經營主體成為生產和服務的雙重主體,利用自有設備、資源開展服務互助,全省30%的家庭農場兼業提供耕種收服務。推進專業服務組織發展,建立農機合作社6900多家、植保服務組織5200多家。二是發展多種模式。在農戶不愿放棄土地經營權的地區,探索創新多種服務集聚模式。創新“聯耕聯種”模式,創新“農田托管”模式,創新“村辦農聯社”模式,村集體興辦農聯社,動員各類主體參與土地聯戶經營或購買農聯社服務,實現聯合發展。三是強化合作社服務功能。組建以家庭農場為主要成員的合作社,以產品和產業為紐帶加強聯合,提高市場競爭力。
(作者系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2016年11月22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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