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權分置”這個詞出現在大家視野。2016年10月底,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三權分置”一出現,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關注,這是一項突破性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其實農業的現狀還是不容樂觀的:糧食價格低,農民收入低,但是農村閑置資源比較多,農業生產缺乏現代化手段,集約化經營很難實施,導致整體并不具備優勢。簡單的說,就是大家都是零散的地,如果不能統一管理就很難實施現代化,但是統一管理的話,又會擔心自己的地弄出去了,收不回來。“三權分置”后,即便把經營權放出去,承包權還在你的手里,地就跑不了,也是讓大家能夠放心一點。
2016年,為了更能適應市場需求,迎接接下來即將到來的各種挑戰,國家實施供給側改革,以實現提質增效、穩糧增收,從而保障國內糧食的競爭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利好,也是挑戰。配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需要,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刻不容緩,按照2016年12月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精神,“三權分置”預計會出臺更為詳細的措施,會進一步釋放和發揮政策的潛力與效力,并且修改相關法律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今年,一定會大力地推進實施。
關于“三權分置”,大家的觀點也基本上就是四種:支持,擔心(恐懼),茫然,支持卻又擔心還有點茫然。“三權分置”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重要措施之一,絕對是2017年“三農“”領域的一大重點。實踐見真章,現在過多的煩惱還不如踏踏實實的按照國家的政策走,總之,最終讓廣大農民獲利才是硬道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今日頭條(頭條號/神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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