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會矛盾表現與其所處的社會環境具有一定的對應性。考察我國農村社會矛盾的風險源頭應從當前社會轉型的大環境出發,充分關注因為社會結構性轉換而導致的社會矛盾來源結構多樣化與復雜化;由于風險分擔不均衡導致的農村生態問題和快速城市化、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沖突隱患;以及農村風險治理中的信任脆弱性所引發的矛盾風險。
【關鍵詞】農村 社會矛盾 風險
【中圖分類號】 D267.2 【文獻標識碼】A
誠如烏爾里希·貝克所言,“我們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在現代化進程中,生產力指數式的增長,使危險和潛在危險的釋放達到了一個我們前所未知的程度”。目前,我國農村農業現代化轉型、民主政治建設、農民收入增長與利益保障、生態環境都面臨比以往更大的沖突與矛盾,如不能及時有效化解,勢必影響黨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順利實施。預測未來已是不易之事,進一步防范更是難上加難,但風險治理仍有“秘密武器”,將應急關口前移,提煉需要高度重視的風險,源頭治理結合全面治理,便能防范于未然。因此,研究如何精準識別、研判這些矛盾產生的風險來源與強度,對于加強風險源頭治理,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要求具有重要的意義。
社會轉型導致風險源頭的結構性變化
社會結構形態是由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這兩對社會基本矛盾所決定的,它們之間的任何變動都有可能打破原已形成的穩定的社會關系,引發新的矛盾。正如馬克思指出的:“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系或財產關系發生矛盾。……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①由于這些矛盾的積累與推動,社會結構就開始轉型。因此,探尋社會矛盾的源頭,可以從社會結構轉型的視角入手。
現代風險社會學家認為,在傳統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農業社會的矛盾主要是一些基于在地域性信任極端重要性的情境之上的沖突,如親緣關系破壞、地理生存空間的外來沖擊、傳統習慣的斷裂、基于地域空間宗教宇宙觀的沖突等。而當前社會正在朝著以信息經濟、全球化、“多中心化”、自主意識、共同參與民主等②為特征的現代化方向急劇轉變,它涉及到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與價值的根本性的結構轉型。在這種社會背景下,農村社會矛盾的來源也在發生結構轉換。
其一,在任何時候存在的、源于自然與地域因素的傳統風險會以新的方式呈現。在存在有地域性概念的情況下,傳統基于地域因素的社會矛盾不會隨著社會條件的變化而消除。但在我國,一方面在長期偏向城市的發展政策背景下,已經形成了較為明顯的城鄉二元結構特征。另一方面,隨著國家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推進,現代化的生產方式、新技術、新思想使原有的地域空間概念發生變化。這意味著矛盾存在環境發生了結構性的轉換,原先局限于農村單一、封閉的地域性沖突,有可能以新的方式呈現或放大,甚至衍變為全局、系統性的矛盾。
其二,社會分化縱深發展形成的社會結構性斷裂風險。當前社會轉型是建立在精細化的社會分工基礎之上的,愈來愈精細的社會分工至少在兩個方面制造矛盾的風險:第一,分工精細化發展意味社會生產與生活環節及流程的不斷延伸,工藝的復雜程度增加。這在客觀上削弱了整體性社會活動的可控性,眾多環節中其中一個稍有不慎,都有可能釀成不可估量的風險。第二,社會分工形成的社會階層矛盾。專業分工同時也不可避免的帶來職業與行業的高度分化。而職業或者行業認同與社會權力、價值地位是相對應的,由此形成不同的社會階層以及基于階層之上的利益意識,在社會沖突理論的觀點中,利益、權力、價值與觀念的差異是所有社會矛盾與沖突產生的根源。
我們需要關注的是,一方面,在現代社會化大生產背景下,農業生產的特殊性使它在社會分工中不占優勢。亞當·斯密曾經指出,“農業由于它的性質,不能有像制造業那樣細密的分工。……所以,農業上勞動生產力的增進,總跟不上制造業上勞動生產力的增進”③,所以農村階層與其他社會階層的矛盾沒有淡化反而加深了;另一方面,有意識的改革政策使農村社會階層結構正在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階層結構的變動實際上也是利益與地位格局重新分割,利益關系更加復雜化。在沒有很好的利益協調機制的情況之下,因利益沖突形成的矛盾勢必會明顯增加。
非均衡的風險分擔機制
貝克認為:“在發達的現代性中,財富的社會生產系統伴隨著風險的社會生產。相應地,與短缺社會的分配相關的問題和沖突,同科技發展所產生的風險的生產、界定和分配所引起的問題和沖突相重疊。”④這意味著,現代社會中產生的系統性風險和威脅的規避或疏導,完全超出了個人的控制,風險后果的承擔實際上演變成為了一種涉及利益與責任分配的公共政策問題,它有賴于合理的社會風險分配機制。這正是影響當前我國農村社會矛盾的重要因素。因為,在以工業化和城市化為中心的背景下,正如風險學家們所陳述的那樣,“風險總是以層級或依階級而定的方式分配的,……財富積聚在頂部,風險卻積聚在底部”⑤,我國農村由于農業生產方式的弱勢、既往城鄉“二元”發展的政策慣性、農村公共參與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削弱了其風險分配對話能力。實踐表明,很多風險明顯有往農村地區轉移的趨勢。這些風險主要有:
生態風險。據統計,在農村發生的生態環境類群體性事件,大部分是源于農民對輻射、化學污染、工業排放等建立在現代化科技之上的生產活動所引發健康與生存危害的擔憂而發生的。而這類生產企業的布局,不管是政策導向,還是企業本身生產需要,選址一般是首選城郊或者農村地區,即使在城市中心地區已有的這類有污染風險的生產企業也在往農村、郊區搬遷,對環境問題擔憂引發的社會矛盾往農村轉移、蔓延的趨勢非常明顯。
快速城市化的風險。這一類被分配的風險主要是因國家城市化發展戰略導致的城市向農村擴張,農村人口城市化遠遠落后于土地城市化的現實所產生的沖突所致。快速城市化建設必然涉及了大面積農村土地的征遷,而在征遷過程中,農民個體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如果未將農民市民化,失去土地的農民成了最直接的生活風險承擔者,他們勢必會采取各種措施維護自身權益。
農村土地大規模流轉導致土地過度集中的風險。一般情況下,農戶之間的土地自愿轉包、出租等傳統流轉方式并不會產生太大的矛盾。但在目前國家政策鼓勵下,土地經營權高度組織化與大規模的流轉,特別是在商業資本介入的情況下,會使土地迅速集中于少數人,并形成新的利益階層。更需要關注的是,土地流轉后,農民生計也全部寄托于少數土地經營者。市場經營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的風險,若經營不慎,對經營者而言,只是利潤的損失,但普通農民作為弱勢群體,則意味著生存與發展的危機。
總之,生態風險、快速城市化風險、土地大規模集中風險,皆是因農村地域因素而導致風險分配不公平產生的結果,勢必會形成利益上的強烈對比,由此產生沖突。特別是隨著農村居民權力意識的覺醒與知識水平的提高,他們會察覺出這一看似不均衡的風險分配格局會對其利益構成嚴重威脅,并采取各種手段群體抵制侵犯利益的行為,由此醞釀了新的社會矛盾。
風險治理中的信任困境
在社會學家們看來,風險社會是一種基于信任的社會。以“分化”和“功能專門化”為特征的現代性發展使社會逐步演變為充滿了高度復雜性與不確定性的風險社會,它內在地呼喚一種復雜性簡化機制以保持穩定的社會秩序與結構,而信任構成了復雜性簡化的最有效形式。正如吉登斯所指出的,“風險和信任交織在一起,信任通常足以避免特殊的行動方式所可能遇到的危險,或把這些危險降到最低的程度”⑥,所以風險社會帶來的緊張與不安全感消除催生了對風險治理信任需要。既然風險治理信任機制構建成為了風險控制的關鍵性途徑,那么,任何有障礙于充分信任的因素都可能導致風險的發生。
不過,對風險治理系統的信任控制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是一個涉及風險技術、社會心理、生態、文化等眾多領域的高度復雜的系統性問題。其中任何環節的忽略,皆有可能造成信任的斷裂,而在我國農村——這一個綜合地域、社會文化與心理為一體的獨特區域性環境下,風險中的信任體系更為脆弱了。
其一,風險治理技術系統本身的可依賴性困境。從當前社會風險治理的實踐來看,它先是一個基于科學基礎之上的技術系統。令人沮喪的是,由于社會的高度復雜性與非穩定性,目前科學技術還無法完全應付變化莫測的風險。也就是說,科學技術本身也存在“謬誤”的風險。盧曼指出,“一個謬誤就可以使信任全然無效,根據它們的符號值,相當小的錯誤和表達不當,都可能揭開某人或某事的‘真面目’,經常帶有冷酷無情的嚴格”⑦,這在很大程度加深了公眾對風險治理系統設計者與操作者的“內生性”不信任感。針對農村而言,這種不信任更大的威脅在于其強大的“慣性”,也就是說,一旦這種不信任感形成,由于農村地區長期以來形成的地域性自我封閉與保守性格,導致一般性的信任溝通失效和對風險治理技術系統的信任修復難度加大。
其二,農村傳統信任文化的障礙。正如福山所言,“信任不會存在于集成電路之中,也不存在于光纖電纜中……信任是由文化決定的”⑧,不同的文化背景意味著不同的信任環境,也因此會產生相應的信任機制。現代文明是一種孕育于工業化與信息化之中的復雜文化現象,只有如盧曼說的“系統信任”機制才能簡化其復雜性問題。而在農村則是相反的情況,建立在地緣、血緣等為核心的熟人社會關系中的信任是一種面對面式的經驗性信任和人格化信任,它與制度化的信任機制是對立的。但農村也不可避免地卷入了風險社會之中,這意味著其所習慣的經驗性與人格化信任機制失效,造成信任斷裂。
其三,農村信任溝通條件薄弱。在以信息經濟為基礎的現代化社會,網絡、信息、新媒介技術等成為風險溝通的基本手段,公眾所掌握的信息技術化水平決定其在風險溝通中的地位。而我國農村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還嚴重落后,農村人口受教育水平普遍較低,據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農村信息進村入戶村級信息服務站覆蓋率僅為1.35%,農村互聯網普及率為32.30%,農民信息化應用能力水平普遍較低,農村在風險定義中的對話權被客觀削弱。這勢必影響風險溝通與認知,而引發信任中的沖突與矛盾。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基于‘雙向力場’分析的農村社會矛盾演化規律及其防控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批準號為:15BZZ087)
注釋: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7年6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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