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室外健身器材在農村地區遍地開花。按照“誰建誰負責”的原則,這些健身器材本不該無人認領。然而在現實中,這些原本惠民便民的民生項目,卻常常被當成“一次性”工程——建前十分重視,建好當作成績,建后不當回事。由于建設之后疏于管護,有的健身器材“超期服役”“缺胳膊少腿”,有的健身場地雜草叢生,籃球場變成了晾衣場、曬谷場,健身器材成“棄材”的現象并不鮮見。
一、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發展現狀
加強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建設是促進農村體育事業發展、落實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國戰略、建設體育強國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截止到2020年,中央已投入超過69億元,支持地方建設了57萬個行政村和近3600個鄉鎮的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這些投入顯著改善了農村體育健身環境,極大地激發了廣大農民群眾參與體育健身活動的熱情,豐富了農村文化生活。然而,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廢棄現象依然突出。
盡管取得了一些成就,我國農村體育基礎設施供給仍然存在結構性矛盾,主要表現為總量不足、質量不均、供給區域要素不協調等問題。首先,農村地區的體育基礎設施數量遠不能滿足居民的需求。由于財政投入有限,加之對體育基礎設施的重視程度不夠,許多村莊甚至沒有基本的健身場所和設備。與城市相比,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覆蓋率明顯偏低,許多地方僅有零散的簡易設備,難以滿足多樣化的健身需求。
其次,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質量存在顯著差異,有些設施由于長期缺乏維護,已經破損或無法正常使用。施工標準和材質選擇不統一,導致一些設施使用壽命短,安全隱患較多。尤其在偏遠地區,基礎設施的質量問題尤為突出。最后,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布局不合理,一些資源較集中的村莊設施相對完善,而偏遠地區則幾乎沒有配套的體育設施。區域間的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經濟較發達地區的體育設施相對齊全,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則常常被忽視。
二、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出現“棄材”的原因
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棄材”現象,反映了公共服務供給與需求之間的脫節,以及政策執行與監督機制的不足。這一現象的出現,既涉及到政策制定者的決策能力,也關系到公共資源的管理效率,更體現了農村社會治理中的問題。
(一)缺乏長效管護機制
及時維護與更新體育基礎設施是確保農村公共體育服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從目前情況來看,農村體育場地設施的管理存在諸多漏洞。在多數農村地區,專業的體育場地設施管理人員尚屬稀缺,其日常運維往往依賴于鄉鎮文化站統籌兼顧,或是由鄉鎮及村委會共同承擔管理職責。然而,這些管理人員大多在鄉鎮辦公室工作,僅定期到轄區視察,且基層工作人員數量較少加之相關經費保障不足,導致籃球場常被農民用來曬糧食,乒乓球臺和單雙杠則被用作晾曬被子的工具。此外,部分村民的公益道德意識較差,對公共設施缺乏愛護,加之無人管理,造成體育場地設施損壞率較高。
(二)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建設缺乏科學規劃
科學規劃是農村體育基礎設施高效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石。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需要充分考慮當地的實際需求和條件,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一方面,部分農村地區在建設體育基礎設施時,沒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需求分析,導致建設的體育基礎設施與村民的實際需求不符,使用率低下。例如,某些村莊可能更需要適合老年人和兒童的健身設施,但實際建設的卻是標準化的籃球場,這與村民的實際需求不符,導致設施使用率低下,資源浪費嚴重。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專業知識和經驗,一些體育基礎設施的設計和選址不合理,例如將籃球場建在交通不便或者居民區較遠的地方,使得村民使用起來極為不便,最終導致設施被閑置。同時,選址時未考慮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導致一些設施在惡劣天氣下無法正常使用。例如,將健身器材安置在沒有遮蔽的露天區域,導致設施在雨季和炎熱夏季時無法使用,損壞速度加快。
(三)農村居民體育意識薄弱
農村居民體育意識是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利用率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首先,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需要村民的廣泛參與和支持,然而在一些農村地區,由于長期的文化傳統和生活習慣的影響,村民對體育活動的重視程度不高,體育意識較為薄弱。比如在許多農村地區,傳統的勞動和生活方式占據了大部分時間,村民們習慣于從事農業生產和家庭事務,認為體育活動是次要的。這種傳統觀念導致許多人不愿意花費時間和精力參與體育鍛煉,認為體育活動是年輕人的專利,與自己無關。
其次,體育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在農村地區相對滯后,村民們缺乏科學的鍛煉指導和方法。不知道如何使用設施進行有效的鍛煉,也不知道哪些運動適合自己,導致對體育活動的參與度不高。
最后,在一些村莊,缺乏體育活動的組織和推廣,社區氛圍不濃厚。沒有定期的體育比賽、活動或健身班,導致體育設施無人問津。缺乏活動的帶動,村民們難以形成鍛煉的習慣和興趣。這使得即使有了完善的體育設施,也難以吸引村民積極參與,導致設施使用率不高,甚至被閑置。
三、解決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廢棄問題的路徑研究
體育對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體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指出,農民體育工作是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解決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廢棄問題,不僅需要經濟支持和技術保障,更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制度和機制。通過科學的政策設計、有效的制度執行和廣泛的公眾參與,可以實現農村體育基礎設施的長期有效管理和使用,促進農村社區的健康發展。
(一)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
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從信息反饋登記、維修銷號到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的各項制度,把健身器材的后期管護納入到職能部門的統一管理之中。
一是要制定明確的信息反饋流程,確保村民和社區居民能夠方便地報告體育器材和場地的問題。設立專門的反饋平臺,如熱線電話、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序,以便及時收集和處理信息。
二是要建立嚴格的監督檢查機制,定期對各村和社區的設施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制定定期巡檢計劃,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所有健身器材和場地進行檢查,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立即組織維修和更新,確保問題不積壓、不拖延。
三是安排專項維修資金及專人管理。每年安排專項維修資金,確保有充足的經費用于設施的維護和更新。資金使用要透明化,定期公開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指定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健身器材等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明確職責和任務,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并對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管理和維護能力。
(二)充分聽取民意進行科學規劃
在規劃和改造農村體育場地設施時,應“量體裁衣”,充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村民需求。這意味著在建設前,需要進行深入的調查和分析,了解村民的體育興趣、習慣和需求。通過召開村民大會、進行入戶調查或利用網絡問卷等方式,廣泛收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
在充分了解村民需求的基礎上,還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如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出既符合村民需求又具有前瞻性的規劃方案。這樣的方案才能夠確保體育場地設施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持續性,使其真正服務于村民,提升他們的生活質量。在此基礎上,制定出既符合村民需求又具有前瞻性的規劃方案,確保體育場地設施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持續性。
(三)積極引導提升農村居民健身意識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地方政府應充分利用這些技術手段,加大對農村體育的宣傳力度。通過社交媒體、手機應用程序、在線平臺等渠道,向村民普及健身小常識、推廣各類體育活動,從而提高村民對體育鍛煉的認識和重視。此外,還可以通過舉辦體育知識講座、健康生活方式展覽等活動,增強村民的體育健身意識,營造積極的體育鍛煉氛圍。
同時,地方政府和村委會應鼓勵和支持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體育活動。結合當地的歷史文化、民族特色和自然條件,創新性地舉辦各種體育賽事和活動,既能展現鄉村的獨特魅力,又能激發村民參與體育運動的熱情和興趣。通過這些措施,可以逐步改變農村居民的體育觀念,推動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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