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是一個偉大的時代、變革的時代、催人奮進的時代。黨的十九大描繪了未來三十年中國發展的宏偉藍圖。鄉村振興戰略將重塑鄉村面貌,對于一個有7億人口的農村大國意義重大。中國鄉村全面振興之際,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時。
金融和實體經濟互為表里,共生共榮。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金融長足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實體經濟深入發展也呼喚金融深化改革,提供更高水平更精準的服務。經過四十年改革開放,中國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增加不少,但農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直沒有根本解決,尤其是長期信貸供給明顯不足,影響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呼喚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加大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王震江博士所著的《中國農村土地銀行研究——歷史制度分析的視角》一書提出的中國農村土地銀行建設方案剛好回應了新時代的要求,這本書的出版,可謂適逢其時。
一、農村土地銀行是從事農地抵押(再)融資服務的銀行
土地銀行是一種舶來品,真正意義上專業化的土地銀行在西方有200多年的歷史。盡管中國土地金融思想源遠流長,但土地銀行對國人而言,還是一個新事物。
說到土地銀行,很多人會聯想到近幾年一些地方出現的從事農地“借存”的農地流轉中介機構。這種機構在臺灣以至歐美國家也有存在,對開展土地銀行業務很有幫助,但它本身不從事資金融通活動,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土地銀行。
本書從歷史制度分析的視角,系統考察了國內外土地銀行制度歷史變遷,指出土地銀行是農業市場化、土地金融化的產物。土地銀行作為農地金融的一種主要形式,是基于農業生產特殊性而作出的一種特殊信用制度安排。由于土地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都需要很長的時間,這就需要在投資者得到收入前,給以某種財務上的支持。信貸成為土地充分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
正如土地經濟學奠基人T.伊利所言,“假使我們從來不曾為土地利用者提供信貸的話,我們一定還處于封建時代” 。農村土地銀行以農地(包括附著物)作抵押,向農業經營者發放中長期貸款,然后以農地抵押貸款為質押資產,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發行債券募集銀行資金。因此,土地銀行不僅是提供中長期融資服務的銀行,更重要的,它還是從事農地證券化、開展再融資服務的專業化銀行。農地資產證券化是土地銀行運轉的關鍵一環,這一環若不能順利進行,土地銀行運轉將難以為繼。
二、建立中國農村土地銀行是時勢所需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城鄉二元結構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建立農村土地銀行是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內在要求,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現實需要。
首先,建立農村土地銀行是破解農村金融難題、健全農村金融體系的需要。本書作者通過大量調研發現,當前農村金融中存在兩個明顯問題:一是農村金融抵押擔保物不足,主要是農地無法作為有效抵押物,銀行不給貸;二是農村信息不對稱,銀行不敢貸。問題的背后,是因為當前中國的農村金融機構(除農發行外),基本都是清一色的商業銀行,運營模式高度同質化,導致農村金融供給與金融需求嚴重不匹配。商業銀行鬧“資產荒”,有錢無處貸;大量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急需融資卻得不到滿足,尤其是中長期貸款嚴重不足。
本書作者總結歐美、印度等國外農村金融發展經驗,認為金融機構的設置根本上取決于金融功能的需要,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應該包括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本書倡導的土地銀行是一種合作社為基礎的銀行,它的建立有利于培育和發展真正的農村合作金融,克服農村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又能破除農村抵押物不足難題,激活農村金融市場,完善農村金融體系。
其次,建立中國農村土地銀行是解決農業農村現代化中長期信貸供給不足的需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大量建設資金,尤其是中長期信貸資金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整治、教育及醫療健康事業,農業機械化、科技化、規模化等,都迫切需要中長期信用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是現代農業的主力軍,也是中長期貸款的主要需求者。
作者通過對5省1568個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信貸供需數據分析發現,當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融資滿足度不高(僅55%),75%以上的經營主體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獲得貸款的期限較短,平均貸款期限1.37年。76%的新型經營主體有農地抵押融資意愿,但能獲得農地抵押貸款的經營者不多;農地抵押貸款期限平均8.48年,明顯高于普通貸款期限。如果可用于抵押融資的農地比重從目前的60%提高到80%,農地抵押折率從目前的50%提高到60%,且農地附著物價值也可算在抵押價值內的話,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貸款需求基本上都可以得到滿足。
第三,建立農村土地銀行能夠推動農村金融創新,促進中國金融深化。農村土地銀行本身是一種金融創新的產物,它充分契合了農業農村的特點,在籌資方式、抵押形式、貸款發放及管理、風險防控等方面都有獨特的設計,從而跳出了商業銀行傳統的運營模式,是農村金融新的生長點。
同時,健全的土地銀行制度是一套完整的體系,正如作者在書中提出的“一拖三”土地銀行系統那樣,通過農地抵押貸款債券發行以及二級市場(資產證券化)建設將壯大債券市場,促進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良性互動,通過農業風險分擔機制可聯通銀行、保險、證券等多個領域。因此,農村土地銀行的發展不僅有利于促進金融創新,同時將大大提高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
最后,建立農村土地銀行是激活農村資源,促進農民增收、城鄉協調發展的需要。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城鄉差距背后一個重要原因是鄉村資源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實現。土地是農村最主要的資源。據測算,2012年農村土地資產88.8萬億元,約占農村凈資產的70%。設立農村土地銀行,可以通過金融紐帶把社會資金、現代農業技術、人才及管理引入農村,盤活農村巨量的沉睡資產。這不僅有利于農民增收、城鄉發展一體化,也有利于整個社會資源(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優化配置、整個社會福利水平提高。
三、建立中國農村土地銀行需要精細化設計
土地銀行作為一種特殊的銀行、更高形態的專業化銀行,需要系統地周密設計。建立土地銀行既要廣泛借鑒境外成熟經驗,又要立足特殊國情,切合實際需要。在方案設計上,既要有國際前瞻性,又要有現實可操作性。
本書研究提出的農村土地銀行制度設計正是這樣一種嘗試。它為推動農村金融創新,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作出了有益探索。在中國這樣一個農業人口多、人均耕地少的大國,如何開展農村土地銀行業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可能還有很多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需要解決。現在有看法認為,土地是農民最后的生活保障,是農村和全社會穩定的基石,因此不能允許土地流轉和土地質押。這種觀點看上去是為了維護農民的利益,實際上是推卸了改善農民生活、改變農民命運的社會責任,將農民身份終身制和世襲制,從而固化了階層結構,阻礙了社會進步。
所以,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改革現行土地制度。這是時代要求,大勢所趨。當然,發展農村土地銀行應該按照先易后難、先試點再推廣的原則,循序漸進地開展。在業務領域上,初期應以長期抵押融資服務為主,隨著農業農村現代化深入推進,再根據形勢需要穩步推進多元化經營。
作者系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理事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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