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鎮化之于農村是一個再也繞不開的話題,選擇怎樣的城鎮化方式直接規定著農村的發展路徑和發展方向。綠色城鎮化是規避城鎮化雙刃劍效應的不錯選擇,是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支點,它能夠發揮協同功能,既可以修正“空心化”帶給農村的發展困局,還可以修正市場經濟帶給農村的急功近利浮躁心態,抑制因市場經濟解放效應而極端化的農民經濟理性,實現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互生共贏。從操作層面看,綠色城鎮化可以從產業優化、空間景觀城鎮化和人的城鎮化三個方面發揮其支點作用。以綠色城鎮化為支點,促進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實際上就是沿著綠色、可持續的發展路徑,一方面以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同發展為載體,實現農村現代化;另一方面,以村域城鎮化追求為載體,將傳統農村與現代城市發展連接起來,城市與鄉村這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因此而凝結成一體,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自然結果。“金山規則”的生命力證明,綠色城鎮化在我國農村區域既具有生命力,也具有操作性,更擁有發揮作用的群眾基礎和文化支撐,是我國農村城鎮化的基本載體,是新型城鎮化的結構性組成部分和具體的推進路徑。
關鍵詞:綠色城鎮化;村域經濟;環境保護;同向諧變;新型城鎮化
作為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城鎮化的雙刃劍效應彌漫在多個方面:諸如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零和博弈困境、城市內二元結構形成、城鄉差距擴大,等等。這種雙刃劍效應似乎說明,城鎮化具有魔鬼與天使雙重屬性,人們難以通過推進路徑的優化選擇,實現和諧發展。實際上,城鎮化的這種雙刃劍效應并不是其固有的本質屬性,完全可以通過科學規劃和合理推進而得到解決。從操作層面著眼,我們認為,西方生態現代化理論所倡導的綠色城市化發展路徑,是規避城鎮化雙刃劍效應的不錯選擇,特別是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動領域,它能夠發揮協同功能,促進二者同向諧變。
近年來,圍繞著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相關問題,我們做了大量的社會調查,發現了許多富有啟發意義的草根案例,它們以自身的運行實際與發揮的客觀作用,通過各種方式,從不同角度,詮釋了經由綠色城鎮化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同向諧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本研究從中選擇了較有代表性的“金山規則”[1],以之為分析對象,探討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內蘊與機理。
一、“金山規則”剖析
“金山規則”是我們對浙江省大田村傳統文化特質的提煉與概括,核心內容來自于“禁山民約”:“誰偷砍樹木、雜柴及拾死樹枝,按每戶煙灶分豬肉一斤處罰”[2]。圍繞著這一核心內容,大田村逐漸建構起具有生態文化特色的文化特質叢,有些附著在“放生池”[3]、護林公園、林豐亭等物質載體上,有些則純粹是人們的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在市場經濟大發展的今天,該村村民仍能堅守固有傳統,保護“金山”行為持之以恒。
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金山規則”的生成原因非常簡單,它是村落功利性需求的結果:按照村民的解釋,該規則產生的原始動力是擋風、防風。由于村落處于下風口,村莊經常遭受強烈風災侵害,基于對生活經驗的總結,數百年前的大田村人開始有意識的保護巡門山——“金山”,“金山規則”便應運而生。也就是說,該規則并不是因村民具有超常的生態素養而產生,而是產生于“金山”保護與村民經濟利益的巨大關聯,這就是村民將巡門山冠以“金”字稱謂的原因——該山保全了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像金子一樣珍貴。自此以后,保護“金山”上的“一草一木”同保護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聯系在一起,而擅自的砍伐行為與謀害村民生命與財產聯系在一起。因之,“金山規則”不僅具有了道德的規定性,也有了類似于法律的規定性,它從懲罰的剛性和道德約束的柔性兩個方面,制約著村民的環境行為,并在制約過程中逐漸形塑著村民的環境意識。在市場經濟大發展的今天,村民的經濟理性雖然日益崛起,“金山規則”仍以慣性方式平衡著“私欲與公益”[4]這對矛盾,并在村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領域發揮著塑造和約束功能。
在這里,由幾個關鍵變量構成的三組事實關系清晰地展現在我們面前,這幾個關鍵變量分別是:環境意識、環境保護、經濟利益、財產安全、私欲、公益、道德約束和民德懲罰。在利益平衡機制作用下,各變量之間形成了相互依存的三組事實關系,分別是:環境意識、環境保護與財產安全之間的依存關系,私欲、道德約束、民德懲罰和公益之間的依存關系,環境保護與經濟利益之間的依存關系。這三組關系在實際運行中都圍繞著村落核心利益的維護和發展展開和互動。由于時代內容的不斷變化,村落核心利益的具體內容也處在流變之中,并且影響著“金山規則”的生命力和運行方式:在傳統社會,由于受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制約,也由于受熟人社會道德約束強力存在的影響,村落核心利益以穩定和諧為主旋律,“金山規則”具有不可挑戰的強大力量和順暢的運行軌跡;在現代社會,由于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村落熟人社會逐步向半熟人社會演變,人們的經濟理性不斷高揚,村落核心利益也不斷向經濟利益遷移,在這種情況下,“金山規則”的權威遭遇到嚴重挑戰,從理論上講,其運行軌跡也將受到嚴重影響,令人稍感意外的是,“金山”規則目前的運轉狀態十分順暢,其生命力仍然旺盛,村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形成了互生共贏關系。
據我們觀察,“金山規則”之所以能夠逆勢而行,得益于規則本身蘊含的集經濟利益和環境保護于一體的“復合”功能:從經濟利益角度分析,該規則通過傳統的物質性懲罰,直接剝奪侵害者的經濟利益,并通過熟人社會成員因物質懲罰所產生的道德虧損,影響、削弱侵害者的經濟機會而間接令其經濟利益受損;另一方面,規則保護下的村域生態環境不斷優化,其在游憩和文化方面的價值不斷彰顯,再加上其契合當下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得到了政府的認可與支持,各種環境保護與環境建設資金源源不斷的注入村落,成為“金山規則”“逆勢而行”的強化因素。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由于該規則產生于村落的功能性需求,所以,其環境保護功能在村域范圍內具有正義性、權威性和合法性特質。另外,在我國城鎮化持續快速推進的影響下,村域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不斷完善,在為該村支柱產業——茶葉等商品性產出輸出村落提供良好支撐的同時,也將資金和外來勞動力吸入村內,村域經濟在輸入輸出過程中不斷壯大,反哺環境保護的能力不斷增強,保護環境的意愿與行動沒有因為市場經濟與城鎮化的沖擊而減弱,反而得益于它們而強化,從而構建出“金山規則”逆勢而行的現實景觀。
二、綠色城鎮化是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支點
在城鎮化率超過50%之后,城市社會在我國具有了實實在在的意義,雖然因對統計口徑存有質疑,許多人并不認可這一數據,但是,從“三農”角度出發,我們認為,這已不是一個止于統計數據層面的虛假事實,因為被認為是推高城鎮化率因素的農民工,雖然沒能完全融入城市,但卻實實在在的離開了農村、離開了農業,他們在將自身變為城市邊緣人群的同時,也將農村“空心化”。城鎮化之于農村是一個再也繞不開的話題,選擇怎樣的城鎮化方式直接規定著農村的發展路徑和發展方向。換句話說,城鎮化已經成為農村發展的剛性約束力量。
基于對“金山規則”的實地研究,我們認為,綠色城鎮化發展路徑不僅可以修正“空心化”帶給農村的發展困局,而且,能夠修正市場經濟帶給農村的急功近利浮躁心態,抑制因市場經濟解放效應而極端化的農民經濟理性,實現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互生共贏與和諧發展,因而,綠色城鎮化是當下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同向諧變的支點。
綠色城鎮化之所以能夠為農村帶來經濟與環境的協同發展,既因其理論本身的特點與使命使然,也因其與我國農村傳統文化高度契合使然,更因其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宏觀政策背景契合使然。從理論本身來說,綠色城鎮化的出發點和目的,就是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互生與共贏,因此,以綠色城鎮化引領村域經濟發展,可以避免以生態環境為代價、竭澤而漁式的發展模式,促使“三農”從發展理念、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式諸方面,尋找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協同共進、互生共贏的發展路徑;也促使“三農”正確把握城鎮化帶來的機遇與條件,在自身城鎮化的同時,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村容美麗的協同共進;阻擋與抑制來自城市方面的掠奪式發展欲望和沖動,為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創造條件。
從農村傳統文化角度分析,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樸素的生態文化思想在村落文化中有著很深的印記和自然的流傳,雖然當下農民已不再是,或者不完全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傳統農民,但是,與“金山規則”作用下的大田村相似,秉承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和平共處”,或者依憑優越的自然環境發展村域經濟的村落仍不在少數。即便是以生態環境為代價發展村域經濟的村落,面對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給村域環境帶來的風險和破壞,在生態文明建設大背景下,也會逐漸開始反思自身經濟行為,這種反思一定會激活與生發村落固有的生態文化遺產,從而為綠色城鎮化實踐和功能發揮提供優越的社會土壤。
從生態文明建設宏觀政策背景角度思考,綠色城鎮化協同農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能力得到制度的激發和政策的保障。黨的十八大報告用一個獨立章節系統闡釋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做法,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作為黨和國家宏觀政策的集中代表,十八大報告不僅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并列在一起,而且進一步強調將生態文明建設全方位全過程融入后四者之中,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角度對生態文明與經濟發展協同與共生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對于以協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為理論和現實追求的綠色城鎮化來說,其在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領域的協同能力擁有了政策與實踐的雙重需求。
綜合上述三方面原因,可以清楚地看到綠色城鎮化在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領域的存在、需求空間和發展潛力。從操作層面看,綠色城鎮化可以從產業優化、空間景觀城鎮化和人的城鎮化三個方面實現其協同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的歷史性功能。
第一,綠色城鎮化發展模式下的農村產業,最佳選擇是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的推進路徑,這一方面能夠滿足發展是硬道理的時代要求,滿足村民日益增長的、合理的物質文化需求,漸次建成小康社會;另一方面,通過對資源的節約、環境保護和恢復,讓自然環境獲得“休養生息”機會,達致發展性保護的目的;同時,借用經濟發展所取得的財富回饋自然、修復自然,達致建設性保護的目的,從而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協同互動和共生雙贏。在這個過程中,市場經濟激活的片面的經濟理性被規范和約束,生態理性被不斷弘揚,綠色可持續發展成為自然而然的客觀事實。
第二,綠色城鎮化發展模式下的空間景觀城鎮化,不僅關注鋼筋水泥式現代建筑的構造和布局,也不僅關注現代產業的空間位置,而是更加關注綠色植被的覆蓋面積和空間布局,更加關注村域整體功能格局的合理與互補,以及村域綠色城鎮化與域外城鎮化的對接與可持續發展。其基本發展路徑將是依托村落原有的生態資源和生態結構,一方面因地制宜的選擇和發展適合自己特色的支柱產業,一方面制定并通過村域整體規劃的引導,建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生共贏的美麗鄉村。
第三,綠色城鎮化發展模式下人的城鎮化是村域城鎮化的核心和目的,它主要是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旨歸,通過就地城鎮化方式,一方面保證村民在原有鄉村區域享受到城市文明帶來的福祉,避免異地城鎮化帶來的諸如生活成本高企、關系網絡斷裂、文化失落等弊端,最大限度消減其在由傳統農村人向現代城鎮人轉變過程中的社會成本,總體提升城鎮化幸福度;另一方面保證村民繼續享有傳統農村的青山、碧水、綠樹、藍天,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經濟與社會和諧發展。另外,以人為本的綠色城鎮化,不僅僅止于關注人的物質、精神等各種享樂,更關注村民的能力建設和創造力激發,以“三農”可持續發展為立足點,培養、提升村民綠色城鎮化的能力,從而保證村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協同的永續性,進而從根本上保護村民利益,實現城鎮化與農村現代化協同共進、互生共贏。
總之,協同村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既是綠色城鎮化的理論追求,也是它的歷史使命,在我國農村,經由村域產業優化、空間景觀城鎮化和人的城鎮化三個方面,可以實現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的同向諧變。實際上,綠色城鎮化功能發揮的過程,也就是修正因青壯年勞動力、土地、資金等發展性要素流出而形成的農村“空心化”發展困局的過程,同時也是修正市場經濟帶給農村的急功近利浮躁心態,遏止以環境資源為代價、竭澤而漁式破壞性發展的過程。
三、關于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關系的理論追思
在西方,致力于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關系的理論探索集中于綠色城鎮化研究領域,該領域研究可以追溯到生態學派的研究成果中,它主要從人與環境的關系角度研究城市空間結構和城市功能區劃,將城市視為一種人類生態秩序,強調人類社會與周圍環境的協調與共生關系。繼之而起的有機疏散論和田園城市理論都強調改變城市發展的集中趨勢,特別是后者,主張“實施離心規劃,形成小的均衡的城鎮,融美好的鄉村生活和工業生產的成果于一體”[5]。上世紀70年代末以來,生態現代化理論出現并發展,作為其核心理念,綠色城鎮化秉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生共贏共識,并推動相關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化。同時,在德國、英國、美國等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綠色城鎮化作為實踐策略,得到逐步推廣,理論研究與社會實踐呈現出良好的互動態勢。
哈弗大學經濟學教授愛德華·格萊澤新近提出了一種觀點:“城市生活遠比綠草如茵的生活更加有利于環境”,并進一步得出如下結論:“如果你真的熱愛大自然,請遠離它”[6]。加拿大的簡·雅各布斯則更早提出了集中居住以實現對環境損害的最小化觀[7]。諸如此類的觀點是對有機疏散論、田園城市理論等正統城市規劃理論的反思與詰難,并以“城市的勝利”立論為突出標志,思考與研究城鄉關系,激發人們對“農民的終結”⑧和“村落的終結”[9]的深入思考。
在我國,為西方生態現代化理論所啟發,也為求解國內快速城鎮化帶來的諸多社會、生態問題答案所推動,綠色城鎮化成為學者們關注的重要領域。普遍的觀點認為,綠色城鎮化是實現生態現代化的重要載體之一,為環境問題的解決提供了一條合理路徑,可以實現經濟與生態雙贏[10]。以綠色城鎮化實現路徑為切入點,研究者從宏觀領域對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做出三方面的有益探索:一是認為,綠色城鎮化絕非只是既存城市模式向農村的蔓延和擴展,首先應是對城市自身的重新規劃與設定;二是認為,綠色城鎮化道路應該是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適宜人居、生態文明;三是認為,走綠色城鎮化道路,應該使能源“變綠”、優化環境、發展生態經濟。總之,在國內,無論其城鎮化觀點是大城市化還是中小城市化,亦或是小城鎮化,研究者對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互構共變關系的關注還是普遍的,相關著述開始涌現,相關言論更是頻繁見諸各類媒介之中。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和在實踐中的應用,為在微觀領域研究和思考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關系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撐。
本研究分析的“金山規則”形成于浙江省大田村,該村不靠近大中城市,與鄰近的小城鎮也有一定距離,但是,城鎮化基礎設施已初具規模。該村支柱產業是對木柴有極大需求的茶葉加工業,按常理推斷,村域綠色植被應該被大量破壞,但事實卻與之相反,村民寧愿到市場上購買高價木柴,也不肯上山砍伐樹木,村中兩座“金山”得以持續保護,鄉土特色的綠色城鎮化在該村悄然運行多年。該村發展模式給予我們的啟示是,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有其可能性,也有其必要性,該發展路徑既具有經濟社會效益,也具有環境效益,是適合我國基本國情的平穩城鎮化路徑——如果理性的看待我國的城鎮化率,應該不會忽視其剛剛突破50%的現實,也不會忽視眾多農民工難以融入城市的現實,更不會忽視龐大農村人口存在的現實,所有這些現實問題,給予我們的社會難題是,無論是“城市的勝利”,還是“小的均衡的城鎮”格局,都是還沒有最后定論的未來時態,需要時間與實踐的不斷試錯與糾錯,而眼前的迫切問題則是為日益嚴重的城市病與農村病找尋對癥的良方。因此,以綠色城鎮化為支點,促進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實際上就是沿著綠色、可持續的發展路徑,一方面以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同發展為載體,實現農村現代化;另一方面,以村域城鎮化追求為載體,將傳統農村與現代城市發展連接起來,城市與鄉村這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因此而凝結成一體,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自然結果。因之,城市病與農村病的難題在這里也得到根本化解:空心化導致的農村病因農村的城鎮化發展和農村人口的回歸而自然化解;巨大人口壓力導致的城市病因農村對自身人口的吸收而趨于解決。所以,以綠色城鎮化為支點,促進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對剛剛進入城鎮社會時代的我國來說,特別是對于擁有眾多農村人口的我國來說,具有時代價值。
另外,作為促進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支點的綠色城鎮化,與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和具體任務具有很強的關聯性。與傳統城鎮化模式相比較,新型城鎮化之新的表現是全方位和多角度的,可以表現為人的城鎮化,土地的城鎮化,城鄉互補協調發展的城鎮化,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城鎮化等等,這是一個包含眾多因素的系統整體,其實現過程,需要眾多相對應的操作化推進路徑。綠色城鎮化因其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生共贏理念和努力而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的一個結構性組成部分和具體的推進路徑。其在村域范圍內協同、促進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過程,也就是新型城鎮化在村域范圍內付諸建設實踐與實際推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前者因為被融入后者,實踐價值和時代價值得以進一步彰顯,推進環境被進一步優化;后者因為這一相對具體的發展載體而得以具象化和易操作化。從這種意義上說,綠色城鎮化協同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支點作用,就具有更大的實踐意義和理論研究價值。
四、小結
基于實地觀察和理論思考,我們認為,“金山規則”與綠色城鎮化理論追求和歷史使命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該規則的生命力證明,綠色城鎮化在我國農村區域既具有生命力,也具有操作性,更擁有發揮作用的群眾基礎和文化支撐,是促進村域經濟與環境保護同向諧變的支點,它將傳統農村與現代城市發展連接起來,將城市與鄉村這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凝結成一體,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村域經濟與生態環境同向諧變的自然結果,城市病與農村病的難題在這里也得到根本化解。因此,它不僅可以消弭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成功應對現代社會日益嚴重的生態危機,協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生共贏,還是我國農村城鎮化的基本載體,也是新型城鎮化的結構性組成部分和具體的推進路徑。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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