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有的基層地方政府以殯葬改革的名義,下文取消家族辦喪, 取消穿孝服,取消三天喪改為一天喪,取消吹鼓手,取消喪禮筵席, 取消扎制紙草,有的還取消陪靈、路祭等傳統鄉村喪禮儀式,據說在某些地區積累經驗后還要向其他省市推廣。以上做法是強行廢除了中華文明中延續三千多年的喪葬禮儀,不但剝奪了村民以中華民族傳統禮儀悼念逝去親人的權利,也必將構成對于中國大陸僅存的儒家人生禮儀的致命打擊。在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重建民族精神家園的今天,這種做法令人深感詫異。為避免對岌岌可危的鄉村傳統文化造成更大傷害,我們呼吁有關部門立即制止上述不當舉措,茲說明如下:
第一、目前遺存的鄉村葬禮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中華文明以禮樂著稱于世,主要傳統禮儀有吉、兇、賓、軍、嘉五禮,其中的兇禮就是指喪禮而言。五禮之中,尤其以喪禮的傳承最具連續性,從周代至于近代大體未變,堪稱迄今世界上最為源遠流長的喪葬儀式。中華文明能夠延續至今,不僅僅是由于四書五經和先王典訓誥謨,更由于民間生活禮儀涵養教化,培養了中華民族的禮樂文明和君子風范。目前,我國傳統祭喪之禮在韓國和海外華僑那里依然得到尊重奉行,南洋華僑普遍遵行中華傳統葬禮,三天喪期中包含了《儀禮》所規定的主要喪葬禮儀。韓國于李朝初期在現在的首爾修建王室宗廟,作為祭祀歷代祖先的場所,由于宗廟的祭禮和祭樂以及祭祀制度保持保存完好, 1995年被列入世界遺產, 2001年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李朝宗廟的建設和祭禮形成于1394年左右,相形之下,淵源于周代并具有三千多年歷史的中國傳統喪禮,其文化價值不言自明,值得我們保持一份敬意并慎重對待。
第二,傳統喪葬禮儀所以能夠傳承日久,是因為它包含著慎終追遠的人文道德價值。生死是人生大事,父母為骨肉至親,為了安頓好父母的后事,我們的祖先制定了完備的喪葬禮儀,作為子女禮敬父母最后的禮節和義務。就其內涵而言,傳統喪禮是為了表達思親孝親之情的需要,是“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其中的儀式都指向事死如事生的生命體驗和“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長遠考慮。古話說:百善孝為先,孝為德之本。孝親之情是人性中的珍貴內容,也是培養更為高尚情操的基礎。傳統祭喪禮,正是為了護持和涵養這一道德的根本,根深方能葉茂,本固才會枝榮,根本動搖,再大的樹木也會枯萎死去。因此,傳統葬禮不是迷信,不是“四舊”,而是文化,是禮俗,是人們表達孝親之情的有益儀式,是禮樂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直到今天,有人依然將傳統喪葬禮儀與封建迷信劃等號,是對于民族文化的無知,也是對于華夏禮樂精神的曲解。
第三,鑒于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習慣風俗差異較大,古人所謂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風;加以各地民間信仰不同,不同民族的不同宗教對于喪葬禮儀的規定也各不相同,更有海外華人回家祭祖等多重因素,如果對于喪葬禮儀實行行政一刀切,勢必導致喪葬政策與現有宗教文化政策的沖突,引發諸多問題和矛盾,甚至影響民族團結,應當三思而后行。
第四,要充分認識包括葬禮在內的傳統禮俗對于鄉村社會的重要意義。在沒有現代警察制度的背景下,傳統鄉村所以能長期維系和平穩定,首先要歸功于各種生活禮儀的作用,它們喚起了平民百姓的自尊感和上進心,使大家以禮相待,彼此尊重,進而化民成俗,安定一方,形成了中華民族特有的禮治秩序和鄉村自治,是世界范圍內基層社會管理的寶貴經驗。當代鄉村面臨的一系列問題表明,一旦將傳統禮俗統統打倒,人變得冷漠無情,喪失禮義廉恥,則法律越多,犯罪也越多,使得鄉村最終陷于無法治理的狀態,當年只靠刑罰治國的秦國走得就是這樣一條不歸路。當前鄉村面臨嚴重的秩序紊亂和道德失范,有些鄉村老人甚至因為老無所養和缺乏親情關愛自殺,對于鄉土傳統文化的肆意破壞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五,要慎重對待和保護傳統喪葬禮儀中的那些有意義的具體儀式。由于長時間的批判與破壞,這些儀式在今人眼中已經變得十分陌生,甚至顯得有些怪異,對于其意義更是無從知曉,其實,傳統喪禮中的許多儀式都包含致敬達哀和教化后人的苦心。比如傳統喪禮規定三日斂,《禮記·問喪》的解釋是“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斂者,以俟其生也”,大意是說,父母去世,兒女悲痛欲絕,哪能馬上就放到棺材里埋掉呢?孝子心里盼著父母能夠再活過來,三天之后沒有復活,知道人死不能復生,也就可以入棺了。今天的媒體上有時見到死者在火化場復活的消息,可見上面的擔心并非完全是無中生有。經過三天的祭喪舉哀,喪親之痛得以宣泄表達,創傷的心靈得以逐漸撫平。三日喪期長久流行于華人社會和漢文化圈,今天的南洋華僑普遍實行具有濃厚傳統文化色彩的三天喪期;現今的韓國法律依然規定,父母去世后公務員可以請假三天奔喪。可是,現在有的地區竟然強行在鄉村推行一天喪期,如果這樣,連遠方工作的親人都來不及回家見最后一面;父母去世后尸骨未寒就要拉出去火化,情何以堪?難道就這樣迫不及待嗎?難道人不是父母所生所養嗎?這種違背人倫親情的做法引起村民強烈反感和反對,是勢所必然的。
現行傳統喪禮有跪靈和路祭之禮。跪靈是在棺槨抬出家門之前,兒女們跪在靈棚里,向即將永別的親人表達生離死別之痛;隨后是路祭,在逝者走了一輩子的路上最后一次祭奠他,送他遠行,是既合乎人情表達又意義深遠的儀式,強行取消它們,道理何在?有何意義?其他如穿孝服、吹鼓手、扎紙草等,都是數千年來中國人用來表達喪親之痛的形式,無一不指向孝道和親情,難道非得取消,一定要采用那些過于簡單粗陋又無法表達中國人孝親情感的外來形式?
另外,在鄉村喪禮上,有賓主互拜禮,謝牢謝客禮,還有謝莊禮,孝子賢孫清早起床后,在嗩吶聲中繞行村莊一周,代表逝者向碰到的每位鄰居致謝,感謝他們對于老人一生的幫助,難道這不十分有利于培養鄉民的友情,而這不正是目前的鄉村所最為急需的嗎?取消這些富有教化意義的禮節,究竟有何益處?
第六,合理確定殯葬改良的基本原則。《禮記?王制篇》說:“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古人又說“化俗不易,貴在因民”,強調只有尊重地方禮俗和順因民眾意愿,才可能實現良治,這是中國數千年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經驗。近代以來,我國逐漸形成了城鄉兩種不同喪葬禮儀,從禮重逝者、致敬盡哀和教化人心多方面看,鄉村喪葬禮俗在不少方面要優于城市喪儀,更有文化內涵。目前農村流喪葬活動確實有過度鋪張現象,甚至有人借機斂財,但總起來看,主流是健康的,有益于慎終追遠、寄托哀思和傳承文明,應該予以肯定。目前,個別地方政府官員以破四舊的心態,必欲除之而后快,其實體現了對于傳統文化的蒙昧隔膜而已。古代禮法規定,地方官員有責任懲戒那些不慎重對待父母葬禮者,這與今天的上述做法形成明顯反差。傳統的喪葬禮儀不是不能改良,這種改良一直在進行,歷史上從三年喪、三月喪改為近代的三天喪期,儀式已經十分簡約,難以大減。因此,喪禮改良不能以追求簡化為目標,禮儀并非越簡單越好,沒有形式就沒有內容。目前鄉村喪葬禮俗改良的重點,應該是在尊重民眾選擇的基礎上,規范喪禮議程,防止過度鋪張,重點在于恢復民間長期以來被毀傷的文化元氣,譬如某些鄉村在喪葬儀式上跳脫衣舞等,正是長期以來鄉村的優良傳統文化被人為破壞,所導致的正氣虛衰和邪氣盛行的結果。同時,喪葬改良固然要強調節約,但也不能強調過頭,孔子早就指出,過于草率的喪葬既不能體現人道尊嚴,更不能發揮教化功效。
禮樂文明是中華民族的永恒記憶,經過百余年破壞之后,今日之中國,與禮樂文明四字相稱的禮儀活動已經近于絕跡,而在窮鄉僻壤中保留下來的傳統喪葬禮儀,堪稱禮樂文明遙遠的絕響,值得每個炎黃子孫珍惜。這種歷經三千年風風雨雨頑強傳承至今的禮俗,如果毀在今天,是這一代人的恥辱,上對不起列宗列祖,下對不起子孫后代,堪稱民族文化的千古罪人。
我們還要指出,這種打著喪葬改革和文明喪葬旗號的舉措,不是文明而是破壞文明,是沿著破四舊的思路破壞傳統文化,與習主席倡導家教家風建設,與復興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趨勢背道而馳。它會嚴重挫傷基層群眾的感情,導致基層干群關系的對立,正如最近一位村民對強制推行一日喪的村干部說得:“你們干什么不好,竟然不允許人家哭爹?!”可以斷言,連這點殘存的喪葬禮俗都要清除干凈,結果只會導致鄉村傳統文化的進一步瓦解,導致外來宗教在鄉村的加速傳播,并對鄉村的文化傳承和道德建設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這是一切關心和關注鄉村發展的人們所不愿意看到的。
學者聯名(按年齡序齒排列):
余敦康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員
牟鐘鑒 中央民族大學教授
張祥龍 北京大學教授、山東大學教授
林安梧 臺灣慈濟大學教授
李景林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
黎紅雷 中山大學教授
解光宇 安徽大學教授
傅有德 山東大學教授
黃玉順 山東大學教授
王愛平 華僑大學教授
顏炳罡 山東大學教授
王琛發 馬來西亞道理書院院長、知名華人殯葬禮儀專家
韓星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鮑鵬山 上海開放大學教授
趙法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所副研究員
楊春梅 曲阜師范大學教授
干春松 北京大學儒學院教授
梁濤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方朝暉 清華大學教授
吳飛 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劉樂恒 武漢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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