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正規化和職業化的必然前提是不再能兼職家庭產業,村干部就必須要有比誤工補貼高得多的工資收入。
過去村干部不脫產,誤工補貼多少不是問題,現在全脫產當村干部,工資高低就成為關鍵,太低就沒有人來當村干部了。
中部某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規定村支書(一般兼村委會主任)工資與鄉鎮副職干部同等,大概每年村支書可以拿到3.5萬元工資,比過去每年一萬多元誤工補貼高得多。不過,因為財政能力不足,該省只能提高村支書報酬,其他干部報酬沒有提高。
結果,在村支書沒有提高報酬時,村干部報酬相差不大,村里工作是由村支書領著村干部完成的。現在村支書報酬比其他村干部加起來還多,村里工作往往成了村支書一個人干,其他村干部在一旁看。
因此,各地順理成章地采取兩個辦法:一是通過合村并組和干部相互兼職來減少村干部職數,二是逐步提高所有村干部的報酬而不是只提高村支書的報酬。
一旦村干部不再是不脫產干部,不再只拿誤工補貼,而成為正式的拿工資的干部時,村干部真正成了自上而下行政體系的一員,他們是上級政府在基層的代理人,上級政府通過村干部來面對每一戶農民。
上級政府給村干部發工資,必然要對村干部工作情況包括工作考勤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并以此考評為基礎進行獎懲。即使村干部為村民提供服務也是納入上級考評范圍內的。對村干部來講,凡是上級考評的事項都是必須無條件完成的事項,凡是上級不考評的事項,就是不重要的。
因此,在村級治理中,村干部一切圍繞上級指揮棒來轉,而上級指揮棒與農民實際需要可能不同頻甚至有較大差異,村干部對農民實質性的需求有可能視而不見,卻用很多形式主義去應對上級檢查考評。
作者系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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