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賤農主義與城市拜物教
——從農村光棍的社會風險談起
摘要:本文以農村光棍為研究對象,重點考察了農村光棍的社會風險問題:越軌、一般的違法、犯罪和自殺四個主要方面,指出農村光棍的越軌風險主要表現在其對農村婦女的性騷擾以及與已婚婦女通奸方面;一般的違法風險則主要以偷盜、斗毆和賭博等為特征;農村光棍的犯罪風險則涵括了情殺與情傷、拐騙婦女、性侵幼女、強奸婦女、盜竊與搶劫等行為;農村光棍的自殺風險主要來自于其對生活的絕望。文章從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和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傾向及二者所造成的婚姻資源在城鄉之間的雙向非對稱性流動的角度,討論了農村光棍問題的形成機理,并在此基礎上,基于分類治理的思路簡要探討了農村光棍的治理對策。
關鍵詞:農村光棍;社會風險;婚姻中的賤農主義;婚姻中的城市拜物教;雙向非對稱性流動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0CSH005)。感謝《社會建設》雜志審稿專家的審稿意見,文責自負。
作者簡介:劉燕舞,武漢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社會學系副教授,主要從事農村社會學與鄉村治理研究。
一、研究的問題
光棍,不帶兒化音時,意指①地痞,流氓,與英文詞“ruffian”意思相近;②作方言時,俗稱沒有妻子的成年人,或單身漢,其意與英文詞“bachelor”差不多,如“打光棍”意指“過單身漢的生活”。[1]英文文獻中亦有翻譯成“bare branches”的(再漢譯過來就是“光禿禿的棍子”的意思),這應屬直譯,雖也形象,但不如bachelor一詞更貼近原意。
我們在本文中所說的“光棍”即是指第二種含義。從農村社會的常識來看,我們一般將年齡超出30歲仍未婚配的成年男子稱為“光棍”,盡管有少部分人在超出30歲后還有可能成功婚配,但因為其在農村現實經驗中所占比例很小,因而,不會對我們就整個農村光棍群體問題進行分析造成根本性的影響。深入揭示光棍這一群體的形成原因及其對社會秩序所構成的風險,并在此基礎上尋求治理之策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
二、文獻回顧與研究方法
農村光棍問題近年來逐漸引起學術界的重視,并已經產生了一些比較優秀的學術成果,從學科的角度來看,主要限于人口學和社會學兩大學科。
(一)人口學領域的研究及其悖論
人口學領域的研究集中討論兩個問題:其一是光棍的數量,其二是光棍的形成與婚姻擠壓特別是人口出生性別比失調的關系。從光棍數量來看,最大膽的估測數據是超過5000萬,一般的估測數據是3000萬,最保守的估測是1800萬。這些數據的獲得主要根據人口普查數據中出生性別比的數值推測,其基本邏輯是,100女子比100男子時屬于最理想的狀態,理論上,這一比例的生成會使得成年男子都能在相應的女性群體中尋找到配偶,當然,正常的閾值范圍可以控制在100:107之間調節。也因此,一般的估算認為,女性與男性的性別比例表明,多出的男性理論上就有可能成為光棍。
例如,早在1995年時,就有學者根據四普數據的出生性別比測算指出,當時的光棍數量即可能已達3000萬,并按當時每年新增約多出360萬男性人口的情況測算,預估到2000年時光棍數量可能會達到5000萬。[2]又如國家人口發展研究戰略課題組發布的研究成果表明,根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的性別比推測,到2020年時,20-45歲之間的人口中,男性將比女性多出約3000萬人。[3]應該說,人口學領域的這些測算既有一定的意義,如為人們重視光棍問題進而重視性別比失調問題提供了數據資料的論證,但是也存在簡單粗暴的嫌疑。因為,同樣從理論上預測的話,按照光棍數量的累積和性別比失調的持續,那么,到今天的情況有可能有近億人口的光棍大軍,但是,這種判斷顯然與現實情況是嚴重不相符合的,這就表明了這種簡單測算的缺陷所在。
因此,同屬人口學領域的專家,馬嬴通就認為僅從出生性別比角度估算光棍數量是不妥的,因為婚配的形成還涉及到一個婚配性別比的問題,也即是說,男女之間可以在一定的年齡差的范圍內交叉尋找伴侶,特別是成年男子可以找比其小2-5歲的女子結婚,從而在這個年齡區間中可以抵充消化掉很多原本在理論上有可能成為光棍的數據,從這個角度測算,他估計光棍數量最多應在1800萬左右。[4]
然而,出生性別比與光棍數量之間其實主要仍是一種相關關系,事實上,從歷史時段以及我們調查的田野經驗材料來看,農村光棍問題在進入1980年代以后就開始逐步惡化和增多的,但是,出生性別比嚴重失調的情況則大體是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的。有數據測算表明,我國出生性別比在1982年時是108.47、1990年時為111.87、2000年時為116.96、2005年1%的人口抽查數據為120.49。[5]問題在于,出生性別比失調所產生的男性人口剩余的情況并非在出生的時點上便已跨入結婚階段,相反,出生性別比嚴重失調主要出現在四普特別是五普以來。悖論之處是,四普以來出生的人口目前均在24歲以內,他們遠未進入30歲以后的光棍行列。應該說,人口學領域的這種理論推導與現實經驗的鴻溝,在光棍研究領域一直為研究者所忽視。
(二)社會學領域的研究及其不足
社會學領域對農村光棍問題進行了比較深入的調查分析,與人口學領域的粗放處理不同,社會學領域的研究顯得更為精細,因此,對農村光棍問題的復雜面相的呈現也更為深刻。
擇要來看,我認為社會學領域的研究主要存在弱者范式與歸因分析兩大特點。
從弱者范式來看,研究者基本上都認為農村光棍屬于農村社會的底層弱勢群體之一,其基本權利缺乏保障。余練認為,農村光棍的社會地位體現出多重邊緣者的角色,具體來說,光棍在家庭內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參與四個層面較之村落其他正常人群而言都是處于邊緣位置的。[6]何紹輝則強調,農村光棍婚配難的現實表明,他們處于遭到身體排斥、身份排斥、經濟排斥、觀念排斥和社會關系排斥等多重排斥的弱勢位置。[7]韋艷等發現,農村光棍的弱勢地位給其家庭生活福利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在家庭經濟、家庭關系和家庭成員心理壓力等方面的消極后果。[8]劉燕舞指出,農村光棍在婚姻市場中的弱勢地位使得其在婚姻市場要價的談判能力較低。[9]陶自祥認為,光棍往往屬于家庭內部的弱勢成員。[10]應該說,這些研究都基本能夠站在同情的角度去理解光棍的弱勢與艱難地位。
在歸納農村光棍的弱勢地位的同時,研究者亦進行了卓有成效的解釋,特別是一些概念具有一定的分析性的特點。
陶自祥對光棍弱勢地位的解釋運用了其所提出的“代內剝削”的概念,他對50-60歲的高齡光棍群體的調查分析表明,這一群體中的個體往往都是處于多子女家庭中,因為特殊時期的生存困難,使得長子往往在為家庭經濟與生活做出貢獻的過程中耽誤了自己的婚事,相反,其他弟弟等都因為有長兄的蔭蔽而成功結婚生子,因此,他將此看成是一種代內剝削的機制。[11]我認為,陶自祥的研究,如果僅就50-60歲這一年齡區間的高齡光棍群體來說,其解釋力是非常強的,也基本抓住了這一群體之所以成為光棍的時代脈搏。
張翠娥和狄金華對贛南茶村的大齡單身男青年的形成原因分析指出,基于“家庭”的視域來看,雖然容貌、生理等個體性因素影響乃至決定著單身男青年婚配難的狀況,但與此相較,家庭不僅構成婚姻生活的重要場域,并且在家風這一婚姻的社會道德要價因素中對因男女性別結構失衡下的處于弱勢結構位置的男性產生了重要影響,一些家風不好的家庭如父母喜歡信口開河、做人不實在、酗酒、自私、小氣、不正經、懶惰、好賭且賭風差等都會造成家庭中兒子婚配的困難,而家庭中父母的經濟生產能力較差亦會使得他們的兒子在社區婚戀中處于不利地位。[12]
與前述幾位學者主要從家庭的角度探討光棍的形成原因有所差異的是,從光棍的類型分布及其年代變化來看,基于對光棍率的分布及其變化的考察,劉燕舞的分析表明,因特殊的歷史原因而形成的歷史塑造型光棍已在1980年代以前成為了歷史,身心缺陷型光棍與緣分宿命型光棍則在任一村落中的歷次年代變化中都基本符合人口學的正常分布規律,但是,因經濟困難而形成的經濟貧困型光棍則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來逐漸走高并成為幾種類型中占比高達60%的主要類型的光棍群體,究其原因,與婚姻市場中的婚姻消費過高和婚姻圈變化中的不對稱性流動兩種因素所造成的雙重擠壓有關。[13]由于光棍率作為分析單位的整體性特征,這一研究較好地分析了變動的社會因素。
綜觀來看,上述社會學領域的研究工作對推進光棍研究的領域和拓展分析的深度都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不足之處在于,對農村光棍問題的社會風險的探討較少,研究者基于弱者范式的角度僅考慮了光棍的弱勢位置,而回避了這一群體作為弱勢群體的同時,還對社會安全產生了系列負面效果。因此,如何揭示農村光棍群體的社會風險,并探索其治理對策,是本文的問題意識所在。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田野調查法,資料收集方式包括無結構式訪談法和參與觀察法。本文將重點呈現我長期跟蹤調查的湘東北源村的材料,與此同時,還將會運用到我近5年來在全國其他農村調查所收集到的部分典型案例材料。
源村,位于幕阜山南麓的湘東北某地,[14]是一個典型的山區村莊。全村2013年在冊戶籍人口數1050人,共有12個村民組,每個村民組對應一個自然村。村莊有山林1萬余畝,水田和旱地各150畝,經濟主要依靠務工收入,務農收入所占比重較小,大多從事家庭作坊式的竹木加工,戶均年毛收入在3萬元左右,屬于相對貧困的山村。源村地形近似地如同大寫字母“Y”,形狀基本也是該村的河流走向,在河流兩岸居住著村民,村民屋后就是大山,因此,“Y”型就如同鑲嵌在大山之間,其中,“V”型部屬于源村的上片,為第一至第六共6個村民小組,“?”型部屬于源村的下片,為第七至第十二共6個村民小組。每個村民小組的村民大體均屬于同一姓氏和同一家族的人聚族而居,其中,分散鑲嵌著少部分雜姓人口。
我在源村的田野調查始于2008年8月,此后,分別于2009年8月、2010年8月、2011年8月、2012年10月和2013年8月先后又跟蹤調查了5次,其中,前三次持續時間均為一個月,第四次和第六次持續時間均為半個月,第五次持續時間為一周。調查內容涉及村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歷史等各個方面,其中,關于光棍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光棍的基本情況分布、光棍的歷史變動、光棍自身及其周圍人群對他們之所以成為光棍的原因認知、光棍的家庭成員構成、光棍所在家庭的經濟狀況、光棍的村莊社會地位、光棍的社會風險及其具體表現等等。訪談對象幾乎涵括了第一至第六組的90%的農戶家庭,以及這六個組所有的光棍,另外,第七至第十二組中,訪談的重點對象是光棍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村民小組長、老黨員、鄰居等。
我2010年在源村調查時,光棍總數為54人,[15]此后,至2013年8月,有4位去世,有3位通過入贅婚姻脫離了光棍的身份,有2位年齡跨入32歲仍未婚的新增光棍。因此,按照我們前文對光棍的定義,目前源村的光棍數量為49人。從年齡區間來看,源村光棍的基本情況見表1。
表1 源村光棍基本情況一覽表
年齡區間 |
60歲及以上 |
50-59歲 |
40-49歲 |
30-39歲 |
合計 |
人數(人) |
6 |
7 |
15 |
21 |
49 |
占比(%) |
12.24 |
14.29 |
30.61 |
42.86 |
100.00 |
三、農村光棍的社會風險
(一)農村光棍的越軌風險
越軌(social deviance)是一個經典的社會學概念,通常指個人或群體違反某一地域正常的社會規范或制度特別是非正式制度。在中國語境中,“軌”的直接意思是“軌道”,其主要作用就是讓運行的物體如車子在軌道上能夠正常運行,否則,就叫“越軌”或“出軌”。當然,一般來說,根據地域規范特點,從程度來看,越軌基本上也就是指還沒有達到違法程度的社會行為。
農村光棍最常見的越軌表現之一是對婦女的性騷擾。
他們經常在與婦女接近時采取突然襲擊的方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突襲或拍打女性乳房、臀部、腰肢和大腿等敏感部位。一般來說,其性質并非十分惡劣,往往能夠適可而止,他們通過這種騷擾來聽婦女驚恐的尖叫聲,然后便似獲得快感般地嘻嘻哈哈逃離現場。當然,也有部分光棍的騷擾方式主要是語言猥褻,例如,他們往往不敢直接騷擾婦女身體,而是說一些非常赤裸下流的話猥褻婦女,如直接用下流語言要求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明知不可并遭到婦女語言回擊時悻悻地離開。源村光棍中,幾乎一半以上的光棍都有過對婦女下流語言騷擾的經歷,超過三分之一的光棍有過直接騷擾婦女身體的經歷。
農村光棍最常見的越軌表現之二是與婦女通奸從而危害一些已婚家庭的穩定。
我在調查中發現,至少有9位光棍是有公開通奸行為和通奸故事的,其占比達到了18.36%,而實際的情況肯定還會高于這一比例。對于家庭的穩定性來說,通奸的危害程度當然比性騷擾更高,但兩者亦有一定的關系,例如,部分婦女實際上是在多次被光棍性騷擾后逐漸發展到通奸關系的。
案例1:
花某,40多歲,因為小時候面部被火燙傷過,面部留有嚴重的疤痕,嘴角基本變形,相貌比較丑陋,因而很難找到對象,一直單身。
花某與堂嬸長時間通奸,幾乎全村年紀大點的村民都知道。花某堂嬸則是一位有幾分姿色的農村婦女,僅從相貌的角度來看,不僅村民,就是筆者本人亦很難理解這兩人如何會走到一起。據說,剛開始時,花某僅是借給堂嬸的三個小孩打預防針或看病的機會,對她進行一些語言和身體動作上的騷擾,時間久了后,兩人就好上了。為此,花某堂叔夫妻倆經常公開吵架,但花某堂嬸從不收斂。
村民揣測說,花某應該是學會了一種叫“和合水”的“符咒”,只要上他當,喝了他的“和合水”,就會迷上他,不然,僅論相貌,其堂嬸無論如何應該沒有道理會跟他好上。一些村民甚至說,親眼看見過花某將兩根分離的筷子放在其“作法”過后的“和合水”中,然后兩根分離的筷子在“符水”的作用下居然能粘在一塊。是否真的如此,不得而知。
但花某與堂嬸通奸的奸情敗露卻是公開化的,那是一個夏天的晚上,正是早稻收割完后,因為天氣炎熱,花某堂嬸家門前的水渠已經干涸,于是,夜深人靜時,兩人在水渠里鋪上稻草,然后睡在上面發生關系。因為動靜較大,驚醒了睡在房間里的花某堂叔,其堂叔氣得失去理智,搬了一塊很大的石頭砸下去,剛好砸在花某背上。第二天,花某便拿了鳥銃,上好子彈,到處尋其堂叔復仇,其堂叔則嚇得躲了起來。也因此,兩人的奸情徹底公開化了。很多人對花某進行了輿論譴責,并作詞填了一首山歌對他的行為進行諷刺“竹雞叫,野雞飛,侄子打扮偷嬸子哎”!但花某根本不在乎這些,他認為他光棍漢一個,只要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坐人家”[16]沒什么大不了的。
除了花某外,其余公開化有通奸情況的另外8位光棍,全部發生過引發通奸對象家庭中激烈的爭吵和糾紛,其中,共有3位光棍所引發的家庭糾紛幾乎導致通奸對象的家庭解體,盡管最后離婚未遂,但對家庭所造成的創傷是顯而易見的。最嚴重的一例是,光棍陳某在長期與李某妻子通奸后,兩人相約私奔在外并駢居達兩年之久。
盡管通奸在農村屬于比較普遍的現象,但光棍的通奸越軌與非光棍群體的通奸越軌有明顯區別,前者不僅很難受到地域社會規范的約束,而且還因為自己的光棍身份而具有越軌行為正當化的道德感,并因此而顯得更加無所顧忌。而后者會有更多顧忌,他們不僅更容易受地方社會規范的約束,也會面臨來自家庭內部的強大壓力,且很難有將自己越軌行為正當化的可能。以源村為例,在非光棍群體中,公開有通奸越軌行為且引發嚴重家庭糾紛的,僅有2例,他們與另外9例光棍的公開性的通奸行為一起構成村落內部人們孜孜不倦的茶余飯后的談資。
(二)農村光棍的違法風險
比越軌嚴重的是農村光棍的違法行為。當然,越軌到違法并非斷裂的,兩者往往可以構成一個發展演變的鏈條,如前文述及的花某用鳥銃尋仇的威脅做法,某種程度上當然可以視作是違法行為了。
一般來說,光棍的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是偷盜。在村落內部的偷盜行為,其程度一般僅止于違法,很難上升到涉及犯罪的程度,當然,在村莊這個熟人社會以外的地方則很難說了。因此,我們此處所說的違法行為主要討論發生在村莊內部,也即對村落社區的危害。調查表明,約有三分之一的光棍有過偷盜的經歷,其偷盜的標的物主要包括樹木、雞鴨牛羊和衣物。
其二是斗毆勒索特別是聚眾斗毆勒索以及情斗等。因為光棍漢一個,光棍往往在打架斗毆過程中更少顧忌。其特點是,喜歡三五成群糾集社會閑雜人員威脅普通村民,他們作案的標的同樣不是特別嚴重,一般常見的是,找村民“借錢”,金額大多在一千元以內,甚至以200-500元之間為多。所謂“借錢”,其實是勒索要錢,因為他們大多有借無還。不敢要太多,一方面是怕普通村民承擔不了,另一方面則也是躲避犯罪的可能。例如,源村光棍張某,早年打牌輸了時找源村上片五組的湛某借200元錢,湛某沒有同意,于是,他便到鄰鎮引來了幾個小混混找到湛某家威脅鬧事,湛某沒有辦法只好“借”給他200元,同時還支付了幾個小混混的“辛苦費”——每人兩包價格25元的香煙。此外,則是因為通奸情況敗露后與情敵的斗毆,如前述花某案例。
其三是聚眾賭博。農村有句俗語叫“十個光棍九個懶,九個懶的個個賭”,其意思即是說,大部分光棍好吃懶做,但同時又想為了生存而想不勞而獲,賭博即是一條渠道。特別是,每到春節前后,部分“講狠”[17]的光棍聚眾賭博的行為比較普遍,他們主要提供場所,收取一些“水錢”(即抽提成的意思)。
其四是嫖娼。部分光棍通過通奸行為滿足自我性需求,部分則通過嫖娼來獲得滿足,凡屬有過外出務工經歷的光棍,超過一半以上都有過嫖娼經歷。
與非光棍群體相比,光棍群體在違法風險行為方面的發生概率遠高于前者。在源村非光棍群體中,前述斗毆勒索和情斗的幾乎沒有發生過,嫖娼行為,公開化的僅了解到2例,未公開化的無從查證。聚眾賭博方面,非光棍群體同樣存在這一類行為,發生概率大致相當,與光棍的區別在于,他們中提供聚眾賭博場所的較少,“講狠”的較少。在偷盜行為方面,與幾乎三分之一上的光棍都有過各種小偷小摸行為不同的是,非光棍群體中有6例有過偷盜樹木、影碟機、摩托車的經歷,其中有3例是經常與一群光棍集體作案的,被發現后,他們迫于面子、名譽等村莊輿論壓力,均退出了偷盜諸如影碟機、摩托車等需入室偷盜的行為,但諸如盜伐其他村民山林中的樹木等作案標的較小的情況仍然存在。
(三)農村光棍的犯罪風險
一般來說,光棍的越軌和違法行為很容易走向犯罪,其間的轉換并沒有什么因素可控。通常情況下,光棍的犯罪主要涉及性侵犯,少量也會涉及其他人身傷害或經濟財產侵犯,擇要來說有如下幾類。
其一是情殺或情傷。光棍與婦女通奸,一旦奸情敗露,除了一般的斗毆外,嚴重的會造成情殺或情傷。
案例2:
源村下片7組光棍張某,與8組一位已婚婦女魏某通奸,奸情敗露后,由于魏某丈夫平時也是個“狠角色”,于是,便抓住張某暴打了一次,張某不服氣,回到家里叫來其弟弟,兩人各自拿了一把殺豬用的放血刀,在7組和8組交界的路口等到魏某丈夫經過后,拿刀便砍,魏某丈夫身中數刀,有一條胳膊被嚴重砍傷,魏某丈夫在家的另外4個兄弟聞訊亦各自拿刀跑來幫忙,于是,雙方展開血拼廝殺,張某兄弟見狀迅速逃跑,后被警察抓住并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案例3:
店村,冀東北的一個山村。我2011年去調查時,發現該村近幾年有2起嚴重情殺案件。
一起的情況是:
一位光棍鮑某在T市務工時與其姨表姐薄某發生關系,回到店村后,兩人長期保持通奸關系。2010年春,薄某念其丈夫在T市務工辛苦,不愿意繼續與之來往,但光棍鮑某堅決要求來往,一則他認為他很喜歡她,二則他認為跟她好了那么多年,年齡也大了,不可能再娶到老婆。因此,光棍鮑某便威脅薄某,不與他繼續保持關系,就殺她全家。薄某不相信自己的姨表弟真能干出殺她的事情,因此還是堅決要斷絕關系。
結果,在一個雨天,光棍鮑某來到薄某家,在與薄某最后一次溝通未果后,用木棒打擊薄某頭部致死,并將薄某年幼的兒子在廁所殺死,然后又對薄某尸體實行了奸污。但鮑某并未就此停手,他先是開著三輪車來到店村小學,跟老師說薄某要他幫忙將她讀三年級的小女兒接回家,小學老師因為知道他們有親戚關系和曖昧關系,且鮑某又確實經常到學校接送薄某小女兒,因而沒有任何心理防備便放行了,鮑某將薄某小女兒接回薄某家后將其殺害。然后,他再次開著三輪車來到店村所在鄉中學,以薄某婆婆病危為由,將薄某讀初中的14歲的大女兒接回家,然后在薄某家中將其殺害并對尸體同樣實施了奸污。這是當時震驚全冀省的惡性案件。
另一起是:
店村光棍鮑示爾與同組已婚婦女翠華長期通奸,翠華丈夫長期在T市和北京務工,2006年時,幾乎與前一案例同樣的理由,翠華也是突然感覺到良心不安和愧對在外勞碌的丈夫,因而拒絕與鮑示爾繼續來往,鮑示爾便到翠華家里鬧,但遭到了翠華公公和婆婆的責罵,鮑示爾見繼續“交往”的希望徹底破滅,便拿刀將翠華、翠華的兒子、小叔子和她公公、婆婆一共5人全部殺害,除在外務工的翠華丈夫沒有遭此劫難外,翠華一家幾乎被滅門。
情殺或情傷當屬于光棍在村落內部危害最大的社會風險,其對村落成員所構成的心理威懾和恐怖陰影特別嚴重。案例1和案例2所展示的3例光棍故意傷人和殺人案分別在源村和店村都造成長時段的恐怖心理傳導,盡管短期內可以促使部分婦女潔身自好從而產生一定的正功能外,更多時候是對全體村民所籠罩的一種恐懼愁云。
其二是拐賣或誘騙婦女。從“拐賣”婦女的角度來看,對光棍而言,其實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他們有可能成為施罪者,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成為受害者。不過,無論如何,無論是施罪還是受罪,作為其連接的重要對象——婦女——則更有可能成為光棍鏈條下的受害者,盡管部分婦女是參與到拐騙行列中的。
案例4:
源村6組,光棍古月,46歲。古月因為年幼時喪父,使得家庭經濟比較差,無錢娶媳婦,隨著年齡增大,婚事逐漸耽誤了,因而一直打光棍。但是,與大多數光棍略有區別的是,古月應算源村光棍里面比較勤勞的一個,因此,他經常外出打工,如挖煤或林場搬運木材,積累了一點錢后,古月試著與一個比自己大八歲的外號叫“化女子”的離異婦女化相處過一段時間,但最終未能成功,“化女子”還與古月的一位光棍堂哥相處過一段時間,最后也未能成功。
42歲那年,經“媒人”——實際是人販子或騙子——介紹,古月以17000元的價格從西南某省“買”了一個老婆,初處的一個星期中,兩人相安無事,就在古月放松警惕的時候,所買婦女于深夜逃走。此后,古月在村子里行走時,總感覺有點不好意思,因此,他經常自嘲“早知道那樣,奶奶的,一萬七,老子嫖都夠嫖一兩年了。”
古月的故事并沒有為那些“饑渴”女人的光棍提供足夠的教訓,3組的金某和5組的湛某相繼上當受騙。
案例5:
3組金某,32歲那年也即2007年時經前文案例2中的魏某介紹,結識了渝地酉陽一位20多歲的年輕女子,酉陽女子與魏某確有遠房親戚關系,兩人在粵省東莞打工時,由魏某介紹給3組金某,金某因為與魏某夫家關系很好,因此,對魏某做媒介紹深信不疑。但魏某確實不知道酉陽女子已陷入一個以騙婚為名的詐騙犯罪集團,同樣是出于親戚信任關系,才敢將魏某介紹給金某認識。金某與酉陽女子相識很短一段時間,便開始談婚論嫁,金某支付了酉陽女子“娘家”(實際是騙子)彩禮6000元,并給酉陽女子買了價值6000多元的“三金”,其后,金某家高高興興地張羅婚事,按照鄉村禮俗舉辦了婚禮,酉陽女子的“娘家人”以渝地太遠為由,讓魏某代替。
婚后連續十余天,金某想與酉陽女子發生關系時,酉陽女子身上卻始終“淋漓不盡”,酉陽女子于是以到鎮上醫院看“婦科病”為由,讓金某陪同。到了鎮上后,酉陽女子又提出要先去集市買件衣服然后再去醫院看病,金某沒有表示異議,然而,到集市后,酉陽女子趁人多亂雜時溜走,金某撥打手機發現關機后下意識感覺不妙,于是連忙給鎮上的親戚和家里人打電話,然后便率領一群親戚到縣城車站堵截,到縣車站后正好堵住了正準備逃跑的酉陽女子,酉陽女子自知事情敗露,一面跪在地上求原諒,一面則退還了“三金”,金家則看在她與魏某多少有點親戚關系的份上僅扇了她幾耳光就放她走了。
案例6:
5組湛某,49歲。44歲那年,湛某遭遇了如案例5一樣的騙婚。他同樣以17000元的價格從西南某省買了一個老婆,當時,村民都奉勸他小心為妙,因為,大家看到那位婦女年紀在50歲以上,臉上打了幾層粉底液,村民說“就像用石灰粉墻一樣,粉了一層又一層”,兩條胳膊上烙有紋身,這讓村民覺得她并非善類。但湛某不聽勸告,他開玩笑說,“就算是個豬婆,我也照單收了,何況是個女人。”結果,相處半月后,女的以到鎮上購置家具從而過好日子為由將湛某哄騙到鎮上,在市場里,女的以給湛某買長褲為由,讓湛某到試衣間試褲子,但湛某試完褲子出來后,女人早已不見蹤影。湛某本來就因為家窮而無法在本地娶到老婆,買老婆的錢幾乎全是向親戚朋友借的,被騙婚后,其母親差點將眼睛哭瞎。
從這兩個案例看,我們很難說光棍們到底是可憐還是可恨,不管怎樣,沒辦法娶到妻子確實讓他們處于社會底層,但為了滿足有老婆的需求而“買老婆”的做法,從主觀動機上來說,是有犯罪傾向的,而因為光棍的存在而產生的騙婚集團和人口販賣則更是滋生了大量拐賣婦女的犯罪。當然,從直接的犯罪來看,盡管我在調查中并沒有接觸到光棍直接販賣婦女的案例,一些學者卻對此有過較好的研究,如王啟梁從社會控制的角度對云南平縣的拐賣婦女現象的精彩研究[18]。此外,一些網絡材料表明,這種情況亦并非沒有。2007年時,中國導演李楊導演的一部電影《盲山》更是深刻地揭露了這一點。
其三是性侵幼女。我的調查并沒有直接發現源村的光棍有過性侵幼女的案例,但是,外村一位光棍卻在源村有過性侵幼女的經歷。
案例7:那還是上世紀90年代末期,外村一位“篾匠”——50多歲的老光棍——外號叫“齋公”——在源村8組一村民余某家里做竹席時,以糖果引誘的形式將余某10歲的女兒誘騙至廁所性侵,性侵完后,篾匠給了余某女兒10元錢作為“封口費”,后因余某女兒下身出血而事情敗露,憤怒的余某家族人幾乎將篾匠打死,但除了毆打以外,大家拿這位老光棍毫無辦法,即使打死了還得承擔責任,就算交由派出所進而轉交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亦無法彌補余某女兒所受到的傷害。
其四是強奸婦女。同樣,我在源村的調查亦未發現直接的強奸案例,至少公開的田野資料沒有。但是這種情況同樣應該有普遍存在的可能性。例如,源村鄰村黃村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時,就發生過一例轟動周邊幾個村的惡性強奸案件。
案例8:坳村一位40多歲的光棍,是一個流動百貨小賣商人,他平時挑著一個百貨擔子穿梭在眾多村莊叫賣一些日用商品。黃村的麻竹組是一個海拔500多米的坐落在山尖上的自然村,周邊全是大山,坳村這位光棍在一個夏天挑著百貨擔子途徑麻竹組時,剛好在一處偏僻的山澗邊遇到麻竹組一位從山上勞作完回家的婦女常某,光棍見四周無人,色心頓起,將常某摁在山澗邊的一塊石板上實施強奸,因為擔心常某呼救,光棍緊緊掐住常某脖子,強奸過程中,被同樣從山上干完活回家的同組幾位村民看到,他們抓住這位光棍一頓暴打,憤怒的常某夫家人聞訊趕到后用繩子將光棍捆住,一邊推著送交派出所,一邊則一路上對其實施各種毆打。而常某則因為驚嚇過度和頸部遭到侵害,連續三天都無法發出聲音。這一事件給遠近幾個村都造成了很大的沖擊,一段時間內,婦女們都不敢單獨出門。
其五是盜竊與搶劫。與違法的盜竊不同,犯罪程度的盜竊是指涉案金額和社會危害較大的盜竊行為。
案例9:源村6組40多歲的光棍田某,因年幼喪母,其父經濟能力差,家庭貧困,一直未能娶親,其弟井某,與他一樣,也是光棍。不同的是,井某是與村里婦女通奸的“慣犯”,而田某則主要在外地混江湖,有傳言說,其在南方粵省作案時,能飛檐走壁,可以徒手從高樓偷走電視等電器設備。田某后因盜竊罪、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等數罪并罰,于2008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多年(具體刑期多長,無人知曉,至今仍未出獄)。
與之相較,在上述五類犯罪行為中,源村非光棍群體僅存在1例性侵幼女未遂的情況,后由家族內部私了處理。自1980年至今,源村的非光棍群體中,僅有1例惡性刑事案件,即8組余某2012年時因為計劃生育超生問題與鄉鎮計生干部發生沖突后,其持柴刀將計生干部砍傷2人,后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四)農村光棍的自殺風險
與前述各種危害屬于對外攻擊不同的是,光棍的另外一類社會風險則是對內攻擊,即對自我的攻擊,自殺和自傷是其主要形式,其中,又主要表現為自殺。從調查收集的材料來看,光棍群體中的自殺者主要分布在中老年光棍群體中。
源村自1980年至今不完全統計的14例自殺死亡案例中,有2例光棍自殺。1例為一老年光棍的自殺。[19]這位老年光棍,外號叫“鋼夾子”,1998年夏天上吊自殺死亡,直接原因為“疑似直腸癌”所導致的疼痛難忍,加上其無錢醫治,且懼怕無人照料,遂在深夜吊死在自己的床梁上。另1例則為青年光棍的自殺,青年光棍外號“球胎子”,自殺時32歲,因為娶不到妻子,精神偶爾間歇性失常,覺得人生無望而自殺死亡。
與源村鄰近的坪村, 自1980年至今的9例自殺死亡案例中,共有2例中年光棍自殺死亡。
其中,光棍龔和于2012年上吊自殺死亡,龔和外號叫“龔剃子”,死時40歲,患有肝病,無錢醫治,窮困潦倒,孑身一人。而光棍辛福則于2009年服毒自殺死亡,辛福外號叫“辛疤頭”,死時41歲,自殺時抱著必死的決心,喝完了一整瓶農藥。與“鋼夾子”、“球胎子”、“龔剃子”比較友善從而沒有對地方造成過什么風險不同,“辛疤頭”為人較狠,嗜賭如命,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幫人放高利貸,偷雞摸狗,猥褻婦女等事情無一不作,曾經甚至還試圖以暴力的方式強娶源村一位未成年少女,后因遭致該少女家族男丁聯合起來以武力威脅反對而作罷。因此,辛福幾乎惡名遠揚,屬于坪村光棍中道行較差、品行惡劣的一位。辛福自殺的起因是,經常嫖賭逍遙后,其窮困潦倒,在一次賭博過程中向更上級的混混組織那里借了幾萬元高利貸,結果全部輸光后無法按時履約還款,于是,那一批混混便威脅要削斷其手腳,將其致殘,辛福與這伙人多有交集,知道他們的狠氣和殘忍,就在他想逃跑躲債時被這伙混混堵在家里,絕望中,他喝藥自殺身亡。
我曾經在做農民自殺的專題調查時亦發現有不少自殺者中屬于光棍。例如,我2011年在應城蔡村調查發現,一位60多歲的老光棍因為疾病而無錢醫治,且無法獲得糧食,最后在2009年的冬天時,其又冷又餓,便在村中一變壓器庫房的窗戶上上吊自殺身亡,據村民介紹,其死時背朝窗戶,臉朝公路,死狀慘不忍睹。[20]后來我到蔡村所在的鄉鎮福利院調查時又發現,近五年中有3例老年光棍在福利院自殺身亡,其中,一位老光棍因疾病而完全無法生活自理,就連自殺的能力亦不完全具備,他無法獲得農藥,上吊時無法找到合適的高度,最后,其掙扎著爬到窗戶邊將繩子勒在最低位置,然后將脖子掛上去,因為腳太長,無法達到自殺窒息死亡的目的,他只好將腳抬起,從而將臀部懸空才成功地自殺死亡。
2014年5月,我到湘中地區的梶村做短期田野調查時同樣發現自殺者群體中不乏有光棍。在我調查了解到的不完全的12例自殺案例中,光棍自殺死亡者共有3例。
光棍劉茅圭2008年冬自殺死亡,是年60歲,其年輕時因未娶妻,浪蕩一生,不務正業,偷雞摸狗,后在湖北某地養魚,2008年時在湖北養魚過程中與人發生爭端遭致毒打并留下內傷而回到梶村,回來時,剛好碰上當年的大雪,冰雪襲湘,梶村所在地幾乎冰封,對于南方人來說,可算天氣異常寒冷,劉茅圭孑身一人,無人照料,傷痛難忍,又冷又餓的過程中,在家服毒自殺身亡。第二位光棍,外號“楊八狼”,1998年時服毒自殺身亡,是年61歲,自殺前身患糖尿病等多種疾病,無錢醫治,無人照料,絕望自殺。第三位光棍,外號“秋老缽”,1996年上吊自殺死亡,死時55歲,在世時喜歡偷盜,且在當地表現有一定“盜德”,因為他不偷窮苦人家,專偷村里和附近村莊條件較好的家庭,死前患有不清楚的嚴重疾病,無依無靠,只好自殺。
除我的調查外,楊華2012年在湖北省京山縣某鎮福利院調查時亦發現近幾年有2例老年光棍自殺死亡。
“一個老頭,80多歲,2010年喝藥死亡。他有肺氣腫,醫了好些年,不見效,經常咳嗽,如果請人照顧,一個月需要50元,沒錢請人,有一天他找了些安眠藥,胡亂一吞,就死了;2010年,一個老頭,走路跛,脾氣差,和院里一個人打架,竟然拿鐵鍬把人砍滾,院長要把他開除,他不服氣,就在院長門口上吊死亡。”[21]
前述列舉了這些光棍的自殺材料,大致可以說明以下問題:其一,以自殺為特征的光棍的內向攻擊行為風險,其發生概率明顯高于非光棍群體。其二,光棍的身份相對來說確實是村落中的邊緣群體,同時,也是遭致多重社會排斥的群體,這與余練和何紹輝等人的研究發現基本是一致的,[22]這一點,我們僅從各位自殺死亡光棍的帶有貶損特點的外號即可以看出來。其三,除了我們前述光棍對外攻擊的社會風險外,部分光棍同時還可能產生對內攻擊,也即自我滅亡的社會風險,盡管一些自殺死亡的光棍在死前有各種對外攻擊的劣跡,但僅從其晚年的生命質量和生活來說,仍是十分凄慘的,其境遇令人唏噓。其四,從治理層面來看,我們的調查表明,沒有任何組織或超出個人以外的群體認為光棍的自殺是一個比較嚴峻的社會問題,相反,他們所在村落一般都傾向于從個體認知或最多發展到家庭認知的角度去看待光棍的形成及其歸宿,因而,沒有任何組織或群體對光棍的自殺有過干預的意念。
四、婚姻中的賤農主義傾向與城市拜物教傾向
從前文述及的農村光棍的越軌、違法、犯罪和自殺等具體內容來看,當前農村光棍的社會風險問題不容忽視。呈現這些社會風險的具體層面僅是首要且重要的一步,而要想探尋應對農村光棍所形成的社會風險的治理策略,還需就問題與策略之間的中間環節即農村光棍的形成原因特別是其深層機理進行必要的討論。
(一)婚姻交換的經濟因素
筆者曾根據光棍自身及其所在村落村民對他們之所以成為光棍的原因認知將農村光棍劃分為四種主要類型:歷史塑造型、身心缺陷型、緣分宿命型和經濟貧困型。[23]無論是從橫向分布的角度還是縱向變遷的角度進行觀察,身心缺陷型光棍和緣分宿命型光棍都基本符合人口分布的正常規律,因此,也可以說,因身心缺陷而無法娶妻從而成為光棍,或因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沒有明顯直接原因的所謂唯心的緣分不夠從而注定成為光棍的情況,當屬于正常的分布情況。
然而,筆者也發現歷史塑造型光棍和經濟貧困型光棍卻在過去四十多年間各自分布于前后兩個時期,即改革開放初期及以前主要是歷史塑造型光棍的分布,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歷史塑造型光棍已成為歷史,鄉村社會再也沒有人因為自己的身份是“五類分子”或“五類分子后代”而無法娶到妻子。相應地,改革開放初期以前,光棍形成的原因很少有因為經濟困難而造成的,但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因經濟貧困而無法婚配成功進而成為光棍的卻成為了最主要的類型,其占比超過了所有光棍的三分之二。事實上,以源村的經驗看,當前30—49歲段的光棍中,因為經濟貧困而成為光棍的占這一年齡段所有光棍的比超過四分之三。
可以預測的是,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新的跨入光棍群體的成員,其形成原因仍主要會基于經濟貧困。因此,我們所要理解的重點是,經濟貧困何以會使得成年男子更難婚配成功?我曾經著重從婚姻消費的角度重點探討了這一問題,而本文則想進一步深化討論。
婚姻關系的本質之一,是一種交換關系。交換的內容不外乎愛情、地位、金錢、性、安全等。因此,作為一種交換關系的過程形式,結婚勢必要在這些內容上有所獲取,獲得越多,說明這樁婚姻越劃算。所以,婚姻從來都呈現出梯度遷移的模式,盡管很多時候也強調門當戶對,但實際上,多數人期望能夠自己相對低級的門能夠對上相對高級的戶。
現在的問題是,將婚姻的經濟交換因素的強調放置到了第一位重要的因素,愛情、地位、性與安全等均成為了金錢的附屬物。換句話說,如果缺乏金錢這一重要條件,愛情無從談起,地位也無從談起,安全感也會缺乏,性也不可能得到滿足。問題在于,如果僅僅是部分人或部分群體對此強調,那么,其對婚姻生活的危害也許會維持在有限的范圍內,然而,當前的情況表明,一些群體越來越認可這一點,因此,婚姻交換中的經濟因素也似乎越來越具備至高無上的合法性的可能。
就農民的婚姻而言,強調經濟因素至上的這一合法性是通過兩個互為關聯又互為對立的傾向來達到的。這即是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和“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傾向。
(二)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
中國歷史具有“重農主義”傾向,盡管真實的歷史洪流中,“農”未必真的達到“至上”的層次,但從重農的角度來看,“士農工商”的排列至少表明其在合法性上不存在問題。在過去100多年的邁向現代化的步伐中,由于從農業國向工業國轉變、農耕文明向工業文明轉變的目標一直是中國強國的訴求之路,因之,伴隨而來的就是,我們將方向的起點視為落后,將方向的終點視為先進,從而,逐漸站在先進的角度貶損一切與落后有關的因素,并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隨著打工經濟大潮的興起和全國乃至全球市場邊界的擴大而逐漸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南京大學的張玉林教授為了分析這一歷史轉變現象,他十分精彩而有創造性地制造了“賤農主義”這個概念來形容這一“波瀾壯闊”的過程。在他看來,“‘賤農主義’是指當代中國逐漸形成的以農為賤的觀念、話語、價值取向和政策取向。它表現為壓制農民的權利、貶損農業和農村的價值,從文化上否定、從物理上消滅農業、農村和農民。”[24]從宏觀的角度來講,筆者完全贊成張教授的判斷。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未來中國農村發展的最大風險不在別的問題,而就在于這種賤農主義的存在及其瘋狂實踐。
當然,在本文中,筆者主要借用這個概念來分析光棍問題,并將其僅限定為“婚姻的賤農主義”,其意是指,從觀念取向、話語取向、政策取向甚至文化取向上否定嫁給農民(包括農民工)進而嫁到農村并有可能從事農業生產的婚姻的合法性。同時,我考慮到賤農主義在婚姻領域的實踐或侵蝕仍是一個過程,也許還沒有達到頂峰狀態,因此,更愿意強調其“傾向”性的一面。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觀念取向上以嫁農為賤的傾向。
所謂觀念,就是關于人們對某一客觀事物的認識的集合體。觀念層次的婚姻賤農主義,也就是人們關于以嫁農為賤的一套集體認知。我們說“傾向”,仍是為了避免過于絕對地強調已經完全達到了這一程度,但至少與這一程度比較接近。一些觀念上的說法很多,典型的并為人們熟知的具有大眾色彩的說法是,如“寧要城里一張床,不要農村一套房”,雖然這一觀念表達了人們對于選擇城市還是農村的集體焦慮,但它實質上也同時出現在人們的婚姻選擇中。又如網絡上關于“寶馬女”的故事,其說法是“寧肯坐在寶馬車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車上笑”。從“哭”的角度來看,自然是這種婚姻無法交換到愛情,甚至還會受到煎熬和虐待,因而是痛苦的,但因為能夠交換到金錢或物質(寶馬是金錢或財富的符號),“哭”又何妨?相反,“笑”表明獲得了自己想要的愛情,但卻交換得到的是貧窮(自行車即是貧窮的符號),那“笑”又有何意義或價值?可以說,這種觀念下的選擇在當下并非個例,而是一種時代的集體焦慮。
其二,話語取向上以嫁農為賤的傾向。
從話語上來說,主要在于對農民的一系列標簽化的指稱或表述,在婚姻上則主要是指構建一套以嫁農為賤的具體說法。話語上的以嫁農為賤的傾向與觀念上的以嫁農為賤的傾向是緊密相關的,甚至可以說,兩者很難完全區分出具體的邊界。我們知道,不僅僅是關于嫁給農民的婚姻方面的話語,事實上,整套關于貶損農民的話語都是同時產生巨大作用的。我以為,過去100多年中,對農民偏見最大的話語構建莫過于晏陽初的“愚貧弱私”的表述,在晏先生看來,中國農民的特點就是愚蠢、貧窮、體弱和自私自利的集成體,因而非得加以教育不可。試想,誰愿意與一個“愚貧弱私”的集合體接觸交往呢?誰又愿意嫁給這樣的集合體呢?
事實上,今天我們的公共傳媒等角色還創造了眾多看起來更加隱晦的話語來污蔑嫁給農民的婚姻,如“鳳凰男”這一詞語的創造即是如此。據百度百科的表述,所謂“鳳凰男”,就是指集全家族之力于一身,從山溝溝里勤奮苦讀并成功地飛出來的農村男子——“鳳凰”。“鳳凰男”的身份表明,其特征在于,男性、農村(而且特別強調那種山溝溝里的農村)、勤奮努力、奮斗成功(不然就不是“鳳凰”)、背負整個家族的希望等等。“鳳凰男”的性格特點,歸納起來說有如下幾點:“吝嗇、敏感、自卑、自負、精明”。[25]顯然,僅看這些表述就能夠知道,誰愿意嫁給這樣的人呢?關鍵是,鳳凰男的話語不僅僅是一種創建,而且在現實生活中還被不斷拿出來宣揚,以致有時候這類人即使成功婚配,但在與對象吵架的時候都還容易被冠以“你不要這么‘鳳凰’,好不好?”的蔑視,“你不要這么‘鳳凰’”就意味著,“你”說什么都是錯的,因為你“鳳凰男”了,這就是話語的力量。它不僅存在,而且還透過眾多形式而發揮其威力,例如,眾多電視傳媒節目或電視劇都能夠反映這一點,如各種電視相親節目,各種諸如《婆婆來了》、《雙面膠》等家庭電視劇的熱播及其對農村人與城市女婚配成功后的各種不幸和煩惱的描述等,都進一步加劇了人們對于以嫁農為賤的話語認同。退一步說,“鳳凰男”即使“再差”,好歹也還是“鳳凰”,他們尚且因為其出身為農的身份而遭到標簽化的蔑視,更何況更多沒有跳出農門的普通農民和農民工,他們只會在婚姻境遇中遭致更多的鄙夷和污名化。
其三,政策取向上以嫁農為賤的傾向。
政策取向上,公開的“發文件”以表明“嫁農為賤”的政策宣示還是沒有,但其內在邏輯卻潛在地以其他形式存在。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政策取向的以嫁農為賤的傾向主要是服務于所謂鄉域經濟、縣域經濟或市域經濟發展的,而其牽引杠桿則是風行于鄉鎮、縣城或地級市的房地產業。如一些鄉村的廣告橫幅所標示的“你愿意嫁給一個沒有房子的他嗎?不愿意,那就要他給你買房吧”等等。這些宣示,最終反映在實踐層面就是,即使同處農村婚姻圈內的女性,在選擇農村男性作為婚嫁對象時,越來越注重考慮對方是否在鄉鎮或縣城擁有住房。我曾經在江蘇省盱眙縣的某個鄉鎮、河北省青龍縣的某個鄉鎮、浙江省奉化市的某個街道等地的調查表明,都出現了這一傾向。問題在于,并非所有農民家庭都能在鄉鎮或縣城乃至市域買得起商品房的,然而,這一傾向越來越成為現實且越來越被人們接受和認可時,也就意味著越來越多的農民可能因此而無法成功婚配。
正是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使得農村的女性資源亦更愿意往賤農主義的反面所在地流入,這即是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即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傾向。在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下,農村光棍的產生和增多越來越成為可能,而在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傾向下,不僅農村光棍增多的形勢更加嚴峻,而且,城市亦容易出現剩女也即城市女光棍現象。顯然,這是現代中國婚姻的悲劇。
(三)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傾向
所謂拜物教,即是指將物當做神靈般的東西進行崇拜,最經典的概念當屬馬克思所提出的“商品拜物教”。與婚姻的賤農主義相對,婚姻的城市拜物教是指將嫁城里人或嫁到城市生活并從事非農職業作為一種如神靈般崇拜的婚姻追求的現象。而且,我們這里所說的城里人或城市還只是泛指,它的主要特點是經濟物質上的富有,因而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應比我們所說的“市民”或物理意義上的“城市空間”要大,因此,廣義上說,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就是指將嫁給經濟條件較好的人當做如宗教般追求的現象。與賤農主義邏輯下建構的“屌絲”或“鳳凰男”相反,在城市拜物教邏輯下,人們制造了“高富帥”或“白富美”或“孔雀女”一類標簽化的語詞。
城市人口的性別本來是相對平衡的,但由于在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的背面存在著婚姻的城市拜物教傾向,因而,大量農村女性人口流入城市的婚姻圈。盡管農村男性亦從農村的婚姻圈轉移到城市中,但未必能如農村女性一樣可以進入城市的婚姻圈,部分農村男性能夠在城市通過自由戀愛成功婚配的僅是這一群體中的幸運兒。因此,農村男女的婚姻匹配在城市中遭遇時,性別之間并非平等的,從而在城市與農村之間造成一種“雙向的非對稱性流動”。也即是說,農村的女性能夠流向城市中的男性,特別是可以補充城市社會中處于底層的婚姻交換的劣勢群體,如果僅在城市的婚姻圈中,這一群體是難以與城市女性婚配成功的。
在傳統社會,由于城市與鄉村的邊界相對較為封閉與隔離,無論從實踐上還是理論上來看,鄉村婚姻與城市婚姻均主要在各自的圈內進行循環交換。所以,除了部分身心缺陷或緣分宿命所導致的光棍有一定的分布外,其他大部分男子能在各自婚姻圈內自我消化。而隨著鄉村與城市邊界的接觸和開放,婚姻資源能夠在城鄉之間充分流動,其途徑則與鄉村勞動力向城市大規模流動的打工經濟的產生有關。然而,如果從婚姻在城鄉之間的交換而言,農村女性對農村而言是接近凈流出狀態,相反,城市盡管從理論上有向農村同樣流向的可能,但是,在婚姻的賤農主義傾向和城市拜物教傾向的雙重作用下,城市里的女性極少選擇下嫁到農村與農民結婚。
(四)農村光棍的政治經濟學
與其它資源和市場一樣,當婚姻市場是自由而開放的,而在婚姻的賤農主義與婚姻的城市拜物教的雙重作用下,婚姻資源因為婚姻市場中的分化而會在以經濟因素作為重要標桿的指向下出現嚴重分化。也因此,無論是理論上,還是現實生活中,占據經濟因素優勢位置的一定也能夠擁有更多的婚姻資源,而位居劣勢位置的則更加無法獲得有效的婚姻資源。因此,我們會看到,農村光棍現象普遍存在,而城市中或以城市為代表的婚姻資源配置的高端位置中,有些人可能形式地或實質地要重復占據很多婚姻資源,如有些人可能除了擁有一個妻子外,還可能在形式甚至實質上擁有更多“妻子”,所謂“小三”、“二奶”、“情婦”、“長期保持或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生活作風糜爛”、“生活腐化”、“道德敗壞”、“外面彩旗飄飄,家里紅旗不倒”等等太多語詞或說法都是對這些社會現實問題的社會語言學的反映。理想的婚姻市場模型是,婚姻資源可以在城鄉這個更加一體化的統一市場中實現自我循環。
五、農村光棍問題的治理對策
對于學術研究者來說,能夠將問題的基本原理揭示清楚,其任務也就算是基本完成,而如何化解這些問題并提出可能有效的對策,既可以是學術研究者進一步的經世致用的抱負,也可以是其他決策部門所要考慮的事情。不過,我仍想從本文的邏輯角度做些初步討論。但是,比起對其他問題的對策討論來說,光棍問題的解決策略是最難討論的,也是比較難以提出有效解決策略的一個問題。
對農村光棍進行分類治理的辦法,其目的是要區分農村光棍的基本類型,特別是區分農村光棍的正常類型與病態類型。這一思路表明,我們對于當前農村的光棍治理還不可能做到求全責備,而只能在區分正常與病態的基礎上給予適當干預。
我們前文的分析和我此前的論文均已對農村光棍進行了一個初步的劃分。
首先,身心缺陷型光棍與緣分宿命型光棍占比并不是主流位置,其合計占比約在30%以內,從其演變的規律來看,我們亦發現其變化相對正常,這說明這兩種類型的光棍屬于正常范疇。也就是說,我們并非試圖要讓所有光棍現象都消滅,因為,任何一個社會空間中,一定的身心缺陷的人口分布或一定的說不清道不明的相信緣分宿命的人的分布均是正常的,因此,他們之所以成為光棍,更多與他們的個體因素有關。
其次,對于歷史塑造型光棍與經濟貧困型來說,應區分兩種情況。一方面,歷史塑造型光棍的形成亦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因此,其本質上亦是受社會因素作用的形塑,它屬于一種非正常的病態現象。但是,隨著特定歷史時期的結束,這一類光棍本身亦已經成為了歷史,即使部分仍健在的歷史塑造型光棍,其年齡亦處于高齡階段,其婚姻問題也已經不那么迫切了,其占比也基本控制在10%以內。另一方面,對于經濟貧困型光棍而言,其不僅是當前的主要類型,而且是晚近約20年來逐漸發展成為主流類型的,其占比還會在將來一段較長時期內維持在較高水平的位置,占比將會長期維持在超過60%的水平,與其他類型相比,其亦屬于受社會因素制約的類型,其分布的變動亦明顯表明它屬于非正常的病態分布。因此,我認為,從分類的角度來看,我們未來要化解的重點是如何緩解甚至解決因經濟貧困而造成的光棍問題。
厘清這一點,我認為,接下來有兩方面工作是可以做的。一方面,應該反思當前以城市或城鎮為單一依歸的所謂城鎮化,真正的新型城鎮化應該包括三個維度,即除了城市或城鎮本身的建設外,還應該加強新農村建設和實現在地城鎮化,讓“農民”僅僅只成為一種職業序列,而非“人”的身份區隔。2014年7月中下旬,我到廣西東北部的埔村調查發現,在村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很差和村莊經濟發展沒有起色時,一些外省媳婦盡管與本地青年在外務工相識相戀并結婚,但回到埔村后,由于無法忍受村莊生活條件惡劣的現實,最終又逃婚了。僅以埔村自然村為例,結婚后并生育有子女而后又逃婚的外省媳婦至少有3例。相反,近兩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整村推進和臍橙產業的快速發展,村莊公共基礎設施條件和村莊經濟均有所改觀,村民預計外來媳婦會更容易安心安居。另一方面,應該反思批判乃至解構婚姻的賤農主義和婚姻的城市拜物教,此種思潮如若持續,不僅在農村婚姻領域,甚至還將會演變成農村的全面的賤農主義實踐,其本質上是當下和未來農村所遭遇的根本性的文化危機。簡而言之,農村需要建設,而非否定消滅。唯如此,農村的光棍問題才可能會有緩和乃至轉變的一天。
當然,本文僅是階段性研究論文,還存在一些有待進一步思考的地方。例如,光棍的社會風險高與光棍形成原因之間是一種什么樣的更為具體的關系?婚姻中的賤農主義傾向更多呈現出文化層面的特征,而農村光棍形成原因的更為中觀層次的機制是什么?等等,均需筆者在后續研究階段中做進一步的思考和清理。
注釋:
[1] 劉振鐸主編:《現代漢語辭海》,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第232頁。
[2] 岳嶺:《姻緣難覓——中國農村人口性別比例失調與光棍大軍的形成》,《青年研究》1995(1)。
[3] 任珊珊:《2020年中國光棍3000萬》,《廣州日報》,2007-1-12,第002版。
[4] 馬瀛通:《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與從嚴控制人口中的誤導與失誤》,《中國人口科學》,2005(2)。
[5] 孫瓊如:《中國出生人口性別比:三十年研究回顧與述評》,《人口與發展》2013(5)。
[6] 余練:《多重邊緣者:基于對D村光棍群體社會地位的考察》,《南方人口》,2011(6)。
[7] 何紹輝:《社會排斥視野下的農村青年婚配難解讀——來自遼東南東村光棍現象的調查與思考》,《南方人口》,2010(4)。
[8] 韋艷、靳小怡、李樹茁:《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家庭壓力和應對策略研究:基于YC縣訪談的發現》,《人口與發展》,2008(5)。
[9] 劉燕舞:《農村光棍的類型研究:一種人口社會學的分析》,《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
[10] 陶自祥:《代內剝削:農村光棍現象的一個分析框架——基于渝北S村長子打光棍的調查》,《青年研究》,2011(5)。
[11] 陶自祥:《代內剝削:農村光棍現象的一個分析框架——基于渝北S村長子打光棍的調查》,《青年研究》,2011(5)。
[12] 張翠娥、狄金華:《找回家庭:對農村單身現象的再解釋——對贛南茶村的大齡未婚男青年的分析》,《南方人口》,2013(2)。
[13] 劉燕舞:《農村光棍的類型研究:一種人口社會學的分析》,《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
[14] 出于田野倫理,本文中地名、人名均進行了技術處理,特此說明。
[15] 我在2011年發表的論文中為對應貴州、河南的兩個村莊黔村和豫村的名字,曾將源村化名為湘村,參見:劉燕舞:《農村光棍的類型研究:一種人口社會學的分析》,《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
[16] “坐人家”,方言,形容男人到已婚婦女家里通奸,在當地,一般而言,通奸需要兩個條件,即:一是婦女的丈夫不在家,而且,為了避人耳目,往往需要選擇夜里;二是要等婦女的孩子熟睡,才好發生性關系,而這需要在婦女家里坐到很晚。于是,“坐人家”一詞便得以產生。
[17] 即憑拳頭暴力作為威懾武器。
[18] 王啟梁:《正式社會控制為何失敗——對云南平縣拐賣婦女現象的田野調查》,《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2)。
[19] 對于自殺的光棍,在前文表1中均未統計,表1僅統計現存于世的光棍。
[20] 一同參加調查的還有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的陳訊博士,現供職于貴州省社會科學院。
[21] 楊華:《京山農村自殺調查補充材料》,2012,打印稿。
[22] 余練:《多重邊緣者:基于對D村光棍群體社會地位的考察》,《南方人口》,2011(6);何紹輝:《社會排斥視野下的農村青年婚配難解讀——來自遼東南東村光棍現象的調查與思考》,《南方人口》,2010(4)。
[23] 劉燕舞:《農村光棍的類型研究:一種人口社會學的分析》,《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
[24] 張玉林:《流動與瓦解:中國農村的演變及其動力》,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
[25] 百度百科,《鳳凰男》,詞條,地址:http://baike.baidu.com/link?url=P2Mcb2EG95njOmxPeXZXrW_bPCRLIouMQ8A6D8YddhHQqyRzFAxJApsqzdLpzGkUwetVNeDn6HHu_a2aG6qJL_。2014年5月11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建設》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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