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置”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三權分置”著眼于解決農業問題,重在放活經營,催生新農民。
規模經營是發展方向。發展規模經營是現實需要,其顯現出明顯的制度績效,本質是資源組合方式改革。
廓清家庭農場的本質特征。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凸現出在家庭經營基礎上發育成長的家庭農場功能作用。規范發展的家庭農場是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方向。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完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通過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動實現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深刻表明土地制度改革事關重大,在推進農業現代化方面扮演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把握“三權分置”理論的現實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講,土地“三權分置”是中國農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創新。如何理解“三權分置”的理論精髓,關鍵是要充分認識到“三權分置”創新了農地產權制度,豐富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揭示了我國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深刻內涵,是中國特色“三農”理論的重大創新,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從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角度看,現實意義非常重大。
1.“三權分置”著眼于解決農業問題。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實現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家庭,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實現了農業生產的迅速恢復和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其根本在于“兩權分離”的制度安排順應了農業經營家庭最優的規律,在實踐中解決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問題。而隨著工業化、城鎮化不斷推進,如何讓進城農民越來越多、留鄉務農農民越來越少,同時讓進城的農民獲得更多的財產收益,讓留下務農的農民有更多的農地資源可以優化配置,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進一步分離,實現農地“三權分置”的制度安排非常必要。經營權在更大范圍的優化配置,相對集中土地使用,不僅僅使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更能明顯提升務農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從而提高農業效率和競爭力,既解決了原承包農戶的財產權益保護問題,又能解決農業現代化的持續發展基礎和增長動力問題。
2.“三權分置”重在放活經營權。“三權分置”安排下,經營權作為獨立的權能,在法學上體現債權關系抑或是用益物權,一直是大家討論的話題。但從實踐層面講,經營權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前提,獨立的經營權體現了農業生產的要素功能。這些年,規模經營一直有兩種實現路徑,一種是經營權流轉形成的土地規模經營,一種是經營權不流轉,但重要經營環節采取托管、半托管等形成的服務規模經營。上海松江家庭農場、四川崇州農業共營制、安徽宿州農業聯合體以及湖北沙洋的按戶連片耕作制等多種經營模式,都是經營權獨立發揮權能的不同表現。這種經營權流轉或不流轉產生的多種形式規模經營,從生產經營角度看,表現了分享經濟的成分;從利益聯結機制看,顯示了共享經濟的本質,需要從多角度觀察分析解釋其制度成因。
3.“三權分置”催生新農民。土地制度創新從來都與經營方式演變緊密聯系在一起。從長期看,數以千萬、億計的大眾化普通農民要退出農業生產經營,而數以十萬計、百萬計相對小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進入。如何解決誰來種地,保障基本農產品生產和總量供給,要靠家庭農場和各類生產性合作社;如何解決地怎么種好問題,提升農業產出效益和增加農民收入,要靠服務性合作社和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而為適應農產品中高端需求,提供更多高端化、個性化、差別化農產品,則需要農業企業發揮組織優勢和示范效應。“三權分置”下經營權流轉以及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自給自足生產的農戶和兼業農戶必將大量減少,而以提供商品農產品、實現效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和農業企業為代表的“新農民”將不斷成長發育,隨之將大幅度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這是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基礎和方向。
規模經營是發展方向
在四化同步發展要求下觀察農業,農業是短板;在全球農業一體化背景下觀察中國農業,缺乏競爭力。探討短板和競爭力缺乏的原因,資源配置失衡、土地產出效率不高、勞動生產率偏低是最根本的,由此決定了農業規模經營的重要性。當然,我國農業資源人均匱乏,農戶戶均、勞均經營農地規模要達到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標準是不可能的,但相對于同為東亞的日本、韓國,我國農業規模經營的環境要寬松的多,從而決定了規模經營在我國具有廣闊前景。
1.發展規模經營是現實需要。最近幾年,規模經營推進健康有序。據農業部統計,截止去年年底,全國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達4.43億畝,占整個承包地的33.3%;以合作社、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帶動農民形成的服務規模也得到蓬勃發展,2015年底參加合作社的農民已達1億戶,產業化經營組織帶動的承包農戶已占總量的47%,規模生產、規模服務幾乎覆蓋到全部農戶家庭。中央高度重視農業規模經營,明確提出要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現代農業中的引領作用。規模經營支撐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不斷提升和農民收入的持續增長,有效推動了農業發展方式的加快轉變和農業結構的科學調整。但另一方面,國內外經濟發展形勢對農業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農業生產成本上升、農業資源人均占有水平低、生態環境嚴峻,挑戰又無所不在。去年我國農業總產值約6.1萬億人民幣,占全國GDP總量的9%,但從事農業的勞動力占比達到29%,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僅為工業從業人員勞動生產率的1/4,第三產業從業人員的1/3,相對于全球農業從業人員勞動生產率的64%,導致我國農業缺乏有效競爭力。實現降成本、補短板、提質量、增效益的農業現代化發展目標,要求我們必須大力發展規模經營,較大幅度地提升務農勞動的生產效率。
2.規模經營顯現出明顯的制度績效。實踐中,規模經營在三個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一是可以明顯提高農業機械的利用效益,優化配置各類資源要素,從而減少人力資源和物質投入,大幅度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二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學習科技、應用科技,從而增加產出能力的積極性,有利于科技在農業中的推廣應用;三是規模經營可以相對低成本獲得農業風險保障,有利于及時獲取農業信息,強化風險防控,規避農業生產經營風險。生產成本的降低、科學技術的應用、農業風險的規避等方面作用充分顯現了規模經營的制度績效。由此看,規模經營對不同主體而言是提質增效的過程,對國家而言是提供農產品有效供給、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根本保障。
3.規模經營本質是資源組合方式改革。著眼于提升農業經營質量和效益,規模經營有利于改造傳統農業,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破除小農經濟約束,實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目標。相對于著眼于短期增長的需求側改革,強調投資、需求和凈出口,農業經營目標是保總量、保需求、保產能。供給側改革關注勞動力、資本、技術的組合方式,而在此要求下,著眼于長期發展,農業經營更需在土地、勞動、資本、技術和制度的組合方式上下功夫,建立現代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特別是在土地資源利用上,一要充分激發土地集中產生的規模效應;二要通過服務聚焦,延長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提高農業勞動生產效率;三要節約集約資源利用,降低生產成本,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真正體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
我們怎么理解家庭農場
土地制度創新無止境,但必須牢牢把握兩條底線,一條是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家庭承包經營基礎地位以及農戶與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原則不能動搖,一條是農地農用農民用原則不能動搖。但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在農民用的基礎上,應升華和拓展“農民”的范疇,這里的農民既可以是普通農民,更多則是職業化農民,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各類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工商企業、“新農人”。從世界農業發展規律和我國農業現代化要求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凸現出在家庭經營基礎上發育成長的家庭農場功能作用。規范發展的家庭農場,一方面體現了農業家庭經營的本質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其絕大多數家庭農場產生于普通農戶,更符合農地農用農民用的理念要求,是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方向。家庭農場要健康發展,關鍵要廓清家庭農場的本質特征。
1.家庭經營。家庭農場一定是家庭勞動力經營,是經營者自耕,不能將所經營的土地再轉包、轉租給第三方經營。我們倡導的家庭農場本質上是獨戶農場,而不是主要依靠大量雇工經營的農場,因此,不應將合伙農場、兼業農場、企業農場視為規范的家庭農場,政策扶持應更多地聚焦真正意義的家庭農場。
2.規模適度。既然是依靠家庭成員經營,規模適度就是非常重要的要求,唯有適度才可以促使各種資源配置組合達到最佳組合。按照中辦發61號文件要求,適度規模應與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相適應,與農村勞動力轉移程度和農業機械化水平相適應。適度經營規模應掌握在大體相當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的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于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即在一年兩熟的南方地區為100畝左右,一年一熟的北方地區為200畝左右,比如上海松江家庭農場平均經營規模110畝左右,蘇南100-300畝都是適度的標準。
3.一業為主。家庭農場區別于傳統家庭經營的基本特征就是規避低效率的小而全、大而全的生產經營方式,在農業社會化服務充分發展的前提下,家庭農場要從當地的資源稟賦出發,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根據自身的能力和職業素質,選擇主導產業,實現標準化、專業化生產,通過專業化生產獲取不低于當地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業收入,彰顯了在社會化分工前提下,家庭農場經營的優越性和生命力。
4.集約經營。家庭農場最重要的內涵是使其勞動力與其它資源要素的配置效率達到最優,最大程度地發揮規模經營效益和家庭經營優勢。因此,家庭農場秉承科技理念,堅持創新發展,在生產的全過程,節約資源投入、科學經營產業,提升產品質量效益,獲得效益最大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作者系中國農村金融論壇成員、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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