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正處在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要實現科學的轉型與發展,要解決好當前經濟社會存在的諸多問題與矛盾,唯有推進改革、深化改革。
中國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的改革是從農村起步的,改革是漸進式的。現階段我國深化改革的切入點在哪兒?依筆者之見,從農村切入仍是個比較好的選擇。這是因為,首先我國農村人口眾多,占全國人口50%,而這一區域的發展總體仍然比較滯后,沒有農村的全面發展和現代化,就不能實現中國的現代化,要實現我國農村的全面發展和現代化,就必須深化農村改革。其次,我國改革從農村起步,新一輪改革仍將農村作為切入點,能體現改革的連續性和銜接性。再次,經過30多年的改革與發展,我國農村在生產要素、產業發展以及政治與文化等方面已與城市乃至與整個國民經濟社會的關系非常密切,通過農村改革的深化,將進一步推動整個國民經濟與政治體制的改革深入。
當然,將農村繼續作為新時期我國深化改革的切入點,并不是否定過去30多年來的農村改革,并不是對我國漸進式改革模式的否定,而是對我國農村改革的深化,是對我國漸進式改革模式的深化、完善與發展。
現階段我國農村的改革至少應涉及九個方面的制度改革,這些改革涉及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相互關系錯綜復雜,必須在明確重點、明確取向、明確關系的基礎上,綜合配套,整體推進。
一是產權制度。產權制度是民生基本權益能否得到保障、市場機制能否有效運行、社會和諧能否順利實現的制度基礎,因此,產權制度是關鍵性制度。現階段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應該是明晰化與可交易化,其目的是提高產權制度的效率。現代產權理論的發展與實踐表明,所有權并非產權制度安排的唯一出路與選擇,產權是一種權利束,具有可分解性。
二是政府體制。政府通常是改革的推手,是制度的供給方和協調方,政府自身體制的建構和完善,對整個體制的改革和效率將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政府體制也是關鍵性制度。現階段政府體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分權化與服務化。其目的是推進政府職能的轉換,形成政府、市場、社會組織的有效分工與協同治理,中央政府相關權力應該向地方政府縱向釋放、向市場橫向釋放和向社會組織橫向釋放。
三是戶籍制度。戶籍制度是我國城鄉關系的制度閥門,是城鄉二元社會結構能否破解的關鍵,而戶籍制度改革的關鍵在于改革和調整內含于戶籍制度的相關權利結構與利益關系,而不僅僅是改變或取消戶籍的稱謂。從這一意義上講,戶籍制度是關鍵性制度,戶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一元化與屬地化,其目的是破解城鄉二元化的戶籍制度,消除戶籍制度背后的城鄉居民權利的不平等,實現農村勞動力的職業轉移與身份轉換相一致,城市對農村進城人口的包容。
四是土地制度。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與產權制度的改革密切相關,沒有土地產權制度的改革深化,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將難以取得實質性的進展。但土地制度改革并不等同于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它還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流轉與交易制度、農村宅基地制度以及農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地制度等的改革。
五是就業制度。農村就業制度的主要對象是農民,其改革涉及農民的農業就業與非農業就業兩個方面的體制,兩者都與勞動保障制度相關。除此之外,農民農業就業制度還與農業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完善有關,而農民非農業就業制度則更與城鄉戶籍制度的改革密切相關。
六是金融制度。金融制度的改革主要是指農村金融制度的改革,重點是解決農村金融的缺失與扭曲現象,探索建立能適應于農戶、農民合作社、中小企業發展需要的農村金融體系。
七是農村公共制度。以公共品供給與分享為特征的農村公共制度,涉及公共教育、基本醫療、基礎設施與社會保障等領域,它的改革取向是公共資源分享均等化和城鄉全覆蓋。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市場化改革除了受制于土地產權制度外,還受制于土地對農民的基本生存保障功能,因此,如果公共性的社會保障不能為全體農民所分享,則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將難以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八是農業經營制度。農業經營制度的核心是農業的組織制度,主要是指與整個現代農業產業鏈相匹配的農業經營制度或組織的改革與創新。農業經營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應該是一體化,即我國農業經營制度的改革既要著眼于具體的某一經營制度或組織的完善與創新,更需考慮這些單個經營制度或組織之間的連接與協同,以形成既能發揮各自制度優勢,又能相互協同的一體化的農業組織體系與經營制度。
九是農村社區管理制度。農村社區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涉及兩種類型的社區管理制度,即傳統的村落社區和城市化與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出現的農村新社區。改革的重點是完善鄉村社區治理結構,實現社區經濟組織與社會組織相分離、社區集體經濟與資產股份合作化、社區公共事務自主化。農村社區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是自主化,即建立村民自治與管理民主的農村社區。這一改革目標能否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體制與產權制度的改革進程,前者取決于政府職能的轉換程度和政府權力的釋放程度,后者取決于農村社區集體產權的明晰程度和實現形式。
(作者系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科學報》 2017-03-29 第5版 農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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