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2017年農業農村工作的主線,也是加快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要求。相對于傳統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生產、增加效益和提升競爭力方面更具組織優勢,日益顯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與較大的發展潛力,成為我國現代化農業發展的主要推動力量。為此,2017年的一號文件多次提及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狀況,研判其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于有效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而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經濟日報社于2016年5月-2017年3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化發展狀況調查》,從發展潛力、經濟績效、社會績效、生態績效等方面分析了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狀況和存在問題。
調查結果顯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擁有較高的人力資本,經濟發展狀況良好,已經顯現出了一定的輻射帶動作用,發展前景看好。現階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生產經營高品質農產品狀況不容樂觀,綠色生產方式應用比例不高,品牌建設存在較大提升空間,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金融支持力度還遠遠不夠。
從發展潛力來看,相交普通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擁有較高的人力資本。
在所調查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經過加權處理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為男性的比重為86%,比傳統農戶男性占比高出40個百分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平均年齡為46.67歲,比傳統農村勞動力平均年齡低10.33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文化水平為大專及以上的比重為8.93%,比傳統農戶高出8.7個百分點。同時,不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吸納了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人員返鄉創業,成為企業主、農業推廣人員、外出打工者回鄉創業的一種重要形式,尤其促進了外出打工者返鄉創業。在所調查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12%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曾經是企業管理人員,10%曾是農業技術推廣人員,58%曾是外出務工者。
從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來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獲得經濟效益的能力比較突出。
一方面,設備更新、新技術采納、新品種引用熱情高,研發投入大,核心成果突出。2013年-2015年間,42%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進過新設備;34%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包括龍頭企業)采納了新技術;采用節水灌溉技術的經營主體占比為35%,節水灌溉面積占其總經營面積的比重為28%,比全國水平高出7個百分點;54.15%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進過新品種。與此同時,龍頭企業對新技術尤其是涉農新技術的研發十分重視。2015年龍頭企業擁有涉農核心技術專利數平均為0.68個,涉農核心技術專利占其專利總數的46%,同時平均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科技成果獎0.59次,15%成為省、部認定的高科技企業。
另一方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有較強償債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且總體呈上升勢頭。201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產負債率平均為8.77%,較上年略微上漲0.01個百分點; 201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整體的資產周轉率平均為59.19%,較上年增加了2.14個百分點; 201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整體的銷售凈利潤率和資產報酬率平均為45.32%和19.81%,較上年分別增加了2.05個百分點和6.62個百分點。
從社會績效初來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初步顯現出一定的輻射帶動作用。不僅與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就業帶動規模可觀。還推動了農村電子商務、鄉村休閑旅游等新業態的出現和發展,促進了農業標準化生產。
調查顯示,2015年為農戶提供了就業機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占比為71%,平均每個經營主體雇傭24.74人,綜合該數據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可知,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村居民提供了11725.28萬個就業崗位,即促進了26%的農村勞動力實現就業。
此外,在所調查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采用標準化生產的有2641家,占有效樣本的52%。且就單個主體而言,標準化生產規模也相當可觀。以種植類或林木類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為例,2015年平均每個家庭農場標準化生產規模為181畝,占其主營產品經營規模(291畝)的62%之多,2015年平均每個種養大戶標準化生產規模為178畝,占其主營產品經營規模(261畝)的68%之多。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還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農產品品質提升效果不佳。
調查顯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下文簡稱“三品”)認證比例不高,隨著品質改善程度的增加,生產該類型農產品的概率下降。2015年生產經營“三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占比為17.41%,“三品”銷售額平均為13.79萬元,占其總銷售額的比重平均為11.45%。“三品”中,以生產無公害農產品為主,對品質提升更高的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生產相對較少。調查結果顯示,生產經營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占比為13.30%,比生產經營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的比重分別高出4.13個百分點和7.75個百分點。
二是農業綠色生產方式應用仍然不容樂觀。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過程中農藥、化肥和農膜的投入依然偏高。調查結果顯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每畝化肥、農藥和農膜的投入均遠高于全國普通農戶。在所調查的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中,畝均化肥投入平均為309.19元,畝均農藥投入為111.29元,畝均農膜投入為25.53元。同時縱向來看有惡化趨勢。2015年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的化肥畝均投入較上年增加3.42%,畝均農藥投入較上年增加4.39%,畝均農膜投入減少2.67%。
三是品牌建設存在較大提升空間。
首先,品牌建設意識缺乏。在所調查的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中,擁有注冊商標或自主品牌的經營主體有661個,僅占有效樣本的15%。其次,品牌影響力不夠。在所調查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品牌影響力擴展到其他省份的不足四分之一,大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品牌影響力僅在本省、市和縣域范圍內。
四是政策支持力度遠遠不夠,金融支持力度尤顯不足。
調查結果顯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所獲得的產業政策、金融支持和政治激勵評價得分 分別為2.28分、1.95分和2.23分,均未達到“一般”水平,且對金融支持滿意程度最低。
為此,我們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第一,要進一步推進特色農業生產經營方式,鼓勵農業新業態發展。應完善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產品電商發展標準體系,擴大財政、信貸支撐,鼓勵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以大力改善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設施條件,支持農產品電商平臺和鄉村電商服務站點建設。同時推進標準化生產,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力度,強化生產者的質量安全意識,促進規范生產。
第二,要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高品質農產品,推進農業生產方式由粗放型向綠色生態可持續型轉變一方面應加大科研投入,降低綠色生態可持續生產方式的成本,進一步削減化肥農藥農膜投入;另一方面則應加快農業品牌化建設,大力開發高品質農產品的附加價值,提高綠色生態可持續生產方式的經濟效益。
第三,要進一步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金融支持力度。應明確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政策扶持的目標,聚焦農業供給側改革相關行業和領域,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產業項目提供政策便利和資金支持,在現有的政策扶持基礎上,通過績效考核等方式加強政策落實;同時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加快金融創新,鼓勵金融組織開發適應農業行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引導金融資本進入第一產業,拓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方式。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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