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加強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治保證。為此,今年一號文件專門列一大部分對此予以強調和提出任務,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意義的認識,真正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上優先位置,把黨管農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實處。
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重要經驗,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改革發展能夠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就是因為有黨的領導這一根本政治保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明確指出: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經驗,必須長期堅持、毫不動搖;明確要求:各級黨委要加強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各級領導干部都要重視“三農”工作。農村工作千頭萬緒,涉及眾多部門,既需要分兵把口,更要統籌協調,形成整體合力,只有加強黨委統一領導、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統籌協調,才能更好地發揮我們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
進一步強調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針對性。當前黨領導“三農”工作的體制機制、干部隊伍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在一些地方,對黨管農村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淡漠了,黨管農村工作的原則放松了、力度削弱了。干部隊伍中,愿意做農村工作、會做農村工作的少了,不少干部對農業農村情況不夠了解。這種狀況必須改變,必須切實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提高新時代黨領導農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確保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實施。
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是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的首要任務。領導體制是實施領導的組織方式和組織結構,對此,一號文件明確要求: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有了這樣的領導體制,就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的職責,夯實了各級的責任。在建立工作機制方面,文件明確: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強化資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給,做好協同配合,形成鄉村振興工作合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向中央報告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黨委農村工作部門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參謀部”,必須切實加強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建設,做好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工作,充分發揮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縣級黨委、政府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組織實施者,縣委書記必須把“三農”工作緊緊抓在手上,當好鄉村振興的“一線總指揮”。
大政方針確定以后,干部是決定的因素。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建設,是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領導的重要任務。中央一號文件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作為對“三農”工作隊伍基本要求,指出了隊伍建設的方向。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農業農村工作者,要進一步增強做好“三農”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要懂農業,善于學習農業經濟和技術,勤于到田間地頭與實際接觸,不斷提高引領市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愛農村、愛農民,帶著對農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善于傾聽了解農民群眾的訴求和期盼,從實際出發,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尊重農村發展規律,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利益。文件對加強“三農”工作干部隊伍的培養、配備、管理、使用提出了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要懂“三農”工作、會抓“三農”工作,分管領導要真正成為“三農”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制定并實施培訓計劃,全面提升“三農”干部隊伍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到農村一線工作鍛煉作為培養干部的重要途徑,注重提拔使用實績優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
文件提出,要強化鄉村振興規劃引領。明確要求制定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分別明確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2022年召開黨的二十大時的目標任務,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同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文件充分考慮到目前鄉村發展的不平衡性和不斷分化的趨勢,要求根據發展現狀和需要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對幾種具有典型性的村莊發展分別提出了要求:對具備條件的村莊,要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對自然歷史文化資源豐富的村莊,要統籌兼顧保護與發展;對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的村莊,要加大力度實施生態移民搬遷。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必須強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治保障。文件提出,根據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的要求和新時代“三農”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把黨領導農村工作的傳統、要求、政策等以黨內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三農”工作的黨內法規依據將更為明確,“三農”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工作機構將更加穩定,“三農”工作隊伍建設將更為規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制度保障將更加有力。
新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已經連續出臺了15個關于農業農村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基本形成了成熟穩定的“三農”政策體系,今年的一號文件又搭建起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四梁八柱”,有必要把這些重大政策法治化。為此文件提出,抓緊研究制定鄉村振興法的有關工作,把行之有效的鄉村振興政策法定化,充分發揮立法在鄉村振興中的保障和推動作用。考慮到全國各地的發展水平、區域特點、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有較大差別,文件特別提出,各地可以從本地鄉村發展實際需要出發,制定促進鄉村振興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作者單位: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8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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