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返鄉記”為緣起
摘要:近年各種“返鄉記”記錄了一些農村道德問題引起國人的關注與爭論。理性思考這些問題,將直接影響人們對農村改革總體性成就的評價以及未來農村發展的指向。堅持歷史的、辯證的理論視角,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總體向好、主流積極;而當前農村存在的道德問題只是伴隨農村社會發展進步而來的陣痛;農村變革發展在帶來問題的同時也為問題的解決創造著必要條件;重構“集體”將是消解當前農村社會道德問題最可行之道。
改革開放30多年來,隨著農村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廣大農村實現了翻天覆地的新變化,廣大農民逐步走上了經濟發展、生活富足的小康之路。然而近年來,各種“返鄉記”不斷出現在媒體報端,其中有關一些農村村風禮崩樂壞、敗德行為屢屢出現,人性惡化、代際關系失衡、老人自殺多發,人情異化、攀比盛行、豪賭無節制等鄉村社會道德問題的描述戳痛了無數人的情感神經,成為一種新的“鄉愁”,也因此引起了有關鄉土淪陷與希望的激烈爭論。所有問題的記錄與爭論,其實質都涉及到該如何評價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是不是真的存在“社會進步/道德退步”的二律背反?更有甚者,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很多時候不單是純道德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對農村改革總體性成就的評價以及未來農村的發展指向。因此,我們有必要以歷史的、辯證的理論視角來對這些問題進行理性而又深入、細致的分析、思考,以期幫助人們舒緩情緒化的感慨,真正以一種科學、務實的態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一、歷史地、發展地看,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總體向好、主流積極
“在社會發展某個很早的階段,產生了這樣一種需要:把每天重復著的產品生產、分配和交換用一個共同規則約束起來,……這個規則首先表現為習慣。”[1] 習慣也就是人類最早的道德形態。人類社會形成,人們在從事物質生產實踐的過程中必然要發生各種聯系,形成各種關系。而隨著生產的發展和人類自我意識的產生,人們在生產、交往實踐中,又不可避免會產生個人間,個人與群體、社會間在利益問題上的矛盾沖突。為了化解利益矛盾沖突,協調人際社會關系,人們漸漸形成了一些基本觀念和行為準則,這其中最早的、最主要的就是道德。因此,道德不是天生的,而是為了人而產生的,是為了滿足人的利益關系調整的需要,由人創造出來的人造物。人的“思想、觀念、意識的生產最初是直接與人們的物質活動,與人們的物質交往……交織在一起的。人們的想象、思維、精神交往在這里還是人們物質行動的直接產物。表現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學等的語言中的精神生產也是這樣”[2]。所以,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式,道德是社會關系的產物,是人們在物質生產和交換活動中產生形成的一種行為規范。總之,道德根源于現實的人的現實的社會生活,是人們對現實社會生活的一種意識產物。“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2]由于人的社會生活,人的需要和社會關系不斷的發展變化,道德這一社會意識形態也就會隨著社會的發展,人的需要和社會關系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變化,從來沒有永恒不變的道德。因此,理性地評判當前農村社會的道德狀況,就應堅持歷史的、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標準和態度。
肇始于生產力的發展,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運動推動著人類社會不斷發展進步。而根據馬克思“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社會發展最終目標,社會有機體一切要素的發展最終都是為了人的解放與全面自由發展。作為人造物的道德是為人的,其最終指向也是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由此,判斷某種道德演變是進步還是退步,在肯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最終決定作用的同時,主要就在于看它是否有利于人的解放與全面自由發展。與“人民公社”時代相比,農村體制改革以來,農村社會的生產力水平有了巨大發展,泥濘的小道變成了“村村通”水泥硬化路;房子越蓋越漂亮,越來越寬敞、舒適了;吃的、穿的、用的越來越豐裕,越來越多樣化、個性化了。用農民自己的話說就是“和過去比,現在的日子那就跟天天過年一樣”。與此同時,曾經高揚“集體主義”原則而漠視甚至否定個人、私人利益,扼殺自由個性的假大空的道德說教也被拋棄,道德真正走進了農民的實際生活。農民個人的需要、價值、尊嚴得到正視、肯定和尊重;個人的能動性、自主性、創造性受到確認、推崇和張揚;個人發展的自我設計、選擇、實現更加自由、全面和個性化。農民的道德主體性日益確立發展,道德真正成為了農民的一種生活方式。農村的開放性、農民的流動性不斷增強,農民個人的生存發展空間越來越寬廣、生存發展方式越來越多元、自由,農民的人生越來越豐富多彩。因此,無論是從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的角度,還是從農民個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角度,農村體制改革以來“在道德方面也和人類知識的所有其他部門一樣,總的說是有過進步的”[3]。總之,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總體向好、主流積極,這是任何秉持客觀公正態度的人都不會、也不能否認的。也正是基于此,我們才有勇氣來探討當前農村社會道德問題,也才有自信能夠正確面對并最終消解這些問題。
近年屢屢刷爆熒屏的各種“返鄉記”以回鄉見聞的形式提出了農村現在存在種種“不道德”問題或現象,好像今天的農村不但沒有進步反而走向“淪陷”。但我們仔細去觀察的話,不難發現,很多時候這主要是一些城市人特別是一些離開農村進入城市生活的人在以一種靜止的標準,或者是從城市角度、拿城市的標準來衡量處在社會另一端的農村,或者是從“詩意田園”角度、拿理想化的目標或標準來評價變革中的農村,或者是從“兒時記憶”角度、拿過去傳統的標準來審視今天的農村。這都不是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態度。因為“一切以往的道德論歸根到底都是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的產物”[3]。抱著一種社會優越感,以明顯帶有情緒化的一種俯視的視角,拿一種城市標準,或用不具歷史發展現實性的、理想化的標準,又或以一種“舊時的老眼光”來衡量今天農村社會的道德狀況,都不可能正確評價當前農村現實的道德狀況,更不可能找出農村道德建設有益的根基與路徑。道德是在歷史上產生并且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的,而整個人類社會的歷史就是人的自主活動的歷史。因此,評判農村道德狀況,對當前農村社會道德問題做出合理解釋的唯一途徑就只能是將這些問題放到日新月異的農村社會變革之中,放到農民個人的解放與全面自由發展的過程中去。而事實是無論農村的變革,還是農民的變化都在朝進步的方向發展,這才是當前農村包括道德在內整體社會發展的主調。
二、從農村變革的背景看,當前的社會道德問題是伴隨農村社會發展進步而來的陣痛
我們認為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總體向好,主流積極,這是依據農村歷史發展和農民現實生活實際做出的總體性判斷。但它并不意味著我們看不到當前農村社會的紛繁復雜性。對一些地區、一些人群中存在的嚴重道德問題我們也并不是捂起眼睛來看不見。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近年來,農村社會道德狀況之所以引起人們極大關注,是有現實依據的,這就是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引人質疑的道德問題。“返鄉記”的各種見聞,很多或許都是真實的場景。諸如市場經濟等價交換、利益至上原則對農村人情的沖擊,農村人際關系日益“理性化”就已是不爭的事實。而且一般來講,人們更習慣于從自己身邊的人和事來獲知有關道德信息,更傾向于相信自己的所見所聞。近年來,一些農村人情的異化已成為許多農民難以承受之重;一些村莊呈現灰色化,橫暴力量面前,農民更多的感覺只是孤單和無助;一些地區代際關系失衡,老人自殺現象觸目驚心,令人倍感倫理坍塌、孝道無存。再加之,現在農村的開放性和農民的流動性日益增強,外邊的世界對農民而言已不再陌生,現實的貧富差距、城鄉差距的擴大深深地刺激著人們敏感的神經。而隨著各種新興媒體如電腦、手機、網絡在農村的推廣與普及,一些媒體對社會負面現象的放大也深深撩撥著人們的情感神經。由此,通過這些負面見聞,人們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時候切身感受到的是孤獨、寂寞與彷徨,是個人的無助和受傷害,從而產生了嚴重的道德抱怨甚或憤懣情緒。因此,當前農村社會存在不容忽視的道德問題,也是一種現實判斷。
但是,承認當前農村社會存在道德問題并不影響我們堅持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總體向好、主流積極的態度。我們不能僅依據自己身邊的人和事,通過個人零星的直觀見聞來評價當前整個農村的道德狀況,搞以偏概全,而要學會突破一時、一地、個體的視野,以歷史的、整體的視野,從人類歷史發展的大過程和整個中國農村發展的大盤來審視理解當前農村整體的道德狀況。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社會實踐活動中出現任何的問題,都必然根源于實踐活動自身,根源于人們的社會生活,特別是社會經濟關系。道德觀念和道德規范變革的原因,“不應當到人們的頭腦中,到人們對永恒的真理和正義的日益增進的認識中去尋找,而應當到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3]。當前農村社會存在的道德問題,是在農村社會大變革背景下產生的。因此,要正確認識和解決當前農村的社會道德問題,還必須到當前農村千年未有之大變的社會基礎的變革中去尋找根基與途徑。
首先,當代農村最鮮明的特點是由封閉、半封閉走向開放。農村體制改革使鄉村幾千年以來以血緣、地緣、人緣為基礎的、封閉的、高度同質化的“熟人社會”“半熟人社會”因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務工而漸趨瓦解,農民傳統的以土地為核心的生產生活方式日益為多元化的、開放性的生產生活方式所取代。農村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升。但是與此同時,農民內部的層化、異質化、貧富差距拉大問題,城鄉二元結構下的城鄉差距、“農民工”標簽化、農村留守問題等也日益凸顯。
其次,從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集體生產所有制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再到“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取消農業稅、土地確權頒證、國家財政惠農等的實施是農村30多年來最根本性的變革。農村經濟政治體制的這些改革,一方面,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生產生活的積極性、自主性、能動性和創新性,農村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的主體性和主體意識、權利意識極大提高;農民的精神風貌、形象氣質、品德素質進一步轉變。另一方面,村莊集體經濟和集體組織卻漸趨喪失賴以存在的基礎,農民的原子化、疏離化日趨凸顯,村莊道德秩序賴以維系的村莊共同體漸趨瓦解,農民的歸屬感日益無處著落。
最后,市場經濟浪潮的涌進是農村的另一根本性變革。傳統中國鄉村幾千年來就是農耕經濟模式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基礎上以“差序格局”為基調的人情社會。而隨著市場經濟在農村的滲透發展,市場化使得農民的個體權利意識、創新意識、競爭意識、自我價值觀念等都有了巨大的變革和進步。但同時市場經濟有關等價交換、利潤至上等法則也有在農民的精神領域以及日常生活中泛化的趨向,“金錢”日益成為一些人行動的依據,人們原先溫情脈脈的人際關系被冷冰冰的金錢所湮沒,日益理性化、物質化。
總之,農村體制改革與市場經濟的發展,使農村發展有了巨大的活力,農民的自主性、創新性、積極性空前高漲,農村經濟社會各項事業迅速發展,農民的生活水平及自身形象普遍提升。不可否認,在這一過程中也產生了一些人們反映強烈的社會道德問題。但這些都緣自當前農村社會極為快速猛烈的變遷,是農村發展進步中需要經受的“現代化陣痛”。理性對待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既要有問題意識,也要有過程意識;既要有目標導向,也要有發展耐心;既要有憂民疾苦之情懷,也要有歷史發展之眼光。
三、唯物辯證地看,農村變革發展帶來問題的同時也為問題的解決創造著必要條件
某種程度上講,評價當前農村社會道德狀況,與評價農村體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績及面對的問題具有同一性。當前農村社會中確實存在一些復雜嚴峻的道德問題,但這都是農村發展進步過程中的問題,是社會大變革這一傳統農村向現代農村發展中包含著痛苦經歷的積極階梯,是農村社會發展無法跨越的必要階段在人的意識領域、社會道德領域的必然反映。
改革前,人民公社集體體制下的農村,仍然屬于傳統封閉型的以血緣、地緣、人緣關系為基礎的鄉土“熟人社會”,農民仍然處于“人的依賴關系”形態下。其最大特征就是農民個人缺乏獨立性,總是從屬于家庭、宗族或者“集體”等超經濟的權威,表現為一種“人的依賴關系”,即人身依附關系。這種形態下,所謂的道德也更多地表現為狹窄范圍內或者是小圈子內的一種以“差序格局”為基調的“私德”。而體制改革以來,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浪潮涌進農村,打破了農村原先封閉的集體經濟體制下的人的依賴關系,把農民從對集體的依附中解放出來,推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集體化終結,農民回歸個體化或核心家庭化,每個農民或其家庭成為一個獨立實體。加之,成為獨立實體的農民或家庭很快又被卷入了商品經濟與市場的大潮。而“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商品作為中介使人際關系很自然地、較順暢地由“人的依賴”轉向了“物的依賴”。這樣,農村社會的“市場化”就進一步強化了農民個人或家庭的實體地位,從而在物質經濟關系層面保證了具有獨立人格的農民的生成。用農民的話來講就是“現在誰也不指望誰,各人掙各人的錢”。因為從事生產活動的農民或其家庭都是具有主體地位的實體,而不再是附屬于集體、他人可以任意支配之物,所以個體生命中潛藏的巨大創造力得以充分開發與釋放,農村經濟社會得以長足發展進步。而與此相對應,體制改革30多年來,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當代農民的自主意識、競爭意識、權利意識、創新意識極大提高,人們的干勁、活力顯著增強,廣大村民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良好精神風貌,農村生活環境、公共秩序、村容風貌等都發生了積極變化,整個農村及大多數農民的道德文明水平都得到了不斷提升。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去集體化以后,農民也有了逐步原子化、疏離化的趨向。再加之,“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4]形態中,市場經濟的發展,只是實現了“人的獨立性”由對人身或某種超經濟權威的依附轉變為對商品、貨幣的依附。“人”還沒有達到真正的解放,在物欲的影響下很容易淪為貨幣的奴隸。而農村現實演化的結果也是,一些失去了集體約束、獨立自主的農民受市場經濟趨利性與自身固有小農意識的影響陷入了“唯金錢論”。財富幾乎成為他們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標,能賺到錢就是有本事,至于賺錢的方式則不那么重要。一切有用的東西,甚至包括良心名譽等都可以用來買賣。“返鄉記”所記錄的一些農村結婚天價彩禮、性工作去道德化、笑貧不笑娼等現象的出現就是這種純粹物化關系的寫照。人對物的依賴關系已然演變成了物對人的支配關系,“金錢”“貨幣”成了目的,“人”反而成了工具。這是當前農村社會道德問題產生的重要原因。
農村體制改革使得農民因去集體化而日益原子化、疏離化,以個人利益為中心的自我主義化傾向日益凸顯,再加上市場大潮的影響,農民間日益理性化的“物的依賴關系”把原先溫情脈脈的人際關系變成了浸透利己主義冰水的赤裸裸的金錢關系。傳統鄉村“熟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富有感情的人情關系日益為非人情化的物質金錢關系所替代,一些社會道德問題由此而生。但“毫無疑問,這種物的聯系比單個人之間沒聯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緣關系和統治服從關系為基礎的地方性聯系要好。……在個人創造出他們自己的社會聯系之前,他們不可能把這種聯系置于自己支配之下。如果把這種單純物的聯系理解為自然發生的、同個性的自然不可分割的,而且是個性內在的聯系。那是荒謬的。”[4]這種物的聯系是各個人的產物,是歷史的產物,是個人發展的不可逾越的階段,是“既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這個自然的發展階段”[5] 。因為如果沒有以“物的依賴”取代“人的依賴”,沒有物化階段的發展,沒有實現“人的獨立性”,農民就不可能從舊體制的人身或超經濟依附關系中掙脫出來,也就不可能最終實現“一切人的自由發展”。同時,市場經濟,“物的依賴關系”下基于交換價值基礎上的生產“在產生出個人同自己和同別人相異化的普遍性的同時,也產生出個人關系和個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4]。而人的自主性的達成及個人關系與個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的形成恰是人包括道德在內的綜合素質發展進步———人的解放的基本要件。所以,農村體制改革、市場經濟的發展所促成的農民主體性的提升及日益開放、全面豐富的社會關系和普遍交往的形成為農村社會道德問題的最終解決創造著積極條件。
四、現實而理性地思考,重構“集體”是消解當前農村社會道德問題最可行之道
圍繞“返鄉”引起的痛苦糾結,脫離不了當前農村大變革的背景。而“意識的一切形式和產物不是可以通過精神的批判來消滅的,……而只有通過實際地推翻這一切唯心主義謬論所由產生的現實的社會關系,才能把它們消滅”[2]。所以,對回鄉見聞的各種農村道德問題,我們不應該僅是感慨,而需要理性地對待,積極探尋消解之道。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從整體的、發展的視野來看,當前農村社會道德問題有一些是農村、農民歷史發展的陣痛,難以避免,只能通過農村、農民的進一步發展來解決;而有一些則與我們的政策、體制等因素脫不了干系,我們要做的就是通過進一步的政策、體制改革來舒緩這種陣痛。
一方面,人們總是“從他們進行生產和交換的經濟關系中,獲得自己的倫理觀念”[3]。道德可以說是人們現實“社會關系的理論表現,即其抽象”[2],是人們因調整社會關系的需要而由人創造出來確認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現存的、在一定情況下是正常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所以,社會關系、人的生產實踐交往是道德的本質基礎。而社會關系、人的交往又總是依托一定載體的形式表現出來,這種載體主要也就是各種共同體形式。在傳統鄉土中國它主要表現為家族、宗族,在人民公社體制下則是生產隊、生產大隊等。農民習以為常的道德規范主要就是在這些共同體內的集體生活中形成、實現的。但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以來,無論是農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化,還是農村土地確權頒證、農業稅費的免除、各種財政惠農、支農政策的實施在逐步提升農民的獨立性、積極性,保障農民權益的同時,卻也逐步瓦解了作為承載農民社會關系基礎的村社共同體,使農民趨向陷入一種新的孤獨的自由的原子化狀態。去集體化后的農民既沒有了傳統的天然的聯結紐帶,喪失了用于調節社會秩序、規范社會行為的整合機制,又趕上了市場經濟大潮,逐步學會了理性算計,使人和人之間逐漸只剩下了利害關系和交易。由此帶來的結果是,農村社會逐步陷入道德真空狀態,失去集體規約的農民很容易滑落為“無公德的個人”,在個人利益面前容易出現一系列“失范”行為。
另一方面,體制改革前的農村,農民之間交往范圍小而且穩定,主要局限于狹小的血緣、地緣因素形成的“差序格局”交往圈子內,人們的關系緊密且固定,從而為鄉村道德規范的形成及實現提供了一個穩定的關系基礎。但體制改革,特別是市場化大潮涌進以來,農村開放性、流動性加強,逐步邁進了互相依賴、全面開放的社會,農民的人際交往范圍因經濟交往范圍的擴大而突破了血緣、地域的局限變大了,社會關系較以前豐富了。但是由于整體中國社會變革的時間短促而迅猛,再加上市場永遠的不安定和變動的特性決定了很多時候,農民的交往范圍廣了但交往程度不夠深,流于表面化。而所謂“豐富”的社會關系也更多地表現為以“物”為中介的物質關系而缺少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系,比較容易變化而不牢靠。結果,人們過去習慣的傳統道德規范因失卻了其存在的固定人際關系基礎,不再適應于今天變革后的社會,新的道德觀念和道德規范又因欠缺其賴以孕育的社會關系載體———社會組織(共同體),而發展緩慢跟不上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以致今天處在農村體制大變革、社會基礎結構劇烈變動中的農民有些不知所措,失范行為增多。
總結以上兩方面,我們認為當前農村社會一些道德問題比較突出,固然有體制變革、市場化大潮影響的背景,但農村體制改革以來,國家單向度地壓制削弱農村集體權利、強化農民個人權利的政策取向及制度實施導致的村社集體瓦解,原子化的社會缺乏對這些沖擊的抵抗力,也是重要原因。而據我們的實際調研觀察,南方組織化程度比較高的宗族型農村以及一些存有強有力村莊組織的農村較原子化程度較深的農村整體社會道德狀況要好得多。
“重個體,輕集體”取向的政策及制度實施固然實現了將農民從集體中解放出來,確立了農民獨立自主的地位,保障了農民權益不受集體侵害,緩和了國家和農民的關系,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鄉村社會公共生活日趨瓦解,公共輿論日趨失效,村民歸屬感消散,村莊倫理失調,社會秩序失序的道德真空狀態。“返鄉記”所見聞的各種道德問題由此產生。因此,我們認為,既然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集體弱化、缺位造成的,當前農村道德問題消解的關鍵就是要重新引導農民聯合起來,重塑鄉村社會的“公共性”,使農民回歸新“集體”以為鄉村基礎性社會秩序的常規性提供者。當然,我們這里的新“集體”絕不是過去“集體”的簡單復歸,而是遵循馬克思“自由人”+“聯合體”模式,既打破舊“集體”的封閉性、褊狹性,保障農民個人的獨立自主性,又繼承傳統集體親密無間、守望相助、平等互惠、充滿溫情的人際關系等合理因素后的升華之集體。在新“集體”里,農民既不再完全依附于集體、是集體的附屬物,同時又能從集體中獲得歸屬感、安全感與確定性,真正朝著個人自由全面發展的目標邁進。而有了新“集體”,農村道德規范的形成、維系也就有了現實組織載體。聯合起來的農民既可以以集體的力量對一些“越軌者”和“失范”行為進行規約,又可以以組織的力量抵抗某些市場負面影響的沖擊,農村社會道德問題由此可逐步消解。而農村改革,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主體性的提升及其日益開放、全面社會關系的形成則為這種新“集體”的重構塑造了基礎條件。因此,通過重塑新“集體”以消解農村社會道德問題具有現實可行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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