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為2009年版《中國農村經營變革調查》前言,是作者在農村改革三十年、新中國建立60年之際寫的,講述由建立大包干家庭承包制開其端的農村改革的基本歷程,顯示出的體制架構、農村改革的實質,農村改革為什么成功,以及將農村改革向前推進需要解決的問題。
新中國建立60年以來,有三件大事深刻影響農村。
一是新中國建立之初,繼續在新解放區推進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結束了千年封建地主制度,迎來農村發展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二是出于防止土地私有基礎上的兩極分化和適應工業化的考慮,推進了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實現了土地集體所有制。但在土地私有變為集體所有的過程中,土地的生產經營也由一家一戶經營變為共同耕種、農民集體生產勞動,加之計劃經濟體制,使瞎指揮、大鍋飯、平均主義盛行,又傷害和束縛了農民。
三是農村實行大包干家庭承包制,成為中國改革的第一聲春雷,打破了人民公社制度和計劃經濟體制的堅冰。
大包干家庭承包制使農民重新在土地集體所有的條件下獲得了土地自主經營、收益的基本權利,奠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體制的基礎,迎來了農村發展變革的新時期。有人說這是八億農民繼土地改革之后的第二次解放,是中國變革的第一推動力,或稱第二次農村包圍城市。
本書觀察30年農村變革、也涉及改革前農村問題。有關實行家庭承包制的調查報告,來自改革初參加大包干發源地安徽省滁縣地區6年改革的實踐。爾后的材料,是在安徽省政府、中央農研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工作期間形成的。這些圍繞農村經營變革的斷斷續續以事實為依據的調查研究材料,因改革的連續性連接起來,記述農村改革在什么背景下發生(即改革前的農村問題),解決了什么問題,由此初步形成的體制框架,體制變革的實質和推動力,正在和需要繼續解決的問題。在此,謹結合全書內容對農村經濟社會變遷談幾點感受。
一、農村改革的基本歷程:農戶大包干、市場、中間組織和政府的體制架構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時,我國還是80%人口在農村、城市人口多數兩代左右出自農民的“農民國家”,2.5億農村人口未解決溫飽,吃飯問題突出。農業長期發展緩慢甚至停滯,多數農民相當貧窮,不僅因為人民公社初期“五風”的摧殘、無休止的階級斗爭等錯誤,而且在于高級社、人民公社以來實行的體制。
農村改革首先從受左的危害嚴重、很多農民吃不飽飯的窮地方開始,從解決基層生產隊的勞動分配矛盾和經營管理問題開始。那時,生產隊共同集體生產勞動,農民只是數十人一起被指揮大呼隆干活的勞動力,對生產和勞動成果分配缺乏權利;對每天干的農活進行評工記分,很難反映每人的勞動狀況,只是記“大概工”,以此作分配依據,導致干多干少、干好干壞都一樣,多勞不多得。生產瞎指揮,分配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干部特殊化,非生產人員多、費用大等弊端,成為不治之癥。這嚴重挫傷了作為生產力首要因素的勞動者的積極性,農民只能以消極怠工來抵制,成為守著土地餓飯、陷于貧窮的內在原因。
1977年安徽省面向現實,糾正左的錯誤,開始放寬農村政策,群眾創造的多種聯產承包責任制就從下面冒出來。1978年鳳陽小崗村的農民率先大包干到戶。大包干的家庭承包制短短幾年時間覆蓋了中國農村99%的生產隊。這種家庭承包制,土地仍然歸集體所有,土地的經營使用權、收益權則轉入農戶,農戶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經營的成果按照包干合同,繳夠國家的,留下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從此摒棄了集體勞動干活大呼隆、分配吃大鍋飯和平均主義,農戶成為在承包土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多勞多得、自我發展的經濟細胞。從此在全國造就了2億多農戶獨立經營的經濟主體,奠定了中國特色農業、農村經營體制的基石,打開了巨量農民創造力的閘門。
隨著農戶家庭經營主體的建立,一方面,農民勞動積極性迸發出來,主要農產品連年大幅度增產,多種經營發展,基本解決吃飯問題,并推動農業由自給經濟向商品經濟轉變。流通體制如何與之適應,成為新問題。承包農戶把國家征購的農產品交給國家,除此之外的農產品,農戶有了支配權,自然進入市場交易。1984年前后,不僅先放開的蔬菜、水果、水產市場得到發展,而且國家將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改為合同定購,逐步縮小定購范圍,定購之外的產品進入市場,這類產品的流通也走向國家定購與市場流通的雙軌制。
另一方面,農戶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同時也有了勞動力的支配權,農民利用農業積累的資金、提供的原料、富余勞力和社區、家庭的場地,發展社區集體的企業和個體、私營、股份制企業。面向市場需求,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鄉鎮企業,雨后春筍般地發展起來,大批富余勞動力就地創業轉移。
不發達地區難以就地辦企業、就近轉移的富余勞動力,則以就業增收為目標,自主流動、進城就業,形成打破城鄉分割、區域封閉的充滿競爭活力的勞動力市場。
兩億多農戶的家庭商品經濟細胞,數千萬的鄉鎮企業和億萬農民流動,決定性地推動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單一公有制向多種經濟成分的轉變,市場機制下農村勞動力轉移與工業化、城鎮化的結合。
20世紀80年代農業家庭承包、鄉鎮企業和農民流動的創造,市場化改革勢如破竹,相比之下,90年代以來的改革可謂艱難推進。不僅糧棉的市場流通經歷曲折,而且轉入市場經濟使農戶經營遇到新問題。農戶面對市場單打獨斗,掌握市場信息難、獲得技術難、貸款難,面對流通加工領域的中間商,缺乏議價能力和平等的談判地位,經營波動、利益受損,也難單獨改進農業生產條件。這就要求在農戶生產經營的基礎上,發育流通、加工、技術、金融等領域多元化的社會化服務,發展農戶與市場溝通、維系商品生產運行、維護和增進收益的多種中間組織。“公司+農戶”、“批發市場+農戶”、農民專業協會、聯合組織、專業合作社加農戶,逐步發展。同時,自主的農戶經營也對鄉村集體經濟組織、供銷社、信用社,提出了進行體制改革的要求。發展的情況還表明,商品農業既有與土地、生物打交道,適宜家庭分散生產經營的特點,又有越來越多的社會化聯系的時代特征,轉入市場經濟,不是簡單的放開市場,而且需要形成與農戶生產經營相配套的中間組織,并達到農戶與中間組織經濟關系的合理化。
隨著城鄉轉入市場經濟,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三農”問題越來越不是農村內部的問題。受城鄉二元體制影響,限制農民流動,低價獲得農民的農產品、土地、勞力、資金,多取少予,使城鄉、區域差距,在經濟快速發展中繼續擴大。農民增收困難,農業基礎脆弱,農村社會落后。面對這種問題,黨和政府統籌城鄉,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在發展戰略和宏觀調控上提出多予少取、以工養農、以城帶鄉,構建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政府取消農業稅,加大農業補貼,增加“三農”投入,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推動農村綜合改革,加強新農村建設。實際是逐步從償還剝奪“三農”的欠債,走向給農民國民待遇,給農業支持和保護。
對30年農村經濟變革和積累的體制性成果做一個不完全的歸納,就是農戶大包干、市場、中間組織和政府服務、調控與保護的體制框架初步顯露。這種廢除人民公社制度,造就自主經營承包農戶、企業、中間組織主體,從單一公有制到多種經濟成分,從計劃到市場的改革,奠定了現代化發展的制度基礎,也結束了把公共社會利益絕對化、排斥群眾個人利益需求的思維,走上了社會發展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相結合的新里程。在這個體制框架形成中,一次改革就比較到位,起破題、奠基作用的是大包干的家庭承包制,其他方面遞進展開,但還不到位。四個要件相互依存和制約。如,只有政府對農戶種糧的價格支持和補貼,沒有農戶、農民的聯合與合作組織,往往出現政府提高了的糧食收購價和種糧補貼,中間商賣給農民投入品的價格隨之迅速上漲,比價復歸,政府給農民的好處很大一部分流失了。
二、農村改革的實質:以民為本,勞有所得,還權于民
改革的實質,既表現在黨和國家對農村改革的指導上,更蘊含在具體的體制變革中。
從黨和國家對農村改革的指導上看,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總結以往農村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我們的一切政策是否符合發展生產力的需要,就看它能否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發揮農民的積極性,必須在經濟上充分關心他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切實保障他們的民主權利。采取了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增加投入,進口一定糧食,減少一些地區的糧食征購任務,讓農民休養生息的措施。鄧小平同志強調要擴大生產隊自主權,建立責任制。時任安徽省委第一書記的萬里,經過農村調查,在制定安徽農村政策的會議上指出:最重要的生產力是人,是廣大群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沒有人的積極性,一切無從談起。他又說,首先要解決群眾吃飽飯的問題。種田的人吃不飽飯,誰也休想吃飽飯。農村問題“實質上是如何對待農民的問題。過去,國民黨反動派向農民要糧要錢,但不管你種什么,我們可倒好,農民種什么,怎么種,要管,農民生產的產品分配,也要管,吃多少口糧也要拿到省委會上來討論。農民的種植權,產品支配權,我們全都管了,農民還有什么權利?我們有些人搞瞎指揮,什么他都管,就是不管農民的死活,以致三年困難時期餓死那么多人”。他還曾說,人民公社制度下的農民實際上是奴隸。這些談話蘊含的一個思想就是要以民為本,把應屬于農民的權利還給農民。
農村改革的實質更體現在群眾與領導共同推進的具體體制的創造中。
從安徽農民實行土地家庭承包制的過程看,開始時,除少數地方是大旱之年把集體種不下去的土地借給農民種,引發包產到戶的情況之外,多數經歷了從包工到組到包產到組、大包干到組,再到包產到戶、包干到戶的演變過程。初始的切入點是如何搞好勞動計酬、解決多勞不多得的問題。先是生產隊劃分作業組,由包工到包產,聯產計酬,以包產小組的實際產量計工分,前進了一步。包產到組解決了生產隊的大呼隆、大鍋飯,還存在小組的小呼隆、小鍋飯,組內還要對每人的農活評工記分,仍是記“大概工”,干好干壞都一樣。進一步解決,就包產到戶。實現多勞多得,不僅有勞動計量的問題,還有分配支配權的問題。包產到組(戶),雖是聯產計酬,但包產的勞動成果仍要由生產隊統一分配,生產隊打入非生產性的工分、開支,七扣八除,再按工分分配,分配權仍掌握在少數隊干部手中,農民的利益難以避免被侵占。再一步改進,是從包產到大包干,農戶包干上交國家征購,集體提留,剩下都是自己的。這樣,農戶成為分配主人,農民就掌握了分配的支配權,除了完成包干上交任務,多勞多得,誰也不能侵占他們的勞動成果。因此,變革的一層涵義,是實現勞有所得。
然而,分配方式與生產勞動方式相聯系。要包產、包干到組、戶,就需要組、戶分開在固定的地塊生產勞動。這就從勞動分配關系的處理,進入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結合方式的變革、產權制度和經營體制的變革。徹底解決人與人經濟關系問題、又適合農業生產特點的,不是隊,不是組,而是農戶。但包產到戶,農戶實際還是承包生產隊的生產任務,主體還是生產隊,存在由隊統一分配容易發生侵犯農民利益的“暗箱”。而進入包干到戶,伴隨收益分配權到戶,引起更深刻的變化:農戶在承諾包干上交之下,變成了承包土地、自主經營的經濟主體。土地的所有權仍屬集體,但經營使用權、收益分配權已基本轉入承包農戶,還權于民。這是變革進一步的涵義。這表明,經濟上的勞有所得,取決于生產資料的還權于民,對農民土地經營、收益、處分權的重新調整、界定和維護。
因此,由生產隊共同集體生產勞動,到包干到戶的變革,實質是按照農業特點恢復家庭經營組織主體地位,把土地經營、收益權還給農民,實現勞有所得的變革。土地產權制度是農業經營體制和分配制度的基礎。毛澤東同志批“共產風”時,提出既要解決隊與隊之間一平二調的平均主義,也要解決生產隊內社員之間的平均主義。事實表明,沒有土地承包到戶的產權和經營變革,就不可能解決這兩個平均主義。如果當時農民有一塊承包土地,也不可能發生那種餓死人的慘劇。萬里說,農業大包干就是讓農民有權、有責、有利。社會主義要講群眾的權責利。新體制使農業、農村發展有了來自有權、有責、有利的億萬農民積極性的可持續的內在動力。
農村家庭承包制之后的一些改革,繼續貫穿著以民為本,實現勞有所得,還權于民的實質。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鄉鎮企業興起,轉入市場經濟,實際是還給農民產品的自主交易權、辦個體私營企業的發展權、就業的選擇權。由農民外出打工形成勞動力市場,則是就業、用工的決策權由政府轉入勞動者和企業。適應農戶在流通、加工、服務領域的需要,多種中間服務組織得到發展。但是,相對中間商,分散農戶處于信息、資本等方面的弱勢地位,并不能以合理的價格購買投入品、銷售農產品,常常吃虧,在市場流通中不能實現勞有所得,沒有平等的權利。農民在農戶經營基礎上自愿組織起來,發展產權清晰、民主管理、進退自由的合作社、金融合作和其他協作組織,就是爭取市場條件下的平等談判權和勞有所得的努力。村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和治理,是上世紀80年代農戶承包經營、農民成為經濟主人后產生的新事物,是鄉村治理上的還權于民。浙江溫嶺的“民主懇談”,進一步把民主決策、管理、監督由村級推進到鄉鎮層次。
三、農村改革為什么成功:改革的領導者與群眾互動,解決影響群眾基本需要的突出問題
以農業家庭承包制為開端的農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放在新中國成立60年的背景下看,土地改革后,農村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但土地集體公有的農業形成什么樣的體制才能得到農民擁護、發展經濟,是長期沒有解決的問題。列寧否定共耕制、余糧收購制后,提出發展農民的合作社,但斯大林推行了集體農莊制度。我們的集體化、人民公社化,雖有不同,但基本沒有跳出前蘇聯斯大林集體農莊模式的窠臼。并一直把它作為農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標準,加上左的錯誤,禁錮了面向實際、面向群眾的探索,付出了代價,農村貧窮落后面貌難以改變。和其他問題結合在一起,在“十年動亂”中使經濟走到崩潰邊緣。正如鄧小平所說,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
1978年以來的農村改革,走出了新路。它自下而上地改變了以農業共同集體生產勞動為基礎的人民公社制度,也動搖了束縛基層單位和農民主動性與生機活力的計劃經濟體制,以及對農民形成歧視的城鄉二元體制。首先是農戶大包干,土地仍歸集體所有,但家庭經營、包干分配,農民有了權責利,從大鍋飯、平均主義的體制下解放出來,走上能夠發揮群眾積極性、人民群眾得實惠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農業出現轉機,多種經營、鄉鎮企業發展,主要蘊藏在農村的勞動力資源優勢的發揮,加快了工業化發展步伐,由經濟瀕臨崩潰轉入中興。以民為本,勞有所得,還權于民的改革,帶來經濟興、民心聚、社會穩、政府有底氣的新局面。因此,有人1981年曾說,大包干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指引下億萬農民群眾的偉大創造,救了社會主義,也救了中國。它使社會主義由理想化的空想變為根植人民群眾、立足國情、改善自己生活的創造性實踐。這與人們說只有社會主義能夠救中國,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是一個意思,應結合起來,認識農村改革成功的意義。
農村改革為什么取得成功?已有許多總結和研究,其中最基本的一條,是走群眾路線、實事求是、勇于改革的領導者與群眾意愿、首創精神互動,從體制上解決影響滿足群眾基本需要的突出問題。
首先應當看到,生氣勃勃的創造源于群眾。在農村和農村改革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農民群眾的勞動和生活,利益和需求,創造和選擇。農村社會生產力的首要因素是人,是最基本的農民群眾,改革前那些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左的政策、經濟體制、生產關系的種種弊端,最終侵犯了他們勞有所得的利益和應有的經濟權利,所產生的種種惡果最終落在農民頭上,使他們沒有好日子過,以至吃不上飯,逼得他們不能不“冒犯天規”,突破現行體制和陳規戒律,尋找新辦法。他們生活其中,了解舊體制的毛病,一步步探索解決。以責任越具體越好、利益越直接越好、自主權越充分越好、方法越簡便越好的追求,推進責任制的演變,最終選擇了大包干到戶。楊西光說,大包干是農民的經濟學。農戶大包干、鄉鎮企業、農民流動就業,甚至批發市場的形成,村委會選舉,都是由農民和基層首創出來、不懈推動的。只有群眾參與改革、創造和選擇的體制,才能體現他們的利益和權力,才能擁有源于群眾支持和積極性、創造性的生機活力。
同樣應當肯定黨和政府中各層次改革領導者支持、保護、幫助群眾改革的歷史作用。改革前,包產到戶三起三落,被作為走資本主義道路一次又一次的批判,扼殺于襁褓之中。改革初,小崗農民搞了比包產到戶還徹底的包干到戶,正是有了把發展生產、解決農民吃飯放在第一位,堅持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堅持改革的領導者,頂住壓力,敢擔風險,予以鮮明、堅定的支持,才得以生存,由少到多,由不合法到合法。
改革在兩者的互動中前行。安徽在農村改革中起了帶頭作用,局面的打開,生動地顯示了從以小崗農民為代表的農民群眾,到以王郁昭、陳庭元為代表的地委、縣委領導者,到省委第一書記萬里之間的互動。從安徽的改革實踐到鄧小平、陳云等中央領導權威的支持,是更大范圍的互動。
1979年7月,鄧小平來到安徽,對安徽率先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農村改革給予肯定和支持。圖為鄧小平(前排左4)和安徽省委負責人合影,前排左3是萬里。
后續的農村改革也是如此。在農民創造大包干家庭承包制過程中,所謂包干上交,是農民對當時上交國家、集體責任的承諾,但農民并無權決定上交多少,結果留下體制的不足。在家庭承包制運行中,政府部門、鄉村對他們的征購、攤派、收費越來越多,農民上交的負擔越來越重。予以抗爭、推動進一步改革的力量也是來自農民群眾。1994年小崗村農民就說,負擔越來越重,大包干就失去意義了。阜陽地區率先推動農村稅費改革。直到2006年前后,國家聽取農民的呼聲,根據發展的情況和要求,取消了農業稅、鄉統籌、村提留,才解決了問題。這被稱為第二階段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領導者與農民群眾互動的成果。
在領導者與農民群眾的互動中,一個關鍵和難點是領導者對農民群眾利益、要求和創造如何回應。
從安徽農業大包干的過程看,萬里、王郁昭等地方改革領導者對農民群眾的回應,第一是以群眾利益、民生改善作為根本標準,把解決群眾挨餓受窮的問題放在第一位。當時一種領導者認為包產到戶雖然能增產,吃飽飯,但違背社會主義方向,不能搞。有人問,在社會主義大方向和人民群眾之間,你要什么,萬里斷然回答,我要群眾。農民還要飯,那叫什么社會主義。第二是充分相信群眾的實踐和智慧,支持群眾的創造。第三,促進保障農民權利的體制形成。大包干就是使農民獲得權責利的體制。
這種對群眾的回應,就是走群眾路線,就是民主。實踐表明,只有群眾參與改革和創造的制度,才能體現群眾權利。這種回應,既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恢復實踐標準、實事求是、群眾路線、發揚民主和確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大環境有關,又同領導者自身尊重群眾、深入實際、獨立思考、有膽有識、敢于擔當的個人素質有關。群眾和改革發展的事業需要這樣的改革家。他們的言行與農村改革的成功一起激勵著人們前進。但隨著發展和改革深化,改革已不像開始時期打開一個突破口就扭轉全局,而是涉及經濟社會多方面、多層次,這就更需要領導與群眾的互動,就既需要提高各級領導者的素質,又要使對改革領導者個人素質的要求變為制度保障,即形成自下而上集思廣益、權為民授的人民民主體制保障領導者與群眾的一致。
改革需要理論、知識與實際的結合。在領導者與農民群眾的互動中,政策研究人員、新聞記者、專家、學者等,了解基層情況,反映群眾要求,總結群眾創造,分析情況、利弊,幫助決策,促進政策期望變為現實,起著重要的作用。
農村改革顯示,改革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要滿足群眾共同的基本需要。對此,絕大多數人沒有分歧。改革中的分歧,多在于對群眾的實際情況是不是真正了解,是高高在上,視而不見,誤述、歪曲,對群眾指手畫腳,還是深入群眾和基層,有真實而系統的了解,并以可靠的情況為依據,做出常識性的判斷,支持群眾解決自己的問題。在我國,與傳統經濟背景相聯系的農民占人口多數,發展離不開他們,吸取世界上的先進經驗和知識對改革和現代化發展非常重要,但須立足國情。發展所形成的體制,既不可能停留在傳統上,也不可能是別國的復制品。我們正是在依靠群眾解決自己的問題中,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農業、農村經營體制,今后還要繼續解決自己的問題,走出自己的發展路子。
四、農村改革仍在半途,正繼續推進
本書記述的農村改革,不是消逝了的歷史,而是進一步改革的前奏。鄧小平說,發展起來以后的問題不比不發展時少。現在,與農民生產生活相關的商品市場、要素市場距離形成公正交易秩序尚遠;農民合作組織發育,不論在流通、加工、服務領域,還是在金融、社會生活領域,仍然相當薄弱,影響了他們在這些領域的權力和收益;農民參與鄉村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權利和體制仍相當欠缺;政府對農村加大了投入,但使之不被侵蝕,發揮惠農應有收益的機制尚未形成;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仍受城鄉二元體制的制約,兩種身份制度的鴻溝阻礙他們融入城市社會。由于農民組織發育和城鄉二元結構上的根本原因,在整個經濟快速發展中,城鄉差距卻明顯擴大,“三農”問題又成為最為突出的問題。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在新的階段再次集中研究“三農”問題,要求按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的方向,進一步推動改革。解決差距擴大不只是財富分配問題,還是涉及農民權力的體制問題,還要繼續改革。廣大群眾和干部正在進行艱難的努力。我們確信,群眾對發展和生活改善的追求與奮斗是生生不息的,不管經歷多少困難、曲折和時間,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會破除二元體制,構建城鄉經濟社會一體,物質、精神、制度、生態文明共進的科學發展新局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改革紀略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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