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態環境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進入新時代,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更是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許多新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大力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然而,我國農村人居環境狀況尚不平衡,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和農民群眾期盼還有較大差距。為了解廣大農民在實施生活垃圾處理、生活污水處理等方面的實踐經驗和現實問題,探索鄉村綠色治理新路徑,本版特推出三篇研究成果,以政策建言形式為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打造美麗鄉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貢獻智慧。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廣大農民群眾關心期盼的一件大事,也是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農村垃圾、污水、廁所等難題,各地根據中央部署積極探索、大力推進,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但與廣大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并提出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探索農村人居環境的治理之道,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綠色治理體制,從自治、共治、法治、德治、精治、善治等多個維度入手,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以不斷滿足各地農村居民對美麗環境的強烈訴求。
自治與共治相結合
自治。我國實行村民自治的基層民主制度,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第一主體是村民。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據村民需求合理確定整治的優先順序和標準。要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以黨建帶村建,完善村民議事制度,制定綠色村規民約,保障村民的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要充分激發村民投身美麗家園建設的內生動力,強化村民環境衛生意識,提升村民參與人居環境整治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例如,浙江省縉云縣雙溪口鄉部分村莊積極探索“黨建+生態”模式,發動黨員與支部簽訂帶頭參與環境整治等各項工作的承諾書,并把每月15日作為黨員固定活動日,每位黨員分別認領一塊環?!柏熑翁铩保⒇熑吻鍐危么迕癖O督倒逼黨員履職盡責。四川省仁壽縣鰲陵鄉創新“黨建+環境治理”舉措,以黨委帶支部、支部帶黨員、黨員帶群眾的工作方式,改善人居環境,提升村容村貌。
共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農村生態文明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建立政府、村集體、村民等各方共謀、共建、共享機制。要調動和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做到合心、合力、合拍,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多方協同,共同推進。例如,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以市場運作破解農村垃圾源頭分類難的問題,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市場主體,依托精通垃圾分類的保潔公司成立垃圾再生館,將回收的垃圾進行二次細分,從源頭實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目標。北京市昌平區辛莊村黨支部借助志愿者專業力量,帶領村民參與并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實現“垃圾不落地”,打造“零污染”村莊。
在現實當中,無論是農村人居環境的短期攻堅還是長期改善,自治和共治都存在著各自的短板。自治模式可能遭遇資金短缺、能力不足、約束乏力、人情干預等問題,共治模式則會面臨政出多門、利益沖突、各管一攤、協調困難等困境。因此,在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中,要注意自治與共治相結合:在治理主體上,要發揮基層黨委、村黨支部和黨員干部的主心骨作用,堅持黨對治理工作的全面、統一領導,保持治理方向的準確性和穩定性,同時要注重發揮協商民主的作用,發動群眾、帶領群眾參與到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大潮中,調動和保護各方的積極性,增強和鞏固參與的有效性,使村民成為綠色治理的設計者、執行者、監督者,在治理過程中感受到自豪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在治理方式上,要克服各個主體各自為政的局面,建立統籌協調的體制機制:一是要在強調人人、戶戶“自掃門前雪”的同時,創新戶與戶、村與村、鄉與鄉之間團結協作、相互監督的機制;二是既要保護和發揮村民勤儉節約、循環利用的優良傳統,又要鼓勵市場主體創新更加適宜的產品和形式,將PPP模式更多運用到污水處理、河道修復、農膜回收、秸稈利用以及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等領域,加強對企業合法權益和治理積極性的保護;三是要處理好內生動力和外來力量的關系,通過完善合作治理機制,將上級政府和其他治理主體的政策、資金、人才、信息、產品、服務等資源用好用足,健全組織機構,完善村規民約,形成人人、時時、處處愛護環境衛生的良好習慣。
法治與德治相支撐
法治。農村人居環境的治理需要法律約束與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構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來保障生態文明。在國家立法層面,《環境保護法》《農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主要涉及農業生產領域的污染防治,有關農村人居環境的專門立法還不多見。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有關生態文明的重要文件,構筑了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同時也為農村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奠定了法理基礎。盡管我國農村環境法治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由于鄉村法律服務體系還不健全,還存在普法難、用法難、執法難、監督難、維權難等問題。
德治。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成效歸根結底還要靠人們牢固樹立包括生態意識、環保意識、節約意識等在內的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我國已將“美麗”寫入黨章和憲法,在美麗鄉村建設中,要將“美麗”融入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形成崇尚美麗、愛護美麗、建設美麗的社會風尚,為建立人居環境治理的長效機制培育豐厚的道德土壤。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前旗敖鎮以美麗鄉村創建為抓手,開展“德善草原 大美前旗”社會治理工程,通過以文養德、以評立德、以規促德三項舉措,提升群眾道德素質,實現人居環境優化、生態環境美化、人文環境和諧化。
法治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供執法依據、行動規范、考核途徑、監督方式,德治會塑造農村人居環境中的鄉風、村風、民風,弘揚公德、美德、品德。要做到法治與德治相支撐,就必須拉緊法治與德治的紐帶,做到如下幾點:其一,以德治為基礎,用法治為行動塑形。在經濟發達、思想先進、文明友善的鄉村,充分挖掘道德優勢,以村民自發強化環保理念、集體開展人居整治為基礎,以法治規范提供具體技術指導、行為引導,以獎為主、以罰為輔,在村規民約中滲透法治理念,讓村民成為守法者、監督者和執法者。其二,以法治為準繩,用德治為民風引路。在我國大部分欠發達農村地區,經濟利益仍是村民的首要衡量標準,在多數村民還缺乏綠色治理主動性的情況下,必須首先依靠法治規范,強化政府引導、發揮兩委議事決策功能,對生態環境的頑疾、硬傷、死角、瓶頸進行破題,利用法律權威保障村民行動一致、參與有序,推動移風易俗,進而形成良好風尚,逐漸完善村規民約、啟迪村民覺悟,變被動為主動、化約束為自覺,達到人居環境整治的效果。其三,不論法治還是德治,都要堅持問題導向、尊重地方實際,擺脫文本教條約束,突出典型示范力量,以正面典型引導崇德向善的風氣,以反面典型彰顯法律法規的權威,簡化制度流程、文本規范,強化實踐效果和群體習慣。
精治與善治相統一
精治。農村人居環境需要精心治理和精細化管理。農村環境問題具有復雜性、差異性、系統性等特點,因此開展綜合整治要因地制宜、精心組織、分類治理。北京市朝陽區農村系統2017年底開始全面實施“包整潔、包綠化、包設施、包秩序、包安全、包管口”的“六包”責任制,以此推動農村地區環境建設質量、社會綜合秩序和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浙江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范》將農村生活垃圾分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內容詳盡具體,蛋殼、牙膏軟管、廢溫度計、煙蒂、紙尿褲等都被寫入,為村民和垃圾分揀員對垃圾進行精確分類提供了依據。
善治。2017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必須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2016年下半年,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金豐村結合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召集全村黨員干部和群眾代表開展生態文明大討論,進而達成共識——“管理村莊,比的不是誰的嗓門大、誰的氣勢足,只有寫明規矩,讓每位村民明白自己的各項福利與賞罰分明的制度有關,村民才會心服口服”。據此形成的《金豐村村民自治章程》把村民們最關心的福利待遇和“環境衛生指數”掛上了鉤。如果有農戶存在違章搭建、焚燒秸稈、亂堆放雜物、亂扔垃圾等違章行為,重陽慰問、春節慰問、大學生獎勵、三好生獎勵等7項村民福利就會被取消。只有整改到位,才能恢復福利待遇。
精治既是對資源投入的要求,更是對治理效果的追求;善治既是對治理價值的彰顯,也是對治理過程的規范。農村人居環境的精治與善治統一于綠色治理的實踐中。要實現精治與善治的有機結合,一方面,在治理規范上要追求精治,提供有力支撐和執行指導,比如及時出臺農村垃圾分類制度、分類標準、考核依據、驗收臺賬、建設規劃、典型評選制度等,為農村環境精細化治理搭建完整的制度體系;另一方面,在治理過程上要追求善治,塑造公平、正義、開放、民主、自由的參與網絡和反饋機制,比如鼓勵社會資本承擔農村環境治理責任,帶動民間投資走向美麗鄉村建設,發動新鄉賢、致富能人、黨員骨干等成為農村習慣改造與風氣塑造的引領者,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監督的良好局面。農村的事情要體現農民的智慧,才能真正實現上下聯動、央地同心、政社協同的效果。
作者簡介:林震,系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地方綠色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孫彥軍、林龍圳,系北京林業大學地方綠色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 2018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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