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開的湖南省“兩會”上,民盟湖南省委向湖南省政協遞交了題為《以人口管理機制創新推進我省鄉村人才振興》的提案,建議在湖南省內試點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城市人口到農村落戶的政策。
28日,中新網記者在長沙采訪了提案主筆人、湖南省社會科學院人力資源與改革發展研究所所長王文強。
“城市人才向鄉村流動存在體制壁壘是制約鄉村人才隊伍發展壯大的重要原因。”王文強為此建議,在湖南部分縣域開展試點,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城市人口到農村落戶的政策。
“已確權的農村土地不能變動。”王文強強調,城鎮人口到農村落戶并不意味著在農村買房,而是在申請人符合創新創業方面條件的情況下,可由農村集體組織將其吸納為“準成員”,賦予相應的參與農村公共事務的權利。
王文強指出,在實施過程中,試點縣域可借鑒城市居住證制度,探索實施鄉村居住證制度,即根據城市居民在農村居住時間與創新創業情況,對其住房使用、土地優先流轉經營、參與村莊治理等給予保障。
“城鎮人口原有的福利待遇、社會保障等怎么解決?比如子女的教育問題。”王文強說,這需要著力構建一套城鄉間有效銜接、方便轉移的公共服務機制。
在落戶門檻上,王文強認為應對原籍在城市和在農村的人才實施差別化準入,“原籍在農村的人,是為城鎮化進程作了貢獻的,回當地也有基礎,門檻可以設置低一些。把城市居民的門檻相應提高,也能防范一些損害農民權益和盲目投資的風險。”
此外,王文強還在提案中就下鄉人才支持政策力度不足、鄉村教育培訓與實踐對接不緊密、鄉村創業風險缺乏有效化解途徑等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如針對專業人才和黨政干部出臺激勵性更強的薪酬、職務和家屬隨遷等政策;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鼓勵農村經營主體開展更“接地氣”的技能培訓;建立職業農民職稱制度,組織開展鄉土人才專項能力認定;引導農業保險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轉變;加強工商資本監管,規范工商投資行為等。
“中國正在推進的城鎮化進程是不可逆的,有意愿到農村發展的人畢竟是少數。”王文強說,鄉村振興的關鍵是人,只要把制度設計好,不僅對城鎮化不會產生逆向沖擊,還能對鄉村振興起到有力支撐。“這對于作為農業大省和勞動力輸出大省的湖南尤為重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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