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鄉村振興的“五大”振興內容,即產業振興、人才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和組織振興。五大振興內容之間沒有明顯界限,是緊密聯系和融合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如,產業振興離不開人才振興,也離不開文化振興,鄉村文化既是鄉村生態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產業興旺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講組織振興,一定離不開產業和產業組織,也離不開文化和人才。每一個振興,在內容上都包含著其他振興內容,又都影響和制約著其他方面的振興。鄉村振興切忌把生產、生活、生態、文化、治理等與鄉村整體割裂開來孤立地思考,只有建立融合與整體的鄉村振興思維,才能很好地理解鄉村和建設好鄉村。我們把組織振興單獨拿出來討論,是為了突出鄉村組織的重要性,理解組織振興在鄉村振興中整體中的重要價值。
一、鄉村組織類型與組織振興的標志
講組織振興,我們首先明確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什么是振興?通俗地講振興就是有活力、充滿生機。鄉村組織振興就是鄉村組織充滿活力,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動力與創新力。這樣的組織需要具備幾個特點。首先,具有完善的組織體系。如果鄉村只有一個組織,很難稱為組織振興,振興一定是多種組織的協同發展和相互促進。因此,鄉村組織振興要有成體系的鄉村組織系統,而且各個組織之間形成有機聯系。其次,這些組織要能解決實際問題,組織不是擺設,只有具備解決問題的能力,或生產,或生活,或服務,能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組織才有生命力。其三,要有廣泛的參與性,我們說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是讓農民參與到組織中來,成為組織的一員和組織的受益者,村民是自組織主體,而不是被組織的對象。
第二個問題,要清楚鄉村有哪些組織。很多人說不出鄉村組織的類型,或者僅僅知道一個黨支部組織,這就很難理解振興鄉村的確切含義,找不到促進組織振興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其實鄉村的組織資源十分豐富,組織的類型多種多樣。按照組織所發揮作用的領域,鄉村組織至少有以下幾類:黨支部,這是處于領導地位的鄉村政治組織;村委會,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性質的村民自治組織;合作社或集體經濟組織,是鄉村的經濟運行組織;老年協會是老年人發揮作用的組織;紅白事理事會是負責移風易俗和鄉村民俗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還有農民學校、老年大學、幼兒園以及社會大課堂等,則屬于教育組織。除了正式組織,還有各種各樣的“非正式”組織,如跳廣場舞的“舞友”,聚在一起打牌的“牌友”,還有敬老志愿者隊伍,互助扶貧或關愛兒童的群體,這些都可以稱為組織。鄉村組織的類型與數量往往被認為是鄉村發展程度的指標之一,鄉村組織的活力就來源于組織的協同與互動。鄉村組織振興就是鄉村組織形成一個組織體系,在黨組織的領導下,發揮各自的作用。
二、激活鄉村經濟組織的動力與活力
每一類組織都有保持活力和培養新動能的途徑與方法,由于篇幅關系,這里僅就鄉村經濟組織的振興談一些看法,重點談鄉村經濟組織的動力與活力問題。
鄉村經濟組織振興應該說是鄉村組織振興的基礎。鄉村經濟組織發展的原動力來源于農民對經濟收入的需求。中國農村的改革已經40年了,其成功的標志就是從滿足人們的溫飽需求開始的。通過重新調整農民與土地的關系,確立了以農戶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并通過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通俗地說,是讓農民獲得了種地的自由,極大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并為中國的改革開放注入了源源不斷的動力。黨的十九大進一步肯定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基礎,重申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二輪到期后再延長30年,要探討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的銜接問題。應該看到,農戶經營是最適合農業經營的組織形式,沒有之一。這是被理論和實踐反復證明的科學結論。為什么農戶經營適合農業生產?可以寫一本書來論述,也可以簡單地用一句話概括:農業生產適合自己給自己勞動,不適合給別人勞動。這是由農業生產與農戶特點共同決定的。
“自己為自己勞動”是農業組織保持生命力最為基礎的因素。無論農業組織怎么創新,違背了這個特點失敗必然。有人說,改革開放之初,農戶經營的動力來源于人們對溫飽的渴望和需求,今天溫飽問題解決了,農戶經營農業的動力消失殆盡。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我們看到小農戶經營的問題普遍存在,主要表現由于地塊小,靠農業收入養活不了全家,強壯勞動力只能進城打工,于是兼業農民出現了。因為打工掙錢更容易,于是種地成了“雞肋”。調查發現,兼業農民種地的態度發生了變化,“夠自己吃就行”成為很多中老年人種地的目的。有的農民只管種和收,疏于田間管理。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對采納新實用技術的熱情銳減,農民合作需求也十分微弱,土地合理利用受到影響,現代農業體系難以形成,以至于未來誰種地成為普遍關心的問題。因此,人們形成了共識,農業組織必須創新。但是,需要明確的是,農業組織創新的正確方向只有一個,這就是堅持農戶經營為基礎。以否定農戶經營為特點的各種創新嘗試有很多,盡管有些人發揚了屢敗屢戰的精神,但想當然的創新最終以失敗而告結束,或者僅僅是局部偶然經驗,沒有任何推廣普及的價值。因為,以否定農戶經營為代價的任何創新都是違背農業基本特點和規律的。
農業組織創新首先要明確進入新時代后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新動能來自哪里。顯然,這種新動能來源于人們對幸福生活的渴望。研究發現,農民心目中美好生活的標準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家人團聚、生活穩定、環境整潔、較高收入。而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傳統農戶經營方式由于難以有效提高收入,不能實現這樣的目標。兼業農民遠離家鄉,制造出了大量留守人口,缺乏穩定就業,也不能滿足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什么樣的組織形式才能既滿足農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時又能符合農業生產特點,形成農業與農村發展的新動能呢?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不斷提高農業經營效率。
2018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會議進一步指出,要重視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注重解決小農戶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把他們引入現代農業發展大格局??梢哉f,中央為鄉村經濟組織振興指出了明確方向和路徑。家庭農場,通俗地說就是擴大版的農戶,是以家庭勞動力為主要勞動力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理論上,家庭農場的規模以不雇工為上限,下限是其農業經營收入可滿足家庭生活基本需要。家庭農場是適度規模經營的典型表現形式,既實現了家庭勞動力充分就業,成為職業農民的主要載體,又可以有效增加農戶收入,不外出打工也能過上幸福生活。家庭農場與農戶一樣是自己給自己勞動,因此,有助于發揮農民的積極性、創造性,積累豐富的農業生產經驗和激發高度的責任感,是新時代激發農民新動能的有效組織形式。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農村經濟2019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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