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討論了當前農村“光棍”問題研究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 通過對現有文獻的回顧梳理, 文章指出, 當前的農村“光棍”研究主要是在“婚姻擠壓視角”下的“數字技術”研究和“排斥視角”下的“單一機制”解釋研究。婚姻擠壓視角的研究可以強化人們對于“光棍”問題研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知, 但受制于現有研究條件, 學者們事實上是無法測算出準確的光棍數字, 也更無法預測未來。排斥視角的研究從家庭排斥、經濟排斥和文化排斥的角度極大地豐富了對光棍形成機理的解釋, 但囿于單一因素解釋, 排斥視角的研究無法理解光棍問題形成的復雜性和多面性。文章最后指出了當前研究的五大不足, 并提出了六種方向以圖拓展現有研究。
關鍵詞:農村光棍; 婚姻擠壓; 婚姻排斥; 數字技術;
一、引言
2016年兩會期間,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湖南代表團審議時, 特別關心貧困地區農村“光棍”的婚配困難問題, 他關切地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長詢問該州十八洞村“去年有多少人娶媳婦?” (新華網北京2016年3月8日電) 2017年6月23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再次提到:“2013年我到過的湖南湘西州十八洞村, 3年多時間摘掉了貧窮帽子, 實現了全部脫貧, 當年的40個光棍已有一半成了家, 而且新娘都是外村人。”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從2013年總書記到十八洞村調研始, 其后在2016年和2017年兩次重大會議上, 習近平總書記仍對農村光棍的婚配問題持續追蹤、追問和關懷, 可謂念茲在茲。這一方面說明, 研究農村光棍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另一方面也表明, 農村光棍問題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事實上, 僅習近平總書記調研的十八洞村, 該村僅6個村民小組225戶939人, 竟然有40例光棍!而且, 從習近平總書記關心他們的婚姻情況來看, 這40例光棍當屬年齡仍在永久失婚“危險”期和可能婚配成功“機遇”期并存的中青年段, 如果加上已經沒有成功婚配可能性的中老年和老年段的光棍, 這個村莊的光棍數量還會更大, 問題也會凸顯得更加嚴重。
一葉落而知天下秋, 一個十八洞村的光棍情況可以為人們提供一扇觀察全國農村光棍情況的窗口。而事實上, 早在2006年,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口發展“十一五”和2020年規劃的通知》 (國辦發[2006]107號) 就指出, 到2020年時, 預計20~45歲男性將比女性多出3000萬左右, 這將對社會和諧構成挑戰。此外, 一些其他比較權威的數據也披露了這一點, 例如, 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2007年發布的研究報告就同樣指出, 到2020年時, 中國20~45歲的男性將比女性多出3000萬左右, 屆時, 婚姻擠壓問題會因此凸顯, 低收入及低素質者結婚難, 所導致的社會秩序混亂將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嚴重隱患[1]。
因此, 無論是從黨和國家最高領導同志的關懷, 還是國務院頒發的重要通知文件的擔憂, 抑或學界研究的權威測算判斷, 上述這些背景材料均大致可以表明:當前我國農村的光棍問題形勢已經比較嚴峻。從數量來說, 即使20~45歲段多出女性3000多萬的男性并不必然地等于“光棍”, 但是, 在年齡跨度如此長的適婚人群中, 性別結構失衡如此嚴重, 對男性婚配難的影響是毫無疑問的;而從時間看, 原來所“預計”的“2020”年已經迫在眉睫。從出生隊列來說, 2020年20~45歲段的人群主要是出生于1975—2000年間的人群, 他們的婚姻難題較之他們的父輩來說要更為突出。
在本文中, 按照大多數農村的地方性知識界定以及既有研究文獻的共識, 筆者將農村“光棍”界定為年齡在30歲及以上仍未能婚配的農村男性戶籍人口。國內學術界的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光棍”“單身漢”“剩男”等概念都是指這一群體。
總體來說, 從搜索的文獻來看 (截至2018年9月) , 2005年以前關于農村光棍問題的研究成果都不多, 2006年以后特別是2010年以來, 關于農村光棍問題的研究才逐漸開始多起來。例如, 我們以“大齡未婚”作為篇名搜索的核心期刊、CSSCI和CSSCD期刊為例, 在中國知網上, 2006年及以前一共僅4篇文獻, 而以“光棍”作為篇名同樣搜索, 2006年及以前也僅有6篇文獻。而“單身漢”和“剩男”的第一篇研究成果都是發表于2008年, 且總體數量都很少。在全部15篇以“剩男”為題的研究中, 有14篇都是發表于2010年及以后。文獻的時間分布狀況與光棍的嚴重狀況其實是高度相關的, 光棍狀況越嚴重, 相應的研究文獻也越多, 相反, 光棍問題的狀況還不嚴重時, 也就沒有引起學界的過多關注。2010年以后, 研究光棍的文獻逐漸增多, 也正是與1975年以后出生特別是1980年后出生的隊列大量進入婚配困難序列相吻合。本文試圖對此前的光棍研究進行簡要的回顧分析, 并對今后的光棍研究做些前瞻性思考。
二、婚姻擠壓視角下的“數字技術”測算研究
最早比較集中地對光棍問題進行關注的是人口學者, 他們的核心視角是婚姻擠壓視角。婚姻擠壓視角的核心假設是性別結構失衡導致農村“光棍”的婚配困難, 而所謂性別結構失衡, 實際上就是指總人口或適齡婚姻人口中, 男性多出女性太多或女性多出男性太多, 在中國, 主要是指男性的數量遠多于女性數量的性別結構失衡。
按照聯合國所定的正常的人口分布閾值, 男性和女性的出生人口性別比應該在103~107之間, 總人口性別比應在100以下[2], 當超出這一閾值范圍時就是性別結構失衡。在一個社會的一段時期內, 如果出生人口性別比和總人口性別比均出現嚴重失衡, 男性數量長期明顯多于女性數量, 就會出現進入適齡婚姻年齡的男性人口在婚姻市場上比較難以找到女性配偶的困難, 從而形成男性婚姻擠壓問題[3][4][5][6]。
較早的權威數據, 是張萍的文章《中國大齡未婚問題及特點》, 該文以1982年全國第三次人口普查100%匯總資料和198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進行測算。在張萍看來, 當時農村大齡未婚困難問題在緩解, 而城市的大齡未婚困難問題在加劇。具體就農村而言, 1982年時, 28~49歲大齡未婚的農村男性有883.4萬人, 占同齡農村男性人口比例8.64%, 占全國同齡未婚男性人口比例高達84.17%, 到了1987年時, 28~49歲段農村大齡未婚男性人口比1982年減少了138.6萬, 所以, 當時作者樂觀地假定, 如果農村經濟持續繼續向好發展, 那么農村男性大齡未婚問題將繼續得到化解[7]。應該說, 這是目前文獻中能夠比較準確地獲得大齡未婚人口數字的研究, 其后的研究, 受數據本身的限制, 大多數文獻所給出的都是“推算”出來的大致數字。
例如, 岳嶺根據第四次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的數據測算, 當時的農村男性比農村女性已多出了將近3000萬, 根據每年出生的農村人口中男性還會多出女性360多萬的情況, 作者推測到2000年時, 農村男性比女性會多出5000萬[8]。不過, 筆者認為這篇文獻所存在的問題是比較嚴重的, 作者并沒有交代具體的測算方法和準確的數字來源, 只是籠統地說根據第四次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樣調查, 就把“光棍”問題大而化之地處理成了極不嚴謹的“數字技術”。
還有一些數據測算甚至指出, 20~49歲段的男性過剩人口中, 2015年超過2000萬, 2025年可能超過3000萬, 2035年超過4000萬, 在2040年左右會達到4400萬[9]。此外, 一些研究還認為, 傳統婚姻圈中的青年女性外出務工流入城市且在務工城市尋找到合適的配偶, 從而導致勞動力流出地的適齡婚姻女性人口減少, 勞動力流出地的適齡婚姻男性人口, 自然就更難以找到相應數量的女性成婚, 從而可能淪為“光棍”[10]。人口遷移的推拉效應表明, 遷入地與遷出地往往存在經濟社會發展差異, 經濟社會發展較好的地區如果存在婚姻擠壓現象, 就會拉動經濟社會發展落后地區的女性通過婚姻遷移進入, 于是, 婚姻擠壓的效應就會因為婚姻遷移的作用, 而擴散和延伸到經濟社會發展落后的地區[11]。
與上述數字較大從而顯得有些夸張不同的是, 同樣也有學者運用人口普查數據的長表資料或1%全國人口抽樣調查的數據推算得出較小甚至是小得多的數字。例如, 國家統計局人口司的杜泳以199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進行推算, 全國30~44歲大齡未婚人口總量795萬, 其中男性是728萬, 而農村男性則有559萬[12]。顯然, 這個數字一方面比起前述3000萬甚至夸張的5000萬表述則少得多。但是, 悖論的是, 據有學者的統計測算, 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的結果表明, 當時全國30~44歲大齡未婚者也有786萬, 其中男性有740.7萬, 農村男性有604萬[13]。如此看來, 1990—1995年這6年時間中, 僅從數字看, 大齡未婚人口的狀況幾乎沒有多大變化。這些數字本質上都有矛盾之處。一方面, 按照婚姻擠壓的視角, 總人口性別結構和出生人口性別結構都是越來越嚴重失衡。那么, 多出來的男性中應該有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大齡未婚人口, 而數字本身與這一視角下的研究結果存在沖突。同樣地, 在較近的研究成果中, 劉爽和蔡圣晗指出30~44歲段2010年農村大齡未婚人口只有780萬[14]。筆者采用同樣的方法, 統計了18個省、市、自治區農村30歲及以上的大齡未婚人口數量僅50多萬, 按1%的抽樣推算, 全部數字也就500多萬, 但是, 根據中國民政部發布的2010年社會發展統計報告數字表明, 截至2010年底, 中國農村得到五保供養的人數為556.3萬 (民政部門戶網站, 2011年6月16日) 。在我國, 農村五保戶的主體之一是年滿60周歲以上的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的老年人, 這表明, 根據長表數字推算全國大齡未婚男性人口數字是存在疑問的。
在國外相關研究中, 較早的研究主要是關注中國歷史上的男性過剩人口與政治秩序安全問題[15], 在此之外, 則仍主要是基于婚姻擠壓視角的研究, 他們集中于揭示性別結構失衡的基本狀況和對計劃生育政策的一些檢視。例如, 世界銀行的一項研究指出, 受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失調和東部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較好的吸力作用, 中國農村特別是西部地區農村將會產生越來越多的一生中“從未結婚”的男性人口[16]。一項對中國和印度2005—2100年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和婚姻擠壓關系的研究指出, 即使假設出生人口性別比從2020年開始回到正常軌道, 就中國而言, 沒有結婚的50歲的男性人口在2055年時仍可能會增加到15%[17]。另一項測算研究則指出, 由于生男偏好和對女性的歧視, 性別失衡所帶來的婚姻擠壓, 將會使得中國在2015—2045年間每年多出100萬男性[18], 而對中國1980—2010年間出生的人口性別比的測算表明, 這一段時期內男性比女性多出了3600萬[19]。所有這些數據測算都試圖表明, “光棍”問題是由于性別結構失衡所造成的婚姻擠壓所帶來的。在國外發表的研究成果, 其數據的源頭也均是歷次人口普查數據和每“逢五”年份的全國1%的抽樣調查的數據。
在筆者看來, 就人口學領域的婚姻擠壓視角的研究成果而言,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首先, 婚姻擠壓問題確實存在, 甚至還比較嚴重;其次, 婚姻擠壓導致的光棍數量比較多也是事實;第三, 婚姻擠壓視角的研究成果, 引起了人們對光棍問題的關注, 這是這一視角下的成果所帶來的重要貢獻;第四, 所有對光棍數字具體測算甚至追求精確測算的研究, 只是將“光棍”問題的研究變成了“數字技術”。因此, 筆者認為, 下一步的農村光棍研究如果繼續延用婚姻擠壓視角, 對于農村“光棍”問題本身來說, 將變得沒有多大實際意義。我們只需明白, 農村光棍問題很嚴重即可, 然后在這個事實的基礎上探究更為重要的學術話題, 至于農村光棍的具體數字是多少, 我們既無法搞清楚也沒有刻意去搞清楚的必要。不管農村光棍的數量是1000萬, 還是2000萬或3000萬或更夸張的5000萬, 就低來說, 也不是小數字, 就高來說, 有嘩眾取寵之嫌, 不符合事實。所以, 我們的研究重點不應該再停留在測算具體數字上, 更不要去迷信數字, 就光棍問題而言, 還有很多具體的經驗領域有待研究和開拓。
三、婚姻排斥視角下的“單一機制”解釋研究
與人口學領域的加減法式的數字技術研究不同, 社會學領域的農村光棍研究為我們帶來了豐富的視野。他們與前述按“減法”思路測算“多出”的男性和“少掉”的女性數量, 從而導致農村“光棍”婚配困難的思路不同, 他們更關注適齡婚姻人群中男性是如何在婚姻市場中被排斥出來從而成為光棍的。筆者姑且將這種思路稱之為婚姻排斥視角的研究。婚姻排斥視角的研究不太關注“總量”的數字差異水平, 他們更聚焦于一定的社會空間內的婚姻市場中, 一部分男性是如何被排斥掉從而被“剩”出來成為“光棍”的。國內學界的研究中, 婚姻排斥的論述主要涵蓋了三個方面:
1. 家庭排斥
所謂家庭排斥, 是指將農村“光棍”的婚配困難看成是家庭內部資源分配不均所導致的結果。在家庭排斥視角下, 分析路徑主要指向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父輩生命周期與父輩代際責任所導致的排斥, 不同區域父輩生命周期中的人生任務以及對子代的責任觀念不同, 也會塑造出不同的農村光棍類型, 例如劉成良、邢成舉、杜姣等人的研究表明, 在北方農村更容易出現父代責任缺失而致的光棍類型, 而在川西一帶的農村地區, 代際關系比較均衡, 子代對父代的依賴較弱, 父代對子代的期待也同樣不強, 因而更容易出現自致型光棍[20][21][22];另一方面則是指向家庭內部兄弟之間對資源的爭奪, 這種分析路徑主要體現在多子家庭中。例如, 農村家庭中的分家會對結婚較晚的兒子產生不利影響, 排行靠后的兒子在婚姻機會和發展方面會被持續地剝奪, 從而導致他們淪為“光棍”, 其理由是因為隨著父代生命周期的推延, 年老后獲取資源和積累財富的能力大幅度下降, 年富力強時的積累主要用于排行靠前兒子的婚娶成本支出[23]。與之相反的是, 也有研究表明, 在多兄弟家庭中, 長子囿于“長兄如父”責任倫理限制, 沒有機會外出務工獲得經濟資源和女性資源從而淪為“光棍”[24]。或者, 農村中一些家庭結構不完整和經濟實力不濟以及家風較差等家庭因素會使得男性在婚姻市場上無法獲得女方青睞而成為“光棍”[25]。
應該說, 家庭排斥視角有一定的解釋力度, 但是, 如果將之放入更為宏觀的結構視野中來看, 則顯得過于碎片化。因為這種解釋路徑至少面臨兩個致命性的質疑:第一, 如果在婚姻市場中有足夠的條件獲得婚配, 那么, 沒有哪個親兄弟會愿意去擠壓其他兄弟成員的婚配機會, 甚至, 不管是大兒子還是小兒子, 也沒有哪個會愿意自己在婚配獲取機會中被哥哥或弟弟擠壓排斥出成婚序列;第二, 多子家庭中的光棍問題也主要是計劃生育實施以前的情況, 在當下的年齡序列中, 他們大多數都已經進入老年或中老年, 而我們目前能夠看到并為此感到震驚的光棍情況主要不是多子家庭的情況, 而大多是1個兒子或最多2個兒子的1975年以后出生特別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年輕人。
2. 經濟排斥
經濟排斥視角的研究將農村“光棍”的婚配困難問題看成是光棍個體及其家庭經濟貧困的產物。在婚姻市場中, 由于彩禮高昂以及附著于彩禮之上的所有婚姻消費節節走高, 從而導致家庭經濟條件差的農村大齡男性青年無法支付結婚費用, 因而在婚姻市場中成為出局者而淪為“光棍”。與之相匹配的是, 在婚姻市場中, 由于經濟分化所形成的階層梯度, 導致底層農村男性青年無法在婚姻市場中競爭勝利[26][27][28][29]。經濟排斥視角的研究, 其理論前提是, 都傾向于將婚姻資源作為一種商品化資源對待, 在人口流動的背景下, 婚姻資源也在跨區域或跨婚姻圈流動。因而, 在婚姻市場中, 就或明或暗、或實或虛地面臨“要價”和“競爭”的情況。婚姻排斥的視角有別于傳統的婚姻償付理論或婚姻資助理論, 婚姻償付理論將結婚中的婚姻消費視作是男方對女方父母養育的補償, 而婚姻資助理論則主要將婚姻消費中的經濟行為看作是男女雙方父代資源向子代的一種轉移, 從而起到對剛成家立業的年輕夫妻的資助。事實上, 筆者在全國各地的田野調查表明, 婚姻償付和婚姻資助的性質仍然是存在的, 只是這種形式與其原初意義上的償付或資助的功能明顯不同, 它更多只是一種底色, 而在這種底色之上, 則越來越異化為一種資源的交換。
支撐經濟排斥視角解釋的有效性的經驗是, 即使是不考慮性別失衡狀況, 光棍仍然存在, 而且, 不僅僅男性光棍存在, 還會存在剩女。事實上, 從宏觀的人口普查數據來看, 劉爽、蔡圣晗的研究表明, 2010年我國30~44歲的大齡未婚分年齡的性別比并非如外界所想象的那樣突出, 以鄉村為例, 從30歲、31歲依次至44歲的未婚性別比為:101.9、104.9、103.4、104.9、103.7、103.5、101.9、102.8、101.4、102.3、100.4、99.9、99.7和100.9[30]。所以, 被“剩”的原因就可能不是總人口分年齡性別比的不平衡, 而是“女高男低”“甲女丁男”的個人條件優劣不同所致。從微觀層面來說, 一些基于村莊的經驗研究也表明, 即使同樣是農村, 在婚配困難方面, 西部地區更多面對的是大齡男性光棍問題, 而東部地區農村則更容易面臨大齡剩女問題, 其機制在于, 分化的層級結構中, 每一區域內部的同一層級的婚姻資源特別是上層中的婚姻資源基本上是相對封閉的內循環, 中層的女性不愿意“下嫁”而又無法“上嫁”時就可能不斷推遲初婚年齡, 而中層男性則因為有底層女性愿意“上嫁”而得以稀釋其結婚壓力, 結果, 壓力層層傳遞后, 底層的大齡男性就容易成為光棍[31]。
3. 文化排斥
與前述兩種硬排斥相異的解釋是, 還有一種軟排斥, 即文化排斥, 它是指從文化上否定嫁給農民或對已經成為光棍的農民進行污名化的現象。在婚姻市場中, 以嫁到農村和嫁給農民“為賤”的“婚姻賤農主義”從文化上承認了農村“光棍”婚配困難的客觀現實, 并將農村“光棍”的婚配困難問題合理化和合法化了, 從而消解了農村“光棍”婚配困難之所以是“問題”的問題, 并且從觀念上、話語上和政策上自覺不自覺地構建了婚姻中的賤農主義的意識形態[32]。文化排斥的本質是將上述經濟排斥從意識形態的角度固化和承認下來。當然, 也有一些微觀層面的文化排斥的解釋, 例如, 在學術研究中, 不用“光棍”這個詞去形容那些年齡大而“沒有結婚”的男子, 所謂大齡未婚、大齡不婚、獨身等詞即是如此。其實, 這些沒有污名化風險的詞匯, 看似客觀, 卻容易將被排斥的結構性原因誤認為是光棍個體的“主動”所為。
四、農村“光棍”問題研究的前瞻
縱觀國內外關于農村“光棍”婚配困難問題的研究成果, 有影響者仍主要限于人口學領域, 婚姻擠壓的“數字技術”解釋模式是主要框架, 他們為人們重視光棍問題做出了應有的學術貢獻。在國內外的研究動態方面, 目前除了人口學界仍在繼續跟蹤測算農村“光棍”的數量外, 社會學領域的研究則更側重關注其形成原因, 并在婚姻擠壓視角之外, 提出了諸如“婚姻市場要價”[33]“代內剝削”[34]“代內剝奪”[35]“社會剝奪”[36]等一些社會學的中層概念, 這些學術努力均為這一領域的研究增色不少。然而, 總體來說, 這些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克服乃至突破。
第一, 由于缺乏對“鄉村”本身的認知和自覺, 既有研究的視野里都只有具體的“人”—“光棍”, 而較少有支撐“人”—“光棍”—產生的“村”, 也即將農村“光棍”單純地當作“農民”問題, 而沒有看到它更可能是“農村”問題。就農村光棍問題而言, 其實, 脫離村莊的研究都是難以落地的。
第二, 過于注重“總量”概念, 缺乏對“復雜情況”的有效把握。盡管在測算“光棍”的數量上, 人口學界做了不少努力, 但是, 從文獻檢索來看, 那些根據統計數據測算得出的男性多于女性的“絕對數字”, 其實并不必然地等同于“可能終身不婚”的“光棍”數量。而且, 根據本文前述對婚姻擠壓視角部分的掃描, 我們可以發現, 事實上, 就目前的研究條件來看, 學界是無法真正把“光棍”的數字測算精準化或精確化的。所有這些測算的目的, 都是為了說明這個問題很嚴重, 而至于具體數字上, 筆者認為少幾百萬或多幾百萬并不是關鍵問題。因此, 接下來的農村光棍研究沒有必要在這一層面耗費太多精力, 尤其是發明各種復雜模型去測算, 甚至預測未來的, 也沒有更多的實際意義。根據1982年的普查數據和1987年的全國1%抽樣調查的數據以及當時農村經濟發展狀況, 學者預測的情況是, 農村男性光棍應該快速緩解的, 而事實上, 進入1990年以后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啟動以后, 人口的鄉城流動加快, 傳統婚姻圈也被快速打破, 原本“一本正經”地根據宏觀數據“預測”的“緩解”卻越來越“惡化”了。
第三, 在農村“光棍”問題的形成機理解釋上, 既有研究主要還是偏向單因素的解釋, 而缺乏綜合的視野。事實上, 農村“光棍”問題的形成很可能是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總體人口性別結構的失衡特別是長時間失衡的累積效應, 以及具體年齡層內部的性別結構失衡或出生人口性別比的長期持續失衡的累積, 肯定會在客觀上形成“擠壓”效應。同樣, 在經濟排斥的宏觀結構下, 家庭排斥作為一種鏈接社會壓力轉移的機制, 也會在微觀層面顯得有幾分道理。此外, 區域之間的婚姻資源流動、文化排斥上的將光棍形成合理化或造成光棍形成原因的合理化等等, 都會構成光棍問題進一步嚴重化的原因。
第四, 缺乏歷史的視野, 一些研究側重于通過模型預測未來的情況, 而沒有將過去的情況納入歷史視野中進行比較。其實, 未來的情況是變化的, 往往難以預測。各種變量條件一旦發生變化, 整個情況就有可能會朝不一樣的方向發展。例如, 婚姻擠壓視角的研究往往會引導人們對計劃生育政策的反思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性別選擇、男孩偏好等方面。但是, 當計劃生育政策發生調整如普遍二孩化政策的實施, 乃至將來在某個合適的時間點, 徹底放開生育限制, 光棍情況卻仍然嚴重時, 學界又應該如何解釋和應對?因此, 與其過于注重預測未來, 不如把握過去和分析當下, 將已經存在的所有30歲及以上的未婚男性人口納入研究對象, 從中窺察不同出生世代男性的婚配困難的情況, 反而更有利于我們扎實地把握未來。
第五, 從研究內容來看, 對農村“光棍”問題可能引起的社會風險后果的揭示還不夠, 對如何有效應對和化解這一問題的策略研究也有待加強。事實上, 根據當前出現的各種涉及光棍的社會惡性案件看, 如果任由光棍問題繼續惡化下去, 將來這一群體完全有可能對既定社會秩序構成巨大挑戰。一些光棍的邊緣性越軌行為, 甚至涉及各種經濟的、治安的和涉及與性行為有關的違法和犯罪行為的越來越普遍化, 最終不僅對社會秩序形成實質沖擊, 還會潛在地對人們的心理秩序構成挑戰。
因此, 總體來說, 我們認為, 未來農村光棍研究應該重視上述5個方面并可以從如下6個方面繼續往縱深方向拓展。一是要將村莊本身納入視野, 研究村莊社會結構本身是否對光棍的形成和塑造具有結構性影響, 突破將光棍問題單純作為農民問題的做法, 提升到將其作為農村問題的高度來看待。二是要重視微觀村落當中的單個光棍案例的復雜情況以及由此匯聚而成的相對整體的情況, 較少去繼續測算具體的宏觀數字。三是在解釋光棍的形成原因上, 要探索將多個維度的解釋機制綜合起來并在此基礎上嘗試構建更為中觀理論的學術努力。四是要有歷史視野, 將當前所有超過30歲年齡的未婚人口全部納入考察范圍, 甚至, 還有必要研究歷史上的光棍的形成狀況。五是拓寬對農村光棍所可能造成的社會風險的調查了解和認知把握。六是為了做扎實前述5個方面的研究, 在方法上, 筆者認為有必要沉下身子, 撲向田野, 以村莊作為基本田野單位開展多點實地調查, 收集大量基于質性訪談而獲得的光棍數據。如此, 有了上述6個方面的拓深, 相信今后的農村光棍研究將會取得積極進展, 從學理上, 有可能生長出有解釋力的中層概念, 從政策上, 有可能產生出為黨和國家妥善應對這一問題的有效對策的學術成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青年研究,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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