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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琦:中國綠色減貧的成效及2020后發展趨向

[ 作者:張琦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20-12-23 錄入:朱燁 ]

非常高興來到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主要是綠色減貧方面的研究問題。綠色減貧是什么?我們要研究2020年綠色減貧的方向、政策、理念,這種理念大家還在探索摸索當中,生態扶貧、生態脫貧、生態減貧,現在我們把它叫綠色減貧。

一、綠色減貧理念

綠色減貧理念作為新時代極具中國特色的減貧發展理念,具有豐富的科學內涵和外延。我們通過內涵和外延如何把綠色和減貧兩個概念結合在一起?因為綠色發展和減貧本身是矛盾的,要搞綠色、環境保護,減貧可能就會受到影響,但是要把這兩者結合起來,走綠色。綠色減貧的理念和最后的方向如何結合起來?

(一)綠色減貧:內涵與外延

因兼具“綠色”和“減貧”兩個概念,綠色減貧理念可以有兩種理解:一是通過綠色的途徑和手段實現減貧,綠色是工具,減貧是目的;二是在減貧中實現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減貧是過程,綠色是前提。無論是哪一種解釋都時刻警醒著我們綠色與減貧二者之間有著相互依存、和諧共生的關系。因此,在減貧過程中要以綠色發展為訴求,在綠色發展中要實現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共同發展。

1.綠色減貧的內涵

綠色減貧的基本概念可以概括為通過可持續的、以環境保護和資源科學利用為導向的促進貧困地區扶貧減貧的理念和行動。從概念中可以延伸出綠色減貧的兩層含義:第一,綠色減貧是以環境保護為重要考慮因素的減貧理念,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貧困地區的生態環境承載力和受污染情況,兼顧貧困人口扶貧脫貧與生態環境協同發展;第二,在綠色減貧行動實施中,盡可能的通過一種可持續、可循環的方式達到貧困人口扶貧脫貧目標,在行動中更側重方式的科學化和效益的長期化。

從綠色減貧的基本概念出發,其核心內涵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綠色減貧以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為考量條件,把貧困地區自然生態的長期發展作為一項主要內容;第二,綠色減貧在實施過程中,以挖掘貧困地區自身資源潛力為主導,有效轉化貧困地區自身資源價值,形成以生態、農業等為依托的綠色產業發展模式,最終轉化為經濟價值,帶動貧困地區徹底脫貧。

2.綠色減貧的外延

基于綠色減貧的內涵以及現有實踐,以環境和貧困人口的生計為尺度,我們認為綠色減貧的外延應該包括以下幾個內容:第一,綠色產業,以提升貧困人口可持續的生計水平和能力為導向,在環境可承載范圍內發展的各類產業;第二,生態保護與補償,以環境保護為導向,兼顧貧困人口生計和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減貧政策和手段,重點是生態補償以及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工程獲得的相關報酬;第三,綠色資源開發,即對貧困地區生態資源進行科學開發利用,以資產收益模式進行利潤分配的減貧模式;第四,生態扶貧搬遷,即因為環境和生態保護開展的搬遷工程,另選它址開展后續的扶持工作。

(1)綠色產業發展

綠色產業發展是指貧困地區依據自身的自然資源條件科學利用有序發展適宜本地產業經濟、有序地承接發達地區轉移的產業,摒棄原有的“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式發展模式,現已形成了綠色農業、設施農業、旅游扶貧、綠色生態種養業、經濟林產業、林下經濟、森林草原旅游、休閑農業等多種模式,實現生態資源開發、環境保護以及農民增收的共贏。

綠色產業一個顯著特點是融合了第一、二、三產業,以傳統的農、林、牧、漁業為主體,借助先進的、現代化、市場化的工業設備和管理方式,通過互聯網+、大數據平臺等,構建了農工商、產加銷、貿工農、運建服一體化的產業鏈條,實現了貧困地區“不污染、不浪費、不高耗”的綠色發展,制造出了“綠色GDP”。

(2)生態保護與補償

綠色減貧理念下的“生態保護與補償”主要指直接性的生態補償和間接性的補償激勵性政策。具體來看:一是對因環境保護喪失發展機會的區域內的居民進行直接性的資金、技術、實物上的補償,如退耕還林還草補償、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耕地輪作休耕生態補償、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等具有直接性補償性質的政策;二是間接性的補償激勵政策,如由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特別是生態治理工程或提供公益性崗位,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或從事公益崗位以獲得一定勞務報酬,取代直接的救濟補償。

(3)生態扶貧搬遷

生態扶貧搬遷是升級版的易地扶貧搬遷,是出于生態和環境目的而另選他址進行后續扶持的搬遷,是2020后不再局限于“一方水土養活不了一方人”,而是借鑒目前易地搬遷政策進行的生態扶貧搬遷。我們認為,生態扶貧搬遷是解決生態脆弱地區人口壓力和貧困的有效途徑。對于生態環境脆弱、交通不便的地方,過度的人口壓力是導致生態環境惡化和貧困的主要原因,實施生態扶貧搬遷,有利于減輕人口資源壓力,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扶貧的雙重目標。同時,在整村或整鄉搬遷的地區,搬遷以后的土地被轉化為生態建設用地,用于環境保護;在非整村或整鄉搬遷地區,人口的搬遷緩解了原有的環境壓力,增加了原住地居民可利用的資源;在生態脆弱的貧困地區,生態扶貧搬遷對于遷出區的環境改善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4)綠色資源開發

綠色資源開發主要是針對貧困地區特有的綠色資源進行整合開發,將細碎、分散、沉睡的各種資源要素轉化為資產。貧困地區一般都是我國資源富集區,有著豐富的太陽能、水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能等資源。基于這些資源,以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為前提,廣泛鼓勵全社會積極進行科技研發、資產入股,充分挖掘綠色資源潛力,探索建立集體股權參與項目分紅的資產收益扶貧長效機制,不斷創新貧困地區綠色資源開發模式,提升綠色資源的價值,走出一條資源開發與脫貧攻堅有機結合的新路子,實現貧困人口共享資源開發成果。

(二)綠色減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020年后我國扶貧減貧工作將呈現新的形態和新的特征,綠色減貧作為一種符合貧困地區實際情況而又兼具較強可持續性的減貧發展理念,必將成為2020年后我國減貧的必然選擇。

1.綠色減貧是未來我國貧困地區發展轉型的戰略方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對良好生態的需求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因此,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關注生態環境,提升貧困群體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滿足感,必然成為貧困地區破解社會主要矛盾的重要內容之一。為此,2020年后的減貧戰略必須把堅持綠色發展作為重要的指導思想,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到扶貧減貧的全過程,牢牢守住生態底線,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無論是基礎設施建設,還是產業發展,都不能再以犧牲生態為代價。結合“兩個階段兩個十五年”的戰略安排,從2020到2035年,依托鄉村振興,充分發揮貧困地區天然的自然稟賦優勢,并轉換為貧困地區發展的現實動力源泉,綠色發展理念全面推行;從2035到2050年,城鄉統籌、優勢互補,構建區域性發展共同體,實現貧困地區與全國的共同發展。

2.綠色減貧是提升減貧質量的內在要求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扶貧減貧也同樣轉入質量提升的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汪洋主席也指出,要“從注重減貧進度向更加注重脫貧質量轉變”。在提升減貧脫貧質量的關鍵時期,必須全面樹立可持續的發展理念,破解脫貧難題、增強脫貧動力、提升脫貧實效。2020年后的扶貧減貧工作必將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征,尤其是在解決了絕對貧困之后,貧困地區的發展不再是僅僅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問題,而是要綜合考慮發展的持續性以及質量和效益。為此,2020年后的減貧戰略必須以提升和保證減貧質量為第一要務,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式發展方式、不能將落后產能盲目的轉移到貧困地區,而要尊重貧困地區發展規律、保護其獨特資源與環境,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挖掘貧困地區資源與環境優勢,增強貧困地區脫貧減貧的持續動力,提升貧困地區脫貧減貧的質量,使貧困人口在內的全體人民在共享綠水青山的同時實現共同富裕。

3.綠色減貧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強調消除貧困、保護地球、確保所有人共享繁榮,從生態和經濟雙重角度對人類發展及生活環境提出了要求。如何在消除貧困的同時,實現人、自然與社會協調發展,成為2020年后全球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綠色減貧作為契合二者的重要理念,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貧困之所以是一個長期、全球性的難題,除了收入差距的根本性問題之外,一個制約性的瓶頸性難題就是如何與可持續發展協調共進。從時間維度來看,許多人在最開始時沒有考慮可持續因素,過度重視眼前成效導致減貧本身產生消極的負面效果;從內容來看,在減貧過程中忽略各個減貧因素的平衡發展和可持續性,缺乏對減貧工作科學系統的認識,忽視減貧與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聯系,從而造成“拆東墻補西墻”的不平衡減貧現象。為此,2020年后的減貧要想實現與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銜接,就必須樹立綠色減貧理念,把經濟可持續、平衡、包容增長作為支撐,在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領域形成良性循環,走出一條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環境優美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4.綠色減貧是深化國際減貧合作與交流的有效方式

近幾年來我國取得的巨大減貧成績被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世界銀行行長金墉在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17年秋季年會上表示,中國解決了8億人口的貧困問題,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故事之一,中國的扶貧經驗值得中等收入國家借鑒。2020后的減貧戰略不在是簡單的解決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的最基本的發展的需求,而是通過一種可持續的發展方式促進縮小地區差距和群體差距,甚至實現彎道超車。這就要求2020后的減貧戰略是一種更加高級、更加可持續、更加能夠凸顯中國發展水平和質量的選擇,既解決國內的貧困問題,又有很強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球減貧事業發展。就目前的實踐來看,2020后我國減貧四個轉型的契合點就在于綠色減貧,綠色減貧成為深化國際減貧合作與交流的有效方式。在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金磚國家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欠發達地區進行國際合作和交流時,綠色減貧理念能很好地彰顯了中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

二、綠色減貧實踐:成效評價

通過近幾年的實踐,我國綠色減貧理念得到進一步發展,綠色發展已經成為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導思想,綠色減貧逐漸成為我國扶貧開發的有效方式,特別是構成當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元素。同時,綠色減貧形成了一批相應減貧模式,包括實施生態補償、生態旅游、綠色農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搬遷、光伏扶貧等,通過這些政策措施,我國綠色減貧取得了顯著成效,新型產業發展不斷推動貧困地區產業融合,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欠發達地區“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壞后恢復”的傳統經濟發展模式。

1.生態補償增加了貧困人口政策性收入

近年來,我國通過實施森林、草原、濕地、耕地、水流、海洋、荒漠等生態保護工程項目,生態脆弱區環境得到有效改善,貧困人口也通過生態保護補償及公益崗位就業獲得了一定的收入。

具體來看,這些生態補償項目工程有效改善了部分生態脆弱地區生態環境,大大提高了森林植被覆蓋水平,減輕了自然災害的發生風險;同時,退耕禁牧政策也加快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并通過補償項目增加、提高補償標準及以工代賑項目和公益崗位,增加了退耕農戶收入,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有效改善了生態脆弱區貧困人口的生計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近年來,貴州江口縣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理念,以保護和發展生態為目標,大力實施生態保護補償,有效帶動了當地貧困人口精準扶貧。自2011年實施森林生態補償政策以來,該縣每年都及時足額兌現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嚴禁個人滯留、貪污、挪用集體公益林補償資金。為確保涉農資金公開、公平、公正,及時足額兌現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規定公益林補償資金清冊必須在村組張榜公示。

2.生態資源開發改善貧困人口生計模式,提升貧困人口可持續發展能力

我國貧困地區往往是自然資源富集區,又是重要的生態屏障區和生態脆弱區;既是經濟發展、生態保護戰略區,又是經濟社會相對落后和貧困人口聚集區,既面臨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等現實條件,同時又具有豐富多樣的生態資源。為此,不少貧困地區利用其生態環境資源,發展有機、綠色農產品,開展生態旅游、鄉村旅游,不僅改善了貧困人口生計結構,增加了非農收入,也通過發展新型產業提升了貧困人口的組織化水平和發展能力。

在各具特色的綠色產業扶貧探索中,綠色農業、休閑觀光農業、消費農業、生態鄉村旅游等一批依托貧困地區生態資源開發而形成的產業形式,正逐漸成為農村產業扶貧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農民增收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從綠色發展角度出發,利用當地自然資源,建立相應的綠色減貧項目,發展新型綠色產業及農業產業綠色化,既能夠通過新型產業拓寬其就業渠道和收入來源,又能夠通過培訓貧困人口專業技術,大大提高農業現代水平和組織化程度,培養一批新型現代農民,從而提升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促進發展方式從外源向內源的根本轉變。

3.易地扶貧減輕貧困地區生態環境壓力,改善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

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在推動貧困地區人口、產業集聚和空間布局優化的同時,也有力改善了遷出地生態環境,收到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通過科學規劃、合理選址,加強安置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建設,大幅改善了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通過搬遷到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學校、衛生院等)相對較好的區域及建設配套項目,有效解決了貧困群眾吃水難、行路難、用電難、住房難、就醫難、入學難等問題。

更重要的是,通過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使貧困群眾從“越窮越墾、越墾越窮”的惡性循環中解放出來,緩解了人口與資源的矛盾。特別是結合實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生態工程,有效改善了遷出區生態環境,實現了脫貧致富與生態建設的“雙贏”。可以說,易地扶貧搬遷,為改善生態環境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也使受困于不利環境條件的搬遷貧困人口可以獲得新的發展空間和條件,更容易脫貧致富,走上了生計可持續的綠色發展道路。

4.轉化生態環境資源效益,探索資產收益扶貧新方式

將貧困地區光能、風能、水能等自然環境資源轉化為扶貧收益,是我國近年來綠色減貧模式的創新探索。就光伏扶貧而言,自2014年國家能源局和國務院扶貧辦決定利用到2020年的六年時間開展光伏扶貧工程以來,光伏扶貧建設取得長足發展,目前已經與普通地面電站、分布式光伏和光伏領跑基地形成“四足鼎立”的光伏發展局面。

三、綠色減貧存在的主要問題與不足

總體來看,綠色減貧在社會輿論和政策制定上還缺乏共識性的理念和認識;綠色保護與減貧政策之間的銜接較差,部分政策之間有一定沖突;各類政策重復投入、資金浪費較多;生態補償政策覆蓋面小,脫貧貢獻率低;政策行政主導性強,多元主體參與機制不健全。具體來看:

1.對綠色減貧還缺乏共識性的理念和認識

扶貧脫貧不僅僅是讓貧困人口的收入達到脫貧線,更重要是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全面提升。綠色發展是脫貧攻堅的重要指南,也是綠色減貧思想的重要理論基礎和行動指南。目前,雖然國家提出并不斷強調綠色發展理念以及加強生態建設的重要意義,但綠色發展與扶貧開發特別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融合仍處于初級階段。

一方面,社會公眾及理論研究者對于二者有機融合的重大意義存在認識不足,有關綠色減貧的理論基礎、作用機理、實現路徑、國際經驗等諸多理論問題的研究存在不充分、不深入等問題,尚未形成有利于推進扶貧開發與生態保護相結合的政策環境和認識基礎,限制了綠色減貧理論研究及政策實踐的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有關綠色減貧的政策處于碎片化階段,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中長效考核體系建設以及干部考核辦法尚缺乏有關綠色減貧價值取向的關注,貧困地區在資源產權和用途管制,能源、水和土地節約利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生態補償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加強相關的制度建設。因此,我們需要努力探求綠色減貧的機制、動力、路徑和政策配套體系,呼吁國家制定綠色減貧各項法律和制度體系,并探索和研究建立科學的綠色減貧評價指標體系,為綠色減貧的政策發展奠定良好的制度環境,推動綠色減貧實踐的運行和發展。

2.綠色發展政策和減貧政策之間的銜接較差,部分政策之間有一定沖突

現有綠色減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視與其他扶貧政策的有效銜接,環境保護、生態補償、扶貧脫貧等各類政策之間的銜接較差,部分政策還存在一定的沖突。例如,生態補償類政策偏重補償,對于退耕后貧困人口的生計支持不足,且導致部分貧困農戶農地不足,一系列的生態補償政策同時也限制了貧困農戶對自然資源的利用;綠色產業開發類政策雖然重在開發貧困地區生態資源,有助于通過新型產業模式調整了農村經濟結構,但卻忽視了過程中農民的主體性和參與性,特別是規模化、組織化的新型農業實踐在一定程度上將產生“大戶效應”,忽略了一部分邊緣貧困人口的發展需求。

3.各類政策重復投入、資金浪費較多

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生態補償類政策、綠色產業開發類政策、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以及綠色資源開發類政策,并形成了生態保護項目補償、公益性崗位、特色觀光農業、生態旅游、光伏扶貧等綠色減貧實踐模式,取得了顯著的減貧成效。但從政策內容來看,這些政策存在一定的分散性和重復性,缺乏系統性,因而在政策投入、瞄準對象、政策覆蓋范圍等方面存在交叉重合甚至矛盾之處,為綠色減貧項目實踐的具體實施帶來了一定的現實困難,且容易造成國家扶貧資源的重復投入和浪費,不利于綠色減貧效益的提升。

由于我國早期扶貧工作存在“輸血式”、給錢給物的特點,在一定情況下產生了貧困地區貧困群眾“等靠要”的“福利依賴效應”。當前,一些地區生態扶貧工作的重點依然是以財政作為主要支撐的生產(特別是綠色產業發展、生態旅游等項目),未能遵循市場規律,忽視政策投入產出效率,不僅出現了產品滯銷問題,還浪費了扶貧資源和生產資源,甚至造成政府與貧困人口之間的矛盾,產生“扶貧致貧”現象,不利于綠色減貧實踐的進一步發展。

4.生態補償政策覆蓋面小,脫貧貢獻率低

總體來看,補償類政策覆蓋面還較小,脫貧貢獻率較低。此外,部分綠色減貧政策如退耕還林還草項目工程,在項目區屬于普惠性政策,并非專門針對貧困人口,且存在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偏小、標準偏低、類型少,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的體制機制尚不完善等特點,因而存在益貧性不足的政策缺陷。單純的生態補償難以改變貧困人口的生計模式和貧困狀態,且多元化補償方式尚未形成,補償關系以中央縱向補償為主,資金來源單一,補償體系尚未健全,缺乏持久穩定的經費來源。

5.政策行政主導性強,多元主體參與機制不健全

目前,以生態補償類政策為主的綠色減貧模式,絕大部分通過財政資金的轉移支付,補償因環境保護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如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大型生態保護項目的實施。而市場機制的減貧模式,如流域的生態補償、碳匯交易等尚處于試點階段,發展規模還比較小,需要進一步推動生態服務相關的市場機制發展,并且將扶貧的目標納入到這種市場機制中。同時,國家和政府成為推動實施綠色減貧的主要主體,社會及貧困村民的參與明顯不足,貧困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需要當地居民的參與,需要借鑒社區參與、公共資源管理等已經成熟的經驗,將環境保護的利益和責任更好地結合起來。創新環境保護機制,有必要使當地居民從被動的環境保護轉變為主動的環境保護,并通過采取市場機制和社會動員,讓生態環境的受益者或消費者向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和生態產品的生產者支付報酬,使更多的人參與環境保護,向生態脆弱地區的貧困人口提供支持。

四、2020后綠色減貧的趨向

1.戰略定位:從國家戰略層面推動“綠色減貧工程”。2020年以后,綠色減貧戰略應當作為國家戰略提上議事日程,可以以“綠色減貧工程”從國家層面具體推展實施。原因基于以下兩點:

第一,綠色減貧是2020后減貧戰略的難點,是一項重要而長期的任務和目標,有必要上升至國家戰略。如何嚴格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貧困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明確貧困地區綠色發展的總基調,切實把綠色發展融入到新階段的扶貧工作中、項目中、資金投入中和每一個幫扶措施和扶貧產業發展培育中,將是未來減貧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需要從國家層面推動。

第二,綠色減貧需要從國家戰略層面建立一系列制度,需要協調各個部門、其他國家戰略。綠色減貧是一項綜合工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涉及農村、農業工作的各個方面,需要多部門配合,尤其是需要財政、金融、發展與改革、環保、農業等部門配合、協調解決一些重大問題。例如2020年后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定位問題、主體功能區項目審批和產業調整問題、貧困地區財政金融支持問題等等。這些重大問題又涉及另外一些國家戰略的微調,例如欠發達地區發展定位和西部大開發戰略之間的關系、處于限制和禁止開發區的困難縣項目審批產業發展調整與主體功能區戰略之間的關系。因此,需要從國家層面推動,以協調綠色減貧工程與其他國家戰略之間的關系。

2.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把握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基礎上,以綠色減貧為總基調,加大在貧困地區的生態保護投入,促進生態脆弱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發展,實現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環境生態協調發展。

不斷完善綠色減貧的財政金融支持體系,通過國家轉移支付、金融市場支持、社會資本引入等手段,更好的發揮財政政策撬動全社會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的作用,形成有一定活力的財政金融環境。發展綠色扶貧產業,改善貧困地區的投資條件,在貧困地區廣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大幅提升貧困人口收入的綠色產業。加強綠色資產建設,提供綠色資產的扶貧效果,建立貧困地區長效的綠色資產收益機制。通過綠色產業、綠色資產收益,使得貧困地區人民生活更為寬裕,形成一定規模中等收入群體,逐漸促進貧困地區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縮小。提高貧困地區的公共服務水平,改善貧困地區的生態環境,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挖掘傳統文化、倡導綠色文化,徹底改變貧困地區精神面貌,形成具有一定競爭力的特色文化。

3.時序發展

總體來看,2020后綠色減貧可分為三個階段(至2035年,以鄉村振興第二個階段完成為時間節點):2020至2025年,完成綠色減貧的體制機制建設,完成生態扶貧搬遷;2025至2030年,綠色資源開發形成規模,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現代化綠色產業;2030至2035年,綠色產業基本實現現代化,欠發達地區農民就業質量大幅提升,相對貧困問題也得到一定緩解。具體來看:

2020至2025年,基本完成綠色減貧體制機制建設,綠色減貧理念深入人心。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功能定位重新明確,禁止開發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扶貧搬遷全部完成。綠色資源資產收益制度基本完備。第一,圍繞2020年后我國貧困發展狀況,在充分發揮我國政治制度優勢、減貧歷史經驗的基礎上,基本建成以綠色減貧為主導的扶貧體制機制,生態補償制度運轉有效、綠色GDP核算、綠色減貧考核體制機制基本健全,環境保護切實得到落實。在此基礎上,開始考慮解決相對貧困、城鄉統籌減貧等問題。第二,廣泛宣傳、引導綠色減貧,使得綠色減貧理念深入人心。綠色減貧目前雖然各地探索很多,但目前各地對于綠色發展、綠色資源挖掘、綠色產業發展等問題還有提高、深入的空間,通過從目前開始5年左右的宣傳、引導,使得綠色減貧的理念深入人心。第三,明確欠發達地區的功能定位。主體功能區中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以及重點生態保護區域等不適宜、不能發展產業的區域生態扶貧搬遷全部完成。目前有必要綜合考慮,研究該類地區的長期發展問題,可以沿用“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的政策,將居住在此類地區中的貧困人口全部搬遷,并且爭取用5年時間,實現此類地區的易地搬遷的全部完成。第四,形成運轉有效,收益高、覆蓋廣、益貧性強的綠色資產收益制度,充分挖掘貧困地區的綠色資源。

2025年至2030年,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現代綠色產業,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實現均等化,城鄉收入差距大幅縮小、共享發展基本實現。第一,通過10年探索,力爭使欠發達地區形成具有競爭力的現代綠色產業,特別是圍繞資源稟賦、產業升級、消費升級,實現欠發達地區綠色產業的彎道超車,在具有資源稟賦的地區,形成具有行業龍頭地位的綠色產業,大幅提升欠發達地區在綠色產業鏈的位置,充分挖掘其綠色稟賦的資產價值。第二,欠發達地區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實現均等化。2020后,仍然需要對欠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進行大幅投入,并且加大對公共服務的投資力度,力爭通過10年建設,基本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均等化。第三,城鄉收入大幅縮小,共享發展基本實現。2020年后綠色扶貧,通過產業發展、財政制度、稅收制度改革,提升共享發展水平。此外,2020后減貧戰略的核心仍然在于提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通過綠色產業發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通過解決就業、完善最低工資制度等手段,推動城鄉收入大幅縮小。

2030年至2035年,鄉村振興第二個目標基本實現,相對貧困問題也得到緩解。欠發達地區人力資本水平不斷得到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技術不斷完善提高,收入大幅增長,傳統文化、地方文化得到充分發揚,鄉村振興戰略第二個目標基本實現。相對貧困進一步緩解,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

(三)2020后綠色減貧的區域定位

目前來看,貧困地區與生態脆弱地區、與主體功能區格局下的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與少數民族地區、與資源富集地區、與邊境地區以及與革命老區的高度重合。2020年后,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向西部地區聚集的情況下,欠發達地區與生態脆弱地區、與主題功能區中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將更加重合。這些地區的人口多寡、貧困程度、自然資源、生態狀況、發展前景、戰略地位等等方面截然不同,有必要立足減貧、面向未來對于不同地區的發展戰略進行重新定位。

 基于此,對于欠發達地區發展定位,結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功能區規劃》可以按以下不同功能進行定位:第一,生態脆弱地區。主要是面臨較大生態、環境風險的地區,區域范圍上主要包括主體功能區中禁止開發區的全部、限制開發區中生態功能區的大部分貧困地區、貧困人口。這類地區的發展以減少人對生態的擾動為主,策略上以整體性的生態扶貧搬遷為主。第二,農產品提供地區。區域范圍主要是生態環境較好、資源富集地區,以及為城市提供服務的地區,主要是《主體功能區規劃》限制開發區中農產品主產區以及《生態功能區規劃》中產品提供地區。政策方向主要是,盡可能減少對環境擾動的基礎上,利用綠色資源,以綠色資源開發、現代農業為主,并承接部分生態扶貧搬遷。第三,邊境地區。區域范圍主要是靠近邊境的貧困地區,以服務國家領土安全、恢復和保護生態為主,策略上以生態補償、公益性崗位為主。第四,目前的深度貧困地區。區域上以目前三區三州為主,策略上以基礎設施改善、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重點,綜合開展綠色減貧工程。第五,其他欠發達地區。區域上是除以上區域之外的欠發達地區,策略上以綠色資源開發為主,實施綜合性綠色減貧戰略。具體來看,可以按照以下思路分類實施:

第一,生態脆弱地區,整體實施生態扶貧搬遷。2020年后,綜合考慮國家財力、國土安全等問題的前提下,此類地區主要以生態扶貧搬遷為手段,實現整體搬遷,給這些區域的生態保護、生態恢復、生態調節功能發揮留足空間。生態脆弱地區應最大程度減少人類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擾動,此外,這些地區長期以來是扶貧開發的難點地區,存在比較強烈的“保護與開發的矛盾”,且難以解決。這些地區應盡快實現生態扶貧搬遷,并考慮可以實施較大范圍的整體搬遷,搬遷后以生態保護為主。

第二,農產品提供地區,以現代農業為主,在最小環境擾動原則下開發綠色資源。此類地區涉及我國糧食安全,是重要農產品的提供區,主要以生態保護、現代農業為主開展綠色減貧政策。也可以在環境最小擾動原則下開發綠色資源,既注重生態保護、也開展一定程度的綠色資源的開發。此外,此類地區中一些生態較好、靠近城鎮的地區可以承擔生態移民搬遷安置功能。

總體來看,此類地區,重點圍繞特色綠色產業,借助產業升級、消費升級,以打造現代農業為核心任務,全面提升農林牧副漁等產品提供能力。圍繞旅游扶貧、農家樂、觀光農業、庭院經濟,打造田園綜合體,發展綠色扶貧產業。在挖掘民族文化的基礎上,打造休閑、旅游、現代農業綜合體。此外,還要繼續實施各類生態補償,草原保護獎補政策、退耕還林和公益林補助等項目都要綜合發揮扶貧作用;生態公益崗的扶貧戰略,將生態公益崗向貧困戶傾斜,使貧困戶在環境保護中優先受益。

第三,目前的深度貧困地區,重點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主要是三區三州地區,2020年后綠色減貧的重點方向仍然需要放在基礎設施改善、公共服務均等化上。重點通過文化扶貧、教育扶貧等手段,提升人力資本。挖掘具有民族特色、區域特色的地方文化,以此為基礎,以旅游扶貧、特色農業、觀光農業、光伏扶貧等手段,盡快提升貧困人口收入,促進地方充分發展,縮小與其他地方差距。

第四,邊境地區,以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公益性崗位作為減貧支撐點,服務國家安全戰略需求。邊境地區有國土安全的戰略需要,在綠色減貧戰略中可以以環境保護、綠色發展作為核心戰略,加大對此類地區的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公益性崗位的支持力度,以以工代賑、生態補償、公益性崗位作為此類地區長效脫貧機制的重要的支撐。此外,在一些具有區位優勢的邊境地區,可以考慮打造一些開放門戶,發展邊境服務業、旅游業等第三產業。

第五,其他欠發達地區,以綠色資源開發為主,實施綜合性綠色減貧戰略。這些欠發達地區沒有以上幾類地區的生態問題和國土安全問題,可以總體實施綜合性的綠色減貧戰略,重點突出綠色資源的開發,通過綠色產業、資產收益、生態補償等方式全方位的減貧。

(四)2020后綠色減貧的重點。

2020后綠色減貧重點是第一、建立面向重點生態功能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瞄準機制。第二,建立一套綜合性的綠色減貧保障機制,包括財政金融支持機制、綠色減貧的考核評價機制、綠色減貧的益貧瞄準機制、綠色減貧的產業引導機制、綠色減貧的社會動員機,制推動完善綠色資產核算,建立綠色產品的市場機制。第三,建立較為系統的監督考核機制,設計科學合理的綠色減貧考核指標體系,整合綠色GDP考核和綠色減貧考核綜合評價貧困地區發展實績。第四,不斷探索、完善綠色減貧的模式。從環境保護、生態補償、綠色資源開發、易地搬遷、綠色產業等綠色減貧模式入手,不斷放大綠色減貧的效果。

1.建立面向重點生態功能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瞄準機制

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地區,以及生態保護區應成為綠色減貧的主要目標區域,而這些區域的相對貧困人口成為綠色減貧的主要目標人群。綠色減貧的首要目標是配合國家生態文明戰略和主體功能區劃的實施,協調主體功能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保護和發展為主要目標。由于主體功能區和生態保護區以生態環境保護為第一要務,因此其產業發展會受到諸多限制,特別是出現在負面清單上的產業發展將被嚴格禁止生態脆弱地區和主體功能區的產業發展,這對上述地區產生了兩種影響,首先,上述地區的經濟發展可能會與其他地區產生差距;其次,上述地區的產業選擇必須遵循綠色發展的模式。

2.建立以財政機制為主體的綠色減貧保障機制

2020后綠色減貧的總體壓力較大,對財政支持的要求較高,也需要進一步的瞄準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因此需要建立比較有效的財政支持機制和益貧瞄準機制,以最大程度放大綠色減貧的效果。此外,還需要通過一定的手段動員人力、物力、財力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因此,也要建立一定的產業引導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1)建立財政支持機制。在投入內容上,可以逐步實現從生態保護、生態補償、綠色產業等方面向公益性崗位、以工代賑等方面增加,通過公益性崗位等家門口就業的方式,不斷增強貧困人口的內生動力。在投入方向上,需要從特惠到普惠,先重點面向深度貧困地區,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綠色減貧,逐漸向所有欠發達地區全面推開。在保障機制上,可以以規章、條例等形式保證財政支持綠色減貧的比例和增長速度。在監督機制上,加強對綠色減貧政策實施與預算執行的跟蹤、監測和考核,建立綠色減貧財政治理體系。

(2)建立綠色產業規劃、引導機制,引導綠色產業向貧困地區轉移

目前已經有貧困地區利用產業升級、技術進步實現了產業發展的彎道超車。最典型的例子是貴州省的大數據產業,目前,蘋果、阿里巴巴、華為、騰訊等國內國際最頂尖的互聯網企業大數據中心都設立在貴州,帶動了當地一系列的高新技術產業。這也充分證明了以往貧困地區在產業發展中的一些明顯劣勢在互聯網時代不再是劣勢,甚至成為了優勢。西部不僅可以承接一些東部淘汰的產業,也完全可以引領產業升級的潮流。基于此,我們認為,第一,中央層面可以盡快探索綠色產業的規劃、引導機制,把一些能夠在西部地區開展的高新技術產業有步驟的通過產業規劃、政策引導、財稅補貼等方式向西部地區轉移。第二,在西部地區建立若干互聯網、通信、生物醫藥制造的示范中心,通過示范帶動推動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升級。第三,給予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去污減排節能”工程進行專項財政補貼,減少欠發達地區綠色產業發展的企業成本,提升綠色生產程度。    

(3)健全綠色金融保障機制

通過金融手段引導市場配置,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創新銀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綠色產業、節能環保等領域的貸款支持力度;允許銀行發行綠色債券,為綠色貸款提供較長期限、較低成本的資金來源;完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制定商業銀行的信貸環境風險評級標準,對于欠發達地區的信貸提供稅費優惠及政策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建立專門的綠色金融事業部,引導資源流向貧困地區,為發展綠色產業扶貧提供資金保障。

(4)推動完善綠色資產核算,建立綠色產品的市場機制

綠色資產核算是綠色減貧政策市場化機制的基礎,也是資產收益、綠色資源開發等減貧模式的基礎,目前在實踐中還是空白。因此,亟需完善綠色資產核算,推動現有的以提高綠色資產收益為主要形式的綠色減貧機制的發展。

此外,還需要加快推動綠色減貧的市場機制,目前如流域補償、碳匯市場等市場機制在目前仍然是綠色減貧中的短板,發揮作用很弱。需要完善市場機制,使綠色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形成市場上的交換關系,更好地實現生態綠色產品的價值。

4.不斷探索、完善各類綠色減貧模式

(1)完善資產收益模式,確保低收入人口分享資產收益的紅利。目前針對資產收益制度已經有了廣泛的探索,但由于沒有較為完善的綠色資產定價體系,綠色資產的收益還未充分凸顯。實踐中,綠色資源資本化和資產化的過程在技術上是通過“折股量化”的形式來解決的,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通過綠色資源的股份來分享各類收益。但在實踐中,“量化入股”的形式有異化的趨勢,部分綠色資源實現“量化”后,名義上是入股,實際上是“放貸”,只能享受到微薄的“利息”或者“股息”,而這部分甚至低于國家在相關優惠政策上的轉移支付。國家對于某些產業的支持和幫扶,并未全部惠及到貧困人口,而被相關企業截留部分。在這個意義上,部分產業的益貧性是比較低的,綠色資源的收益也是比較低的。因此,2020后綠色減貧政策需要重點探索資產收益模式,確保貧困人口分享資產收益的紅利。具體考慮如下:

(2)完善綠色資源的定價體制。目前資產收益模式運作的核心在于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擁有的綠色資源如何定價,只有明確了定價機制,才能確保貧困人口不吃虧。因此,重點在于盡早探索綠色資源的定價機制。

(3)完善綠色資源的交易機制。爭取通過3-5年的探索,盡快嘗試建立全國統一的綠色資產交易平臺,建立綠色資產的抵押、質押等金融制度,充分放大綠色資產的收益。

(4)探索一些新型的產權所有機制和持續運營機制。可以考慮由困難村集體全額擁有產權,先期出資有地方政府出資,交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作,再確定相應的分紅比例。可以參考重慶的集體光伏扶貧模式,目前重慶全市已經推開光伏電站的村集體擁有全部產權、縣級政府統一管理、中標企業統一運營的新型資產收益模式。

5、開發綠色資源,探索多樣的綠色產業

目前,綠色扶貧產業的實踐較多,可以肯定的是2020年后,綠色扶貧產業仍然是減貧工作的重點,也是難點。產業扶貧長久以來沒有解決的問題仍然需要2020年之后去解決。但總體來看,有以下幾個方向:第一,資源稟賦、本土特色仍然是綠色扶貧產業選擇的重點方向之一。第二,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消費升級是欠發達地區實現彎道超車、跨越式發展的根本。第三,國家在綠色產業發展方面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的政策、資金、人力,產業發展仍然會是2020后減貧中最難的一環。基于此,我們認為:

第一,大力開展以種養殖業為主的綠色特色產業,并且基于加大對傳統種養殖的各類補貼。第二,繼續完善休閑農業、旅游扶貧、電商扶貧、綠色農業等綠色減貧模式。第三,不斷推動產業融合和產業鏈延伸。基于農業現代化,融合工業、旅游、創意、地產、會展、博覽、文化、商貿、娛樂等相關產業與支持產業,延展產業鏈,形成地域經濟綜合體,通過區域發展帶動貧困人口增收。第四,圍繞國家公園探索特色小鎮、庭院經濟、農家樂、綠色科技產業的綠色減貧產業。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資源管理研究院書記、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扶貧研究院院長


本文系依據張琦教授在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作的專題講座PPT及現場講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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