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是黨中央著眼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快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有利于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是建設農業強國的內在要求。當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地位作用日益重要,加快發展的任務十分緊迫,必須立足現實,注重選擇,因地制宜地探索可行路徑。
堅持多元化穩健發展路徑。農村集體經濟應當特別重視發展路徑選擇,堅持“穩”字當頭,選擇能夠發揮自身資源整合、組織統籌等優勢的發展方向。一是以有限度參與市場競爭為導向,實現低風險穩健發展。不具有獨特區域或資源優勢的村集體,選擇物業租賃、股份合作、多元服務供給等風險可控、競爭性相對較低的領域尋求穩健發展。二是以充分發揮資源整合優勢為依托,實現漸進循優發展。主要通過系統盤活有形的各類資源資產和無形社會資本,以集體擁有的土地資源、生態資源、景觀資源、歷史文化資源等深度融入產業升級、產業延伸和產業融合之中。三是以經濟性和社會性并重為方向,實現共同合作發展。村集體應堅持經濟增長與公共服務并重,以資源合作、資產合作、資本合作的多元合作方式,增進村域范圍內各類市場主體及廣大村民的共同利益,在共建共營共享的基礎上實現集體經濟自身的穩定增長。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完善集體產權權能,為集體產權價值有效顯化創造條件。一是推進集體資產產權明晰化。全面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和確權頒證,解決部分土地、零散公共資源等尚未確權的問題,為產權流轉盤活提供基礎。二是拓展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權能。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由產權明晰向產權實現轉變,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圍繞農村集體產權流轉、抵押、擔保、繼承、有償退出等深化改革,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
進一步完善治理機制。當前,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仍存在治理機制不健全、與村“兩委”權責利不清晰等問題。應堅持制度建設與發展提升并重,有效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構筑風險防火墻。一是健全民主治理機制。建立完整的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架構,落實人事任免、成員變更、投資決策、資源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須有成員(代表)大會民主商議、民主決策的制度,確保重大事務公示公開。二是完善收益分配機制。推行村“兩委”和集體經濟組織賬務分設,厘清村“兩委”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權責、人事、財務等邊界。明確公積金公益金計提比例,在以集體資產股份作為集體收益分配基本依據的同時,允許通過公積金公益金發放福利的方式滿足新增人口的分紅需求,平衡村集體內部利益矛盾。三是完善多元監督機制。做實監事會的民主監督職能。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完善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年度清查等管理制度,實行村集體財務的定期審計、離任審計制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數字化監管體系建設,推行縣鄉兩級通過信息化平臺對村集體的大額支出、負債、資產狀況等進行動態監管。
有效強化雙重發展激勵。推動農村集體經濟加快發展,強化帶頭人激勵與集體成員激勵并重。一是優化對集體經濟發展帶頭人的激勵。強化發展型激勵,將集體經濟發展作為對村干部選拔、表彰、評優的重要依據。建立集體經濟發展的容錯糾錯機制,形成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正確導向。二是強化集體成員的激勵。高度重視和切實保障農民對集體經濟發展的參與和利益分享,在現代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中,鼓勵農民以承包地、閑置宅基地和農房、閑散資金等入股發展項目,分享項目收益,以利益紐帶的緊密化來增強集體成員的參與激勵。
全面優化政策支持體系。當前,雖然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但仍然存在用地和資金要素保障困難、人才短缺等瓶頸制約,支持政策碎片化、低效化的難題仍需破解。為此須重點從三個維度發力:一是優化政策支持。系統性完善土地、金融、人才、稅收等支持政策,在編制村莊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中要為村集體經濟發展預留用地;鼓勵金融機構對村集體經濟發展單列信貸計劃,協調商業銀行、農擔公司等,通過“政銀擔”合作等模式將村集體納入農業信貸擔保支持體系;支持村集體引進職業經理人,選配各領域專業人才組成的“智囊團”,幫助村集體突破發展思路不清晰的障礙。二是促進政策整合。加強村集體發展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建設等支農政策之間整合,支持村集體承接和實施政府在農村的小微型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村莊保潔、河道巡查、森林防火等服務項目,更穩定地增加村集體收入。三是推進政策優化。構建先富帶后富的村集體經濟發展機制,政策支持更加重視擴大覆蓋面和帶動性,在向發展條件優越的村集體傾斜的同時,要支持構建集體經濟聯營體或發展“飛地經濟”,通過“強帶弱”“大拖小”等方式促進政策支持效應擴散,形成有效的輻射帶動效應。同時,政策支持重點還應向土地資源盤活、帶頭人才引育、新型經營主體引育等有助于形成內生“造血”功能的關鍵性領域傾斜,實現村集體發展的難點突破。
科學構建農村集體經濟質量評價體系。當前,集體經濟發展質量仍缺乏科學準確的評價指標體系,應按照系統性、可比性、實用性和導向性結合的原則,制定涵蓋農村集體經濟基礎制度架構、內部治理機制、收入結構和水平、農戶參與和受益度、發展可持續性等方面內容的農村集體經濟質量評價體系,并以評價結果為重要依據,進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評優評先、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重點項目安排、鎮村干部履職履責等方面考核,從而引導農村集體經濟向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作者單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來源:《農民日報》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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