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是我國村級特設崗位,目的是培養接地氣,懂實情的優秀干部人才和創新創業能手。然而,正如普通大眾茶余飯后常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樣,即便是大學生村官,也在工作上遭遇了諸多“尷尬”,其中最大的“尷尬”就是“下村難”。
筆者有一位朋友A,是2015年剛招錄的村官,A跟我講述了他的“下村難”:剛到服務地所在鎮報到,就被無期限的“借調”了下來,距今工作已近半年,竟從未下村一天!省上為確保村官能下村,采取了隨機電話核實的方式,結果當地在電話核實的前幾天就一一“關照”各位村官,這樣的核實結果好與壞,實與虛,當然就不言而喻了。
當然,有的人會片面的認為:讓你留在鎮上積累“人脈”,這樣豈不更好?但A提到,本次新招錄的村官有許多都是帶著滿腔抱負來的,不在乎名,不在乎利,僅僅因為是一名志愿者,有一顆為民服務的心,如此而已,沒曾想卻遭遇如此的“尷尬”,從來沒下村卻變成了紙上、口頭上的“已下村”,這樣的“被下村”就是“下村難”的癥結所在,因為給上級政府留下了“已下村”的表象!
筆者針對此種現象提出了三大招,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對癥下藥。
第一招:以“了解”證“真實”
省級部門的隨機電話核實的弊端在于,電話那頭的人說的是不是真心話?這點無從核實,筆者認為,干一行則精一行,則了解一行,如果村官沒有下村一天,要說十分了解村情、民情就根本不可能,反之,對于村上有哪些人,大致居住在哪里,哪些人從事什么行業,哪些村民互相之間關系密切,哪些彼此之間有矛盾,哪些家庭困難,因何困難等等問題,村官能夠對答如流,這樣的村官就至少在村上待過,服務過。
第二招:定“民意”為“準繩”
針對第一招,有的人可能會說:這個簡單,背一背不就完了嗎?那么好,我們還可以引入“民意”,變傳統的“鄉鎮考察”為“民意考察”,人民滿意才是真的滿意,我們黨和政府,做的任何一件事,無不是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村官也不例外,如果B村的村民對分到本村的村官一無所知,這就是對村官“未下村”的最好佐證。相反,如果常住村民都知道本村來了一名大學生村官,并為本村辦了那些實事,質樸的村民就會給予最真誠的感謝,而這感謝便是村官已下村的最好佐證。
第三招:變“指派”為“直轄”
村官之所以有苦不敢言,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服務地所在鄉鎮的評價直接影響著村官的未來,沒有人會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同樣,鄉鎮也深諳此道,才會在政策下“走過場”,“做文章”,筆者的建議是將村官變為省、市一級直轄,村官原待遇不變,只是在服務地工作,但只對省、市一級負責,可以考慮保留鄉鎮一級的評價權限,但只是很小的權重,更大的權重放到村級,將村民的滿意度,村民的評價作為更大權重的考核指標,如此,解決了村官的后顧之憂,有苦而不敢言的問題便迎刃而解。
我相信,上述三大招環環相扣,聯合出擊,有利于解決村官的后顧之憂,釋放出村官的創新、創業熱情,將極大的改善我國農村貧窮落后的局面,將極大的推動我國農村法治富裕和諧的車輪向前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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