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視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部署2016年“三農”結構性改革工作時,將“降成本”作為重要目標之一,足見“成本”問題已經深深困擾著當前中國農業發展。
降成本,該從何處著手?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給出的答案是,“通過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減少化肥農藥不合理使用、開展社會化服務等,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業效益和競爭力”。在這里,“生產成本”成了“降成本”的主要內涵,也意味著2016年降成本的主要著眼點,就在生產環節。
目前在生產環節,抬高農業成本的主要是分散種植、化肥農藥過度使用以及社會化服務不足。生產成本高,大大降低了中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也使農業發展靠天吃飯,更具脆弱性。總書記曾說過,“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農業要強,首先體現在競爭力上。而提高競爭力的前提,就是降低農業生產成本。農業生產成本高,不僅使國人在吃上花費更高成本,也使人們不得不為將來的吃飯問題進行更多儲蓄,內需擴大深受影響。
在生產成本中,分散經營帶來的低效率無疑是主要因素。為此,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將“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置于首位,可謂有的放矢。不過,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有兩個問題無法回避,一是土地流轉,二是流轉土地后的農民何處去。關于土地流轉,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目前各地正有序推進土地流轉;關于土地流轉后,農民何處去的問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要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使他們形成在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預期和需求。”
實際上,土地流轉和農民何處去,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只有解決了土地流轉后農民何處去的問題,土地流轉才能順利推進;也只有通過土地流轉,讓農民獲得更多收入,農民才能具有購買力。但土地流轉的價格不能太高,太高的話,降低生產成本將成為一句空話;而農民又希望通過土地流轉獲得更高收入,流轉價格高企難以避免。如何平衡兩者關系,讓規模經營者和農民都能接受?在這個問題上,一方面,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進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確權,在基層鄉鎮建立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規范土地流轉合同管理,解除農戶流轉土地的后顧之憂,加快土地流轉步伐,有效抑制土地流轉過快的現狀,同時,積極發揮財政的作用,通過財政補貼,讓農民土地流轉的收益不減少,也讓租賃土地的規模經營者不承擔過高租賃成本;另一方面,金融也應當發揮作用,通過給農民提供低息貸款,為農民進城購房創造更優厚、更具誘惑力的條件。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去年底曾表示,當前我國已到了農業產業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三位一體”合力支農的歷史機遇期。要按照中央系統部署,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在目標取向、支持對象和支持機制等方面創新財政支農政策,加強產業、財政、金融部門和機構的協同創新,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重點,設計內容更豐富、層次更清晰、措施更高效的財政和金融工具組合政策包,最終實現農業產業上水平、金融保險機構穩發展、財政補貼高效率、農民最終得實惠的共贏局面。
顯然,為了呼應國家降成本的政策導向,下一步金融應當更多支持規模經營主體,讓適度規模經營變成資本愿意進入的領域;更多支持農業科學技術應用,不斷降低農業生產資料投入;更多支持規模經營主體購置農業生產設備,有效節約勞動力;更多支持農業新興產業,讓規模經營與產業對接;更多支持農產品加工業,努力增加農產品附加值。只有規模經營主體通過規模種植獲得了規模收益,才能提高生產效率,有效降低生產成本。這方面,金融可以騰挪的空間很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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