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財政局基建管理中心主任凌鎮圣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造成惡劣影響。凌鎮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并被免職。”江西省尋烏縣紀委4月18日通報了一起黨員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典型問題。(中國紀檢監察報4月21日)
翻閱眾多落馬貪官案例,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在初次“伸手”之時,明知自己的舉動是違規的,但又舍不得到手的好處,就會編造借口來蒙蔽自己的內心,以消除心虛帶來的罪惡感,凌鎮圣即是如此。此類問題,歸根結底,就是思想認識出現偏差。除紀委主動亮劍外,更需筑牢思想堤壩,才能避免官員走上歧路。
隨著時代發展,社會在不斷進步之余,“燈紅酒綠”也在侵蝕黨員干部的心靈。加之我國改革正步入深水區和攻堅期,各種矛盾凸顯,既需要黨員干部主動扛起責任,以敢作為、能作為、善作為的務實行動為民謀利,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更需要黨員干部在從嚴治黨的路上,成為規矩的代言人,以實實在在的變化,樹立正面形象,傳遞正能量。因此,黨員干部必須端正思想,嚴把思想關,做到守好底線,不跨紅線、不踩雷區。打法律的擦邊球,鉆黨紀的空子,不僅到頭來是鏡花水月一場空,更難逃黨紀法規的嚴懲。
我黨為什么把思想建設放在干部隊伍建設的首位?因為它是干部隊伍建設的基礎和靈魂。思想出了問題,信念就會動搖,就會對作風建設要求視而不見,對黨紀法規置若罔聞,逐漸變得心中無戒、膽大妄為,以致越軌出界,最終身陷囹圄,成為群眾唾棄的對象。反之,如果一開始就嚴把思想關,讓紀律入腦入心,成為工作和生活的標尺,在面對誘惑時,就能嚴字當頭,束住名利之心、貪欲之心,做到心不羨、眼不花、嘴不饞、手不伸,永葆共產黨員的本色,獲得群眾的肯定和贊揚。
當前我國的法規制度雖然還不夠健全完善,但在根本性、原則性問題上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對黨員干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提出了明確要求,如“打招呼”就在明令禁止之列。因此,只有是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再完美的借口也是紙糊的燈籠—一戳就穿。黨員干部只有轉變思想,加強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補足精神之“鈣”、培好思想之“源”,把群眾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為標準,以“學得要深、謀事要新、干事要實”為工作要求,自覺踐行“三嚴三實”精神,才能切實改變工作作風,把群眾的事辦實辦細辦到位。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強調黨員干部要“一日三省吾身”,說明了思想的重要性。所以,黨員干部必須思想先行,讓思想與主流保持一致,才能系緊人生的扣子,主動適應作風建設新常態,做到走正路、干正事、揚正氣,成長對黨忠誠,讓群眾滿意的服務標兵。
(作者單位: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政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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