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干部、工作人員信訪工作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推動信訪問題及時就地解決,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
信訪是人們在經濟生活中的現實矛盾反映。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信訪問題越來越多,特別是在廣闊的農村,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多,信訪穩定工作任務壓力逐年增大。據統計,近年來各地群眾反映的征地糾紛、違法占地、拆遷補償不合理等問題,占信訪接待部門受理總量的70%以上,總量大、化解難,是擺在所有信訪穩定工作者面前的一項艱巨而繁重的任務。究其原因,除了社會轉型時期,一些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解決需要一定過程外,一個重要原因還是一些部門和工作人員對群眾的合理要求或應該解決的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致引發了更大的信訪問題。
農村信訪工作亟待加強。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不論其上訪的訴求合理不合理都應該予以重視進行解答,合理訴求應該予以解決,不合理的應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予以解釋。然而現實中,有的對待來信來訪是冷若冰霜,“聽”不上心,“接”不熱情;有的明明是職責范圍內處理的問題,硬是推三阻四,故意設障;有的是有訪無回無結果,要么問題正在研究中,要么已轉到相關部門解決,而后就杳無音信。因此,中央及時印發《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為各地各級部門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工作作出制度機制安排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把信訪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信訪工作一頭連著黨委政府,一頭連著人民群眾,是黨群干群關系的晴雨表。各級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始終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想群眾之所想、應群眾之所需、解群眾之所難,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辦法》規定要求,把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突出問題導向,建立完善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層層分解責任,逐案落實措施,做好領導接訪、干部下訪和重點回訪,主要領導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抓信訪工作,親自批辦重要的群眾來信,接待反映重大問題的來訪群眾,過問重要的來信來訪處理情況,認真組織查處重大信訪案件。每位信訪工作人員應強化服務意識,嚴格依據《辦法》處理好每一件來信、接待好每一次來訪、化解每一次上訪事件,千方百計地為群眾排憂解難,并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民情和實情,有的放矢地破解信訪難題,注重關口前移,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強信訪工作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對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或者不執行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嚴重損害信訪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依紀依規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強化領導干部和接訪人員的責任倒逼機制,使群眾帶著問題而來,懷著滿意而歸,真正把服務入民群眾的目標要求落到實處,打牢信訪工作的民意根基。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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