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農立國。國家對農業的重視形成了一些傳統,勸農便是其中之一。從最高統治者皇帝到地方官員,都肩負有勸農的使命。皇帝在每年的特定日子都要舉行籍田大禮。地方官員也有相應之舉。特別是宋代以后,州縣官員在每年的二月或八月稻、麥將種之時(一般是在農歷的二月十五日,也有在八月十五日加辦)都要下鄉勸農。勸農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發布勸農文。先由地方官向父老宣讀,再在各處張貼。朝廷每次舉行藉田大禮,或有頒布其它與農事相關的詔文,也要印發各地張貼。這是中國傳統社會官府向民眾傳遞信息的主要形式。
《勸農文》一般重在對勞動者進行政治和道德勸說,以提高其勞動積極性,對于農業生產技術性問題,則不在討論之列。南宋吳泳(約公元1224年前后在世)的《勸農文》最為典型。
今春氣向中,土脈漸起,正是東作之時,如谷之品,禾之譜,踏犁之式,戽水之車,辟蝗蟲法,醫牛疫法,江南秧稻書,星子知縣種桑等法,汝生長田間,耳聞目熟,固不待勸也,惟孝悌與力田同科,亷遜與農桑同條,太守懼爾未必能家孝亷而人遜悌也,故躬率僚吏,申勸于郊,爾其修乃身,順乃親,睦乃鄰,遜乃畔,既種既戒,自此月中氣至八月寒露,谷艾而草衰,西疇畢事,則買羊豕酒醴,以祀田祖,以報豐年,豈不為汝農夫之慶,敬之哉,勿懈。
從10世紀以來的實踐來看,勸農過程中的官民關系顯然沒有處理好。地方官把勸農看作是例行公事,并不是要真正解決農業發展中所存在的問題。農民成了看客,但他們對這種勞民傷財貽誤農時的活動不感興趣,對有些官員以勸農之名,行游玩之實,并借機宴集賓客,魚肉鄉民,更是反感。至于《勸農文》的內容對農民也沒有吸引力,由于農民大多不識字,自然無以卒讀。復由于官員多非本地人,宣讀起勸農文來,也都打著“官腔”,這對百姓來說,缺少親切,聽起來也興致索然,甚至充耳不聞。這是一種普遍現象,時人便有詩曰:“是州皆有勸農文,父老聽來似不聞”。
有名無實的勸農活動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甚至因擾民取到負面效果,因而受到多方的批評。有人建議略去勸農活動中的“繁文末節”,“以免親詣煩擾之害”。朝廷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防止地方官員在勸農活動中出現不正之風。宋高宗趙構要求禁止各地官員下鄉勸農期間置辦酒席,請客送禮。但這個禁令到底起到多大作用是值得懷疑的,因為到了南宋末年仍然看到這樣的規定,“諸守令出郊勸農(每歲用二月十五日)。不得因而游玩及多帶公吏,輒用妓樂宴會賓客。”只是到了元朝初年,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八年(1291),才廢除了官員親自下鄉勸農的制度,改為發布書面文告。
為什么一個好的制度,卻得到了一個壞的結果?何以農民對勸農文不感興趣,甚至嗤之以鼻?當事者在反思其中的原因。有人將其歸結為《勸農文》所用的語言文字難懂。的確傳統社會中,農民大多目不識丁,官員在《勸農文》中強調自己只是“識字一耕夫”,也說明耕夫是不識字的,他們的生產經驗和技能主要是通過自身的經驗積累,父子兄弟的言傳身教而代代相傳,甚至沒有“文字下鄉”之必要。《勸農文》在農民的眼里只見“行行蛇蚓字相續”,根本無法讀懂,加上有的官員在寫勸農文時喜歡“古語雜奇字”,以炫耀自己的知識和文采,更讓“田夫莫能讀”。以吳泳的《勸農文》為例,他所提到的農作物品種、農具、水稻種植技術、治蝗技術和家畜防病技術等,對于農民來說的確是“耳聞目熟”,但他在《勸農文》中大量使用典故,則斷不是他所管轄下的寧國府的一般農民所能知曉的。如所謂“禾之譜”,當指的是北宋曾安止所著水稻品種專著《禾譜》;“踏犁之式”,指的是北宋淳化五年,宋、亳數州牛疫死者過半,太子中允武允成獻踏犁,運以人力,即分命秘書丞直史館陳堯叟等,即其州依式制造給民;景德二年,內出踏犁式,詔河北轉運使詢于民間,如可用,則官造給之。 “星子知縣種桑法”則指的是南宋朱熹任職南康軍時,其管轄下的星子縣(今屬江西)縣令王文林所著《種桑法》。至于“孝悌與力田同科”則用的是漢唐時期的典故。漢唐時都曾設立孝弟、力田等科,用以獎勵在農業生產和孝敬老人等方面卓有成績的人物。這些典故對于農民來說,是難以知曉的。他們出現在勸農文中只會拉大與農民的距離,無助于農民對勸農文的理解。有些官員也認識到這點,并為此做過努力,在行文上盡量少用冷僻生字,在內容上也盡量通俗易懂,在語言上要“以里巷通曉之言”,力求“淺易”,拒絕“艱深”。也有官員從更深層次去找原因,認為官員自己對農業缺乏了解,勸農文“空話連篇”,沒有真情實感,不能打動百姓,才是《勸農文》遭到冷遇的原因。為此有的官員改弦更張,另辟蹊徑進行勸農。他們對農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施之以威”,方法就是講述自己的出身和背景,試圖拉近與百姓的關系,以提高農民對自己的信任度。也有的地方官員身體力行研究農業,寫作農書,成為農學家,如吳泳《勸農文》中所提到的“星子知縣種桑法”,便是適應勸農的需要而出現的。除《種桑法》之外,星子知縣王文林還有《種田法》,“尤為詳細”,朱熹在南康軍任職期間也曾一再加以推廣。南宋以后的勸農文一改此前空洞說教的官樣文風,而加入了一些技術內容,成為中國農學的傳統之一。元代王禎、魯明善,明代的袁黃、鄺璠等都是出于勸農的目的,研究農業,成為農學家的。只是他們所寫的勸農文和農書,有多少會被農民所接受,則還受到社會結構、官僚制度,以及其他因素的影響。
官民二重結構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這一特征因為官僚制度而強化。中國歷來有“異地為官”或“地域回避”的傳統,主要官員不得在本人成長地任職。但作為一個外鄉人,《勸農文》作者與其所訴求的對象是對立的,一方面官員對其所管轄下的這片土地和人民沒有感情,也不懂當地的語言,一口“官腔”,與百姓難以溝通,盡管官員們試圖樹立親民形象,甚至說:“從來守令與斯民,都是同胞一樣親。”但他們的努力并沒有奏效。更有甚者,壓根沒有為民服務的思想,而專心于魚肉鄉民,正如吳澄在為陳襄《州縣提綱》所作序中指出,“(州縣之官)近年多不擇人,或貪黷,或殘酷,或愚暗,或庸懦,徃徃惟利己是圖,豈有一毫利民之心哉?”在這種情況下,官員們的所作所為自然很難得到地方百姓的擁護。勸農和《勸農文》不受農民的歡迎,便和中國傳統社會結構及官僚制度有關。
當然,外來官員很難獲得地方百姓的信任和配合,這當然不能全賴在官員身上,農民也要負一定的責任。中國農民向來有無政府主義傾向,他們認為農業“是固吾事,且吾世為之,安用教?”沒有外人介入的必要。官員下鄉勸農只會讓農民覺得官府只是在勸農日當天想到農民,其他的時候便把農民忘了。農民的想法和官員的想法是不同的。農民關心的是政府減輕他們的負擔,不要催租太急。因此,他們對于各級官員的勸農活動總是消極應對。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史研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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