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田間和市場的觀察
首先講述觀察到的三個實例:
從生產上看,在省城租住小區附近的農村,坐在面前的這位老農熱情地告知,他自有承包地,還有聯合收割機、耕作機、成套小型碾米機具和用房。2016年,他的兒子共耕種水田80余畝。因當地規定不準農田荒蕪,一些承包而不自我耕種的零星農田,零地租流轉,承包戶只獲得國家的糧食直補約每畝每年100元出頭。可能因為筆者居小區經常有人去他的米廠買米,老人特別指出,農田只種植一季非雜交水稻,畝產七八百斤,因為產量低,植株小,可以不用農藥,每百斤稻谷出精米65斤左右,坐地銷售每斤2.5元,每百斤稻谷的米糠可值20元左右,相當于以前種植雙季雜交稻的凈收入。家里除種植水稻外,還在城里開設了汽車修理店。當問及購買農機的政府補貼時,老太太補充說,政府的農機補貼補給賣農機的商戶,但商戶給農戶的價格要低20%左右。而問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南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方案》(湘政辦發〔2015〕72號)時,他們的回答是,當地政府的規模種植補貼要由農戶把承包地流轉給村里,村里再成片租給種田大戶,只有這樣,經營戶才可以獲得規模種植的額外補貼,他家耕種的是零星的承包地,不符合政府規模種植戶的標準和補貼范圍。有資料顯示,這個村合并之前的2015年,全村總面積為4300畝,其中基本農田1310畝,所轄11個村民小組,農戶734戶,人口1745人,全村組級公路、入戶公路基本上都已水泥硬化,水利條件較好。這個村的農地利用大體上是四種情形:一種是本村房地老板租用一大片用于建設農莊,年租金,據說2016年每畝為700元,前幾年則為600元。二是外地人租用的幾大片,種植湘蓮,年租金為每畝600元。三是上述形式的糧食規模經營。四是承包戶自我耕種。當地的農田耕作和收割費用,每畝分別為120—180元不等,一般由農田丘塊的大小和機械出入道路的好壞決定收割和翻耕的價格。
從銷售終端來看,筆者多數日子的清晨都會光顧小區的農產品超市、店門和提籃小賣的街角市場。近年一個顯著的變化是歷來被消費者親昵的提籃小賣式的鮮活農產品,正在被冷落;而農產品超市從外省、外地和近郊農場采進的各種農產品,正在被更多的消費者所接受。大熱天,人們大多會選擇那種用泡沫箱包裝的冷鏈運輸來的產品。各種魚類則更多地選擇大水面、低密度、低營養水體養殖的產品,而不接受當地池塘等小水面、高密度、富營養水體養殖的產品。一些家庭小作坊式的加工產品也逐步排擠出局。消費者認為,規模化、專業化、集中性生產,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政府管得到的、可控的,而一家一戶的小生產產品質量是難以監管的。
葛根具有中藥、保健品等多種功能。安置小區內,秋冬季節,一些老農便會進山挖取野生的葛根,加工成葛粉或直接銷售新鮮葛根并提供機械粉碎,深受外來租住戶的歡迎。但隨著葛根公司化生產信息的傳播,加上辨認的難度,人們的看法發生了變化:一是不相信還有野葛根,總以為是種植的葛根。二是不相信市場還有純正的葛粉,懷疑加入了木薯、玉米等便宜的淀粉。由居住小區追蹤到中部省區農產品博覽會的葛業展臺,得到的幾乎是同等信息。傳統農業社會自給自足的一些特殊產品如野葛,很難走向城鎮市場,如果要保持這一品種,唯有在人工生產中保持品種的特有的品質,并把價格降到可替代品的價位或擴展新的加工產品,如袁隆平推廣的葛酒。只有如此,傳統的產品才能生存和發展。
由上述三個事例擴展到廣大的農區及其歷史的深處,筆者深深地感到,當下農業的核心問題在于農業的性質已由千百年農耕社會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快速地轉向工業化、城市化社會的商品農業、市場農業。一家一戶的小生產雖然會長期存在,但其規模已日漸消減。農業也不是改革開放之初的“吃飽飯”的農業那樣簡單了,而是從生產到消費都發生了一系列顛覆性的變化。在生產上,千百年來的小農優勢一朝覆亡,他們從事農業生產所需的種子、化肥、農藥、工具以及銷售市場,全都不在他們的手頭上,他們的勞動被資本替代,人力畜力由機械替代,即便是他們自給自足的那一部分農業,離開了工業化、城市化,離開了分工分業,也難以為繼。在流通上,遠距離的、大量的、鮮活的農產品,已非小商小販力所能及。在消費上,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在農產品短缺時代,在多數農民供養少數城鎮人口的年代,農民生產什么,城里人消費什么,消費者是由生產者說了算。現在全反過來了,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權,不但國內選擇,還可以在國際上選擇,但無論在何地選擇,均非單個消費者所可為。
這一切,集中到一句話,農業發展的主體已經不是原有意義上千家萬戶的小農,而更多地轉移到政府和新的經營主體上來了,但又不是歷史上由政府來發放布票、糧票、肉票、油票的計劃經濟,而是在政府主導下的新的經營主體通過市場行為來實現的農業發展。為此,就要在主體結構、組織結構、所有制結構、資本結構、產品結構、規模結構、地區結構等一系列方面實行重大的改革,而且這一系列改革,不是一個短期的過程,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但又要從現在做起。
以上這些,就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層而深遠的時代背景。其中,供給側改革是目標,結構性改革則是途徑,而結構性改革的首要在于供應主體結構的改革,沒有主體結構的改革,就沒有其他一系列結構性改革。
這樣來認識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具體任務也就一清二楚了。一是各級政府要承擔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體責任,從頂層上規劃好,設計好。沒有政府的主體責任就不可能有農業發展中良好的頂層設計。二是要為新的經營主體創造出發展的條件。依靠小農,可以解決自給自足的農業,難以發展大規模的商品農業。三是要按城鄉一體的要求,加大農村水利、農田整理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公共投入。四是要全面推進科技進步。農村中小型灌區的農田灌溉要下決心推進科技進步,實行管道輸水,真正改善水利管理和河流水體污染的問題。種子、農藥、化肥、儲運、加工等都需要技術上的進步。
作者為湖南衡陽縣委宣傳部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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