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村干部貪污,有的連重殘戶20元醫療保險費也不放過、有的單筆受賄就達5000萬……
曾經,一些人看待微腐敗、小官巨貪,總愛把它歸結為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無人提醒、沒人監督,怪社會是個大染缸,怪別人把自己帶壞,簡直是奇談怪論、大言不慚!
民間諺語:會怪人怪自己,不會怪人怪別人。大、小干部都應該從自身找主觀原因,不因善小而不為,不因惡小而為之,要正心、正念、正行,知敬畏、守規矩、當止即止。
一要守正。村干部也是黨的干部,“官”雖小,同樣擔負著復興中華民族、為人民服務的重任,要忠于職守,擼起袖子加油干。吃水不忘挖井人。要知恩、感恩、報恩,聽黨話、跟黨走,決不能吃黨的飯、砸黨的鍋,決不能干親者痛、仇者快的傻事。
二要向上。村干部這個職位也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既然黨和人民信任,那就要向上向善、釋放正能量。立公心、棄私欲,團結帶領全體村民,積極投身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時代潮流,發展產業、治理環境,建設幸福美麗新農村。
三要知止。村干部直接與群眾打交道,直接接觸錢財物,必然面臨著不少的誘惑和“圍獵”,也會勾起心中的私欲。黨性原則是鏟除貪婪滋生的利器。要不斷加強黨性錘煉,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哪些能說,哪些不能說,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必須心中清楚、頭腦明白,要守規矩、明底線,當進則進、當止則止。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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