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通知》指出,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人民網 2月7日)
很多時候渙散的基層政權組織充當了黑惡勢力甚至徇私枉法的“保護傘”,過去很多引發社會沖突、社會輿論關注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最后不難發現都是黑惡勢力竟然堂而皇之地進入了村“兩委”,他們或者拉攏腐蝕村干部,使后者成為幫兇;或者干脆直接插手村支書、村主任的競選,進而把持一個村。如:“鄭州市公安局九處處長”案、“河北定州市大辛莊鎮泉邱二村原村支書孟玲芬”案、“北京密云王曉雷操縱基層民主選舉的事件”等,都是黑惡勢力利用基層政權,充當自己的“保護傘”。
基層政權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該收了?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組織建設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黨的事業發展牢不牢、穩不穩。基層政權是整個國家治理體系的神經末梢,既能為國家民主政治汲取旺盛的生命力,更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當前新形勢下,掃黑除惡首先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黑惡犯罪堅決“零容忍”、堅持出重拳,進而形成有力震懾;還要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嚴厲打擊基層選舉中沖擊選舉會場、恐嚇選民、拉票賄選等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選優配強基層政權組織的干部隊伍。
構建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關鍵在黨建。通過“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必能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能徹底改變基層政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尬局面。
(作者單位:樂山市市中區青平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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