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農業農村部會同商務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中華全國供銷總社等部門在京聯合召開全國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六部門將合力推進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行動為期三個月,到2019年春節前取得明顯進展,切實保障農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人民網12月15日)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的物質條件,食品安全涉及人類最基本權利的保障,關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更關系到國家的穩定和強盛。能否保障食品安全,讓人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對老百姓來說是“天大的事”。然而,隨著城市地區食品安全在公眾關注下呈現出不斷好轉的跡象時,農村地區卻正在成為問題食品的“消廢市場”。一些偏遠農村地區,過期、變質食品普遍存在,有的甚至公然售賣假冒偽劣的食品。不能讓農村成為假冒偽劣食品的“集散地”“承接地”,需要監管執法規避“短板”。
食品安全既包括生產安全,也包括經營安全。曾有分析認為,農村地區之所以成為“消廢市場”,看似農村消費者質量意識淡薄才造成問題食品橫行鄉里。價廉,至于物美到底如何,只要假冒偽劣食品正好“投其所好”,就會以低廉的價格贏得農村消費者的青睞。事情卻恰恰相反,如果地方政府監管部門能把假冒偽劣食品從源頭上堵住、從流通上截住,農村消費者怎么會有機會買到問題食品?由此可見,問題食品扎堆農村的主要癥結,并不在消費環節,而是在生產、流通環節,監管的空白和疲軟才是問題的始作俑者。
當然,農村地區成為“消廢市場”,與農村食品安全意識淡薄也有一定關系。尤其在偏遠農村,老百姓大多沒有形成食品安全意識,更談不上了解和重視食品安全問題;食品經營者法規意識淡薄。不法商販利用農村消費水平低、信息閉賽、農民只注重價格而忽視質量的弱點,只追求經濟利益,將過期或即將過期的食品低價傾銷到農村市場,安全隱患尤為凸顯;監管部門監管有限。農村小商店、小賣部、小超市分布比較分散,使得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面大、量多、線長,食品安全監管的相關職能部門鞭長莫及、力不從心,導致不少過期、假冒偽劣食品在監管空檔中流向鄉鎮農村市場。
食品安全,是“產”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對此,六部門將對農村食品市場開展一次全面“大掃除”,集中力量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掉一批生產經營“黑窩點”,處理并公布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值得一贊。但要治本,還得加強宣傳培訓,強化食品安全意識,提高農民辨別食品好壞、優劣的能力;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培訓。從法律法規和安全基礎知識上入手,提高對法律責任的認識;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管,提高依法、守法能力;加大投入,理順監管機制,規范監管行為,整合監管力度,構筑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等,從源頭抓起
食品安全是個社會問題,不然農村地區成為“消廢市場”,需要久久為功。相信只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作用,不斷加大監管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定能讓犯罪分子如過街老鼠無處藏身,讓假冒偽劣食品在農村沒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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