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云南昭通昭陽城區街道上,竟然出現了兩輛執法車共用同一號牌的情況,網友將該照片發到了網上, 一時間引發不少網友吐槽和質疑。(新淮安網4月4日)
執法車套牌,這不是第一次。本次云南昭通綜合執法車套牌事件,再次把類似問題引到輿論風口浪尖。當地交警部門調查稱,兩輛車均有注冊登記,因其中一輛車號牌丟失,借用另一輛車號牌上路行駛。調查沒有說明兩輛車屬于哪個執法部門。不管理由多么牽強,執法者知法犯法、執法違法是事實,負面影響已經造成,此時后悔也晚了。
為何執法車套牌事件頻發?究其原因,源于執法者“權大于法”的觀念作祟。有些執法者恃權自重,認為自己的規矩就是王法,開個套牌車上路沒啥大不了。或者,干脆憑借與交通管理部門熟絡,明知套牌上路違法仍肆無忌憚,盤算著在自己地盤上行走,被逮著了也能“擺平”。當然,不排除個別交通執法者送人情亮綠燈,助長套牌執法車光天化日下行走的可能。
古人云:“官者,民之表也。為官不善,何以導民向善?官風不正,何以正民風?”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法者是法治實踐者,是法制維護者,執著于“權大于法”的驕橫自大,如何公正執法、公平司法?如此為官不善,又如何能夠導民信法、畏法、服法?依我看,執法部門執法車套牌問題到了該整頓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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