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通知稱,環衛工人協助共享單車企業,規整擺放共享單車,市、區財政每月給予環衛工適當補貼。該政策一出臺便招致了不少爭議。(1月30日《新京報》)
共享單車存在亂停亂放問題,主要責任當然在共享單車企業沒有盡到管理責任,這一點毋庸置疑。換句話說,規整擺放共享單車,這是共享單車企業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而且,從法律角度說,共享單車企業沒有盡到管理責任,導致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執法部門可以對共享單車企業給予相應的處罰,比如扣留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這也是很多城市一直以來管理共享單車的主要手段之一。按照這個邏輯,政府財政出錢補貼環衛工人,安排環衛工人管理共享單車,并將管理共享單車納入到環衛工人的考核之中。這種做法確實很容易給人一種是政府代替企業承擔責任的感覺,是用納稅人錢財為企業不當管理買單。
但從城市公共治理角度和更好發揮共享單車社會功能說,政府財政補貼環衛工人管理共享單車,這未嘗不可,我們不能簡單的將其理解成財政資金為企業不當管理買單。因為在眼下,共享單車的管理并不只是企業的私事,還是事關城市公共治理和市民出行的公共事務。
隨著城市共享單車的快速發展,共享單車早已經成為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破解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難題,極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而且,在共享單車的沖擊下,過去由政府財政出資營運的公共自行車逐漸停運、退出市場,為政府財政省下了一大筆錢。換言之,市場化的共享單車其實已經承擔和替代了公共性的公共自行車的公共服務功能,決定了共享單車已經帶有一定的公共性質,共享單車不再是單純的市場性質的商業行為。既然共享單車具有公共性,公共財政對其給予一定的補貼,這是理所應當的選擇,跟過去政府財政補貼公共自行車運營沒有本質性區別。
再者,從共享單車管理的實際操作角度說,財政補貼環衛工人管理共享單車,規整擺放共享單車,這是務實的選擇。共享單車分布在街頭巷尾,在馬路街道上進行清潔作業的環衛工人,顯然距離共享單車最近,也最能及時發現共享單車是否存在亂停亂放等問題。
總而言之,在共享單車已經具有公共性的現實面前,管理和治理共享單車不能指望共享單車企業的單一力量,全社會共同參與治理才是推進共享單車良性有序發展的良藥,而財政補貼環衛工人管理共享單車恰是社會共同治理共享單車的方式方法之一。當然,安排環衛工人管理共享單車的成本,不能全部由政府財政承擔,應當是由政府財政與共享單車企業分擔,政府財政承擔部分應當以過去補貼公共自行車標準為上限。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