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浙江金華市區的一幢商務樓因房主銀行貸款逾期遭法院執行拍賣。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華市二七新村區塊改造工程中獲得了1億余元拆遷補償。記者調查證實,在低價購買該商務樓并獲得高額拆遷補償的過程中,時任金華市二七新村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沈兆春的家人占有15%的股份。(6月15日《北京晨報》)
大眾對于拆遷已經很熟悉了,隨之而來的是拆遷補償,如果能夠提前預知哪里要拆遷,就可以提前規劃,提前“預謀”,通過事先購買再換取拆遷補償,這中間的“利潤”那是不可估量。
但是,世上難買早知道。這些拆遷消息都是“機密”,有如何能夠提前知道呢?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拆遷的過程才能保證公平、公正,避免低賣高買的情況,但是總是有人頂風作案,正如金華市二七新村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沈兆春的家人就能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其實,明眼人一看都能知道這個“未卜先知”的能力來自于時任金華市二七新村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沈兆春,他能夠掌握準確的拆遷“信息”,只要他愿意暗示,他的家人自然也就能夠知道了。
但是這樣的做法顯然是有違法律法規的,是利用自己對“信息”的先知能力,而想出的權力尋租方式,這是思想的滑坡,更是黨性意識不強,直接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對于這樣的以權謀私堅決零容忍。
對于這類違紀違法的行為必須打重板子,起到震懾的作用,更要在“打預防針”上下功夫,筑牢黨員干部的思想防線,守住權力的底線,才能不攀越法律的高線,不把“信息”外泄,才能讓拆遷過程公平公正。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一環路東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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