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紀委監察廳下發通知,要求從7月15日起,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統一撤銷廉政賬戶,余額移交同級財政,上交國庫。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人說,2004年,為配合開展領導干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問題專項治理,省紀委監察廳對外公布了廉政賬戶。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根據需要,大部分設立了廉政賬戶。廉政賬戶在一定歷史時期,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廉政賬戶存在的問題也日益顯現。
“廉政賬戶”的撤戶,令人感慨良多。 廉政賬戶制度作為一種反腐倡廉的新形式,在各地推行之初,也曾受到了不少好評。如今,四川又決定在全省取消這一制度,一個重要原因是群眾對這種做法提出了質疑,且言之有理有據,恰如其分,讓決策者們感到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弊大于利,因此審時度勢,堅決地撤戶。首先是廉政賬戶的這種靠黨員干部自覺自律的廉政方式,實際收效有限。與官員腐敗動輒上千萬、甚至逾億的“海口”相比,廉政賬戶里的“收”,與官員腐敗收受的“得”,完全不在一個正常的數值范圍。其次是“我不要”這個概念,本身就是黨紀國法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而這個賬戶的存在,反而給行賄犯罪行為留足了面子,也給黨員干部規避黨紀國法的懲處,留下了彈性空間。
沒有廉政賬戶的反腐防腐,對于黨員干部來說,是將來被發現有經濟問題時,不再有向廉政賬戶交過多少卡、打過多少錢的表功贖罪機會;是黨紀國法的高壓線面前,必須以更加透明的方式展示自己的黨性與法律意識的定力。
從撤銷廉政賬戶這一舉措,可以看出四川省反腐敗的決心!如果在1個月內不及時報告、上交收受的財物,就是違紀違規,不存在收受了賄賂但又不算腐敗份子的中間地帶。筆者認為,撤銷廉政賬戶,對于解決“邊腐邊升”問題也無異于一劑良藥,好處不言自明。
黨的十八大以來,一股股清新的政風正在撲面而來,各種反腐倡廉的舉措越來越多,我們熱烈歡迎,也更迫切的期待“精彩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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