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福建省三明市寧化縣兩名教師因在占道經營的攤點買菜被通報。10月24日下午,寧化縣委黨工委工作人員向媒體記者證實此事,稱通過暗訪偷拍,確認有11人有違規行為(其中4名老師)。他們因在占道經營攤點買菜、違規停車和騎摩托車沒有戴頭盔等行為被通報批評。(10月25日 新華網)
對于政府的這種行為,當地老師認為,私下勸說就好,公開通報批評“搞得學校里草木皆兵”。對此,當地縣委黨工委工作人員解釋稱,這次行動主要目的是規范群眾行為,改善城市面貌,通報批評是根據10月8日出臺的《關于機關黨員干部在城市管理中嚴格遵守“三帶頭八不準”行為規范的通知》等文件作出的決定。《通知》中所提到“八不準”的第一條,即為“不準在占道和流動攤點買菜、就餐等購物行為”,對于違反規范的黨員干部一經查實,一律通報,并視違規次數給予提醒談話、書面檢討、誡勉教育等處理,同時依違規次數扣發個人及單位精神文明獎金。
為改善城市面貌而對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這一出發點是好的。然而任何一種行政行為都不僅要合法,還要遵循合理。《通知》屬于規范倡導性的文件,目的在于杜絕一些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進一步加強城市治理,黨員干部帶頭與違法行為劃清界限是應盡職責,地方黨委出臺行為準則嚴格管理也無可厚非。但是處罰措施中的“一經查實,一律通報”覆蓋面太大,應該考慮實際再予以處罰;而紀檢部門的監督重點是黨員干部在“八項規定”等黨紀黨規的執行上,而不是對黨員干部諸如在馬路邊占道經營的小攤上買個小菜之類的事進行監督處罰,這種對包括“不準隨手亂丟果皮、紙屑、包裝袋”這類純屬個人小節的明顯更應該是城市管理部門和環衛部門的職責,紀檢部門的介入是明顯的不合理。
對于教師在占道經營攤位上買菜這一普通違紀事件,采取直接曝光的處罰措施明顯過重,不但對這些教師不負責任、對社會公眾的理解和認識也會造成偏差。按照實際情況,采取提醒談話即可順利解決。
無規矩不成方圓。既然有規定在先,那么相關人員就應該照章執行,如有違反,就得承擔相應的處罰,接受不利后果。但是處罰措施要將處罰點放置在合理的位置,避免矯枉過正,讓規矩能夠正確的發揮它的作用。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衛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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